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债权人之间债权转让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债权人之间债权转让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债权转移后管辖法院不能根据转移后债权债务关系确定,由原债权债务关系确定法院谁具有管辖权,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的管辖法院。


二、债权转让的类型


1、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2、债务重组型


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


如果双方当事人发生民事纠纷,是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人民法院的管辖权难以确定,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协议管辖的,适用协议的规定。那么,债权转让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呢?


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


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


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们知道,在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后,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管辖条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如果发生债权转让的,债权转让后案件管辖问题怎么解决呢?


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纠纷案件的管辖原则有哪些?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


债权转让的情况我们并不陌生,债权转让一般是采用由被告所在地的管辖法院进行案件的受理工作。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债权的转让是有一定风险的,在进行债权转让的这个过程中,一定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问题,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相关内容:

·合同法债权转让规定具体有哪些
    就现在社会来说,很多的商业往来都必须要听过合同的签订来保障。毕竟我国是出台了合同法来维护交易双方的权益,但是我相信很多人对于合同法不不太了解的。合同法对于很多的商业行为都走了一些具体的规定要求,今天我们就主要了解一下合同法债权转让规定。 一、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规定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债务人不还钱要如何打官司
    债务人不还钱要如何打官司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最让债权人烦恼的莫过于不管怎么追讨,债务人就是拖着不肯还钱的情形了。此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追债。具体来说,债务人不还钱要如何打官司呢?打官司靠的就是证据,那么打债务官司应提供哪些证据呢?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债务人不还钱要如何打官司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要打官司的,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可以取保候审吗?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可以取保候审吗?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


·别人欠钱不还有合同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有合同怎么办?如此情况只能去法院起诉,胜算当然很大了,因为确实欠钱,又有相关的证据。处理时间的话,如果能联系到被告,一个月左右可以开庭。如果联系不到被告,要公告送达,时间要长得多。1、要起诉就要先写好起诉状。如果不找律师,可以在网上搜索民间借贷起诉状的范文,修改后即可。对方只有一人,那么只要一式三份,留底一份,法院里交两份进去就可以。2、然后去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的民事立案窗口,把起诉状...


·根据法律规定退休可以贷款吗?
    根据法律规定退休可以贷款吗?根据法律规定退休如果超过65周岁不可以贷款,退休人员没有工作,无法提供该证明,而退休金是不能作为收入证明的。如果退休人员在退休后自己做生意,为公司的企业主,那么银行则会打消对还款能力的担忧,重新考虑贷款批复的事情。除了上述所说,退休人员完全可以让子女以他们的名义,帮助自己从银行拿到贷款,不过,此方式一定是以子女个人信用良好,并且具有稳定工作为前提。针对这种情况,农行率先...


·债权债务的形成有哪些?
    债权债务的形成有哪些? 债权债务的形成原因有多种,但一般来说,无论哪一个企业都会存在债权债务的问题,来源有像贷款,债务等多方面的事情。如果一家企业因为经营不善而倒闭,那么这之前所欠下的费用的拥有者就可以看成是债权人,债权人拥有向企业讨还债务的能力并且拥有上诉或请求破产的权利,以下是律师网我们为您整理的内容。 一、什么是债权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债务是指由...


·讨债技巧—釜底抽薪催款兵法
    

在军事中,釜底抽薪是一种从根本上削弱其战斗力的方法。在经济竞争中,则表现为抓主要矛盾。在催款活动中,表现为想方设法控制住债务人赖以生存的各种情况,以此要挟对方还债。

釜底抽薪这一兵法的古文解语是:“不敌其力,而消其势,兑下乾上之象。

 在催款活动中,釜底抽薪这一计的主要内容是:面对顽固的赖帐大户,我不一定与其正面交锋,而是想办法威胁削弱基至消灭其赖以生存发展的...

·一、其中一方欠款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其中一方欠款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其中一方欠款一般是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果欠款是因为赌博、贷款、请客吃饭、购买奢侈品等行为导致的是不可以申请执行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经常会遇到需要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强制执行必然涉及婚姻法与其他法律的种种规定,因而在实际执行中难度较大。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1980年《婚姻法》采用的夫妻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不仅规定婚后所得财产为夫...


·欠条上面可以写利息吗
    欠条上写利息是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同时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


·债权转让应该注意什么?
    债权转让应该注意什么? 1、时效中断与丧失时效的债权可否转让 某甲与某乙的债权到期日为1999年1月5日,某甲与某丙约定将某甲的债权转让给某丙,某甲于2001年1月4日通知了某乙债权已经转让给某丙。某丙于2002年1月5日向法院起诉某乙,某乙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认为本案已过诉讼时效。笔者认为,某乙的抗辩是没有理由的。虽然债权转让通知的本意或目的在于指示债务人向债权受让人履行债务,但也含有向债务人...


·借款人不还款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小的时候老师就教育我们要遵守承诺,否则就可能会受到道德的谴责。而成年后,我们更要履行自己承诺,否则就不仅仅是要承担道德责任了,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就好比借钱不还是要承担责任的。那么,借款人不还款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呢?也就是说,借款人违约责任有哪些?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讲述。 一、借款人不还款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借款人不还款要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律师费由谁来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律师费由谁来出?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一、什么是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撤销权适用于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因而害及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