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工伤鉴定新规关于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2017工伤鉴定新规关于期限的规定是什么?工伤认定是获得工伤赔偿整个过程的第一步,第二步为工伤鉴定。认定可以自行申请,也可以由家属或单位申请,申请的提交应尽快完成,单位拒不配合的可进行上诉。认定为工伤后,鉴定由专家进行,也应尽快进行。对两者结果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以下是各个期限的规定,可先了解下: 一、申请工伤认定期限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
·一、劳动合同法病假保险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病假保险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病假保险的规定是:病假期间,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要缴纳保险的。个人应承担的部分,从病假工资中扣除。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相关内容拓展 有的公司只上工伤险,有的是三险,即医...
·拆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拆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许多拆除建筑的工程都会进行招标,由中标的企业承包施工。在中标之后,施工企业会与发包方之间签订一份书面上的协议,对施工过程中的一些具体事项进行约定,在协议中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以保障双方的利益。那么,拆除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提供相关的内容,欢迎阅读。 拆除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联系地址: 代表人: 电话(传真): ...
·什么条件算工伤事故2023 什么条件算工伤事故2023 一、什么条件算工伤事故 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B.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2、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B....
·公司法人变更对员工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对员工有哪些影响?公司法人的变更是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法人具有了不能担任的情形之后公司依照相关的程序更换法人的行为,该行为是为了公司更好地发展进行的,公司法人的变更会对公司产生一定的影响,那么公司法人变更对员工会有影响吗?答案是肯定的,公司法人变更对员工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法人变更了员工的劳动合同就要重新签订,合同条款也会有变动,因此法人变更之后员工也要在签订新的合同的时候做好考虑。一、公...
·在我国广东工伤认定要多久 其实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身边也有很多朋友问过我们关于工伤的问题,毕竟现如今各大单位对于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各方面要求都是比较严格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员工也不会发生工伤,但是一旦遇到工伤以后,做工伤认定是很有必要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广东工伤认定要多久? 一、在我国广东工伤认定要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
·企业新入职人员工资怎么算? 一、企业新入职人员工资怎么算? 计算月出勤天数和月工资,全月出满勤即为21.75天,如果休息日出勤,则应按照加班时间计算,而不应计算到月计薪天数当中。统计月出勤时间,这里特别应当注意的是不应统计当月的出勤天数,而应当统计缺勤时间,当月缺勤几天就用21.75天减去缺勤天数,剩下的就是出勤天数。如果出满勤就是21.75天。 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上约定的日期和数额(扣除社保等费用)支付工资,且每月至...
·一、劳动合同还差10个月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一、劳动合同还差10个月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后,如果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要给员工赔偿。 并且,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按照以下标准: 1、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 2、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3、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6个月计算。 不过,下面几种情形公司辞退员工不用赔偿: 1、...
·建筑工程一般都不是有一家建筑单位独立完成的 建筑工程一般都不是有一家建筑单位独立完成的,一般都是由几家建筑单位共同完成,如果顺利完成,工程按期交公。如果,因为主观或者客观原因导致工程无法进行,那么,工程施工中停工误工费该如何计算?我们为您介绍一下: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和机械停置费应如何计算?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和机械停置费可按施工合同或停工协议中的有关约定计算,施工合同或停工协议中无约定时可按以下规定计算:?(一) ...
·实习生工资一般多少 实习生工资一般多少最低工资的适用和标准方面,法律规定是明确的。比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第十...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宁中法〔2008〕238号 全市各区县人民法院,各区县、南京高新和新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和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已于2008年8月7日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3次会议、2008年8月18日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文件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参照执...
宁中法〔2008〕238号
全市各区县人民法院,各区县、南京高新和新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和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已于2008年8月7日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3次会议、2008年8月18日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文件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参照执...
·劳动合同员工丢了能补办吗? 为了约束对方的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会通过协议的方式签署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旦双方均签署姓名后,会产生约束力,双方需要履行特定的义务。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劳动合同员工不小心遗失的情形,此时是否可以补办呢? 一、劳动合同员工丢了能补办吗? 一般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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