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如何确定离婚官司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离婚官司管辖法院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 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五)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七)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离婚案件不公开审理的情况

不公开审理意味着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公开进行。如开庭的时间、地点不公开;当事人的案由不公开;审判人员的情况不公开;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不公开;强制措施不公开;法庭笔录不公开等。

不公开审理的范围和程度是:

1、不向广大群众公开,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不允许广大群众旁听。

2、不向新闻界公开。即不允许记者采访案件审理情况,也不允许记者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报道有关案件审理的情况。

上述离婚案件虽不公开审理,但对上述案件的判决和裁定期一律公开进行。

通常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离婚案件才会需要由法院来管辖处理。对于不同夫妻离婚案件,实际可以行使管辖权的法院可能不一样,因此去法院起诉离婚之前,就应该先确定应该去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否则的话,起诉的法院因为不具有管辖权也是不会受理的。


相关内容:

·应该如何分割再婚离婚财产
    实践中,即使是再婚夫妻也是有离婚的可能,毕竟对于当事人而言离婚可以说是相对比较自由的事情。当然,涉及到夫妻离婚,就少不了对财产的分割。那一般应该怎样分割再婚离婚财产呢?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吧。 一、应该如何分割再婚离婚财产 现今社会的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又再婚的,再婚又离婚的不再是新奇的事情。但是很多人对于再婚离婚财产分割的认识不是那么清楚。那么夫妻再婚后又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呢?根据法律的...


·国家赔偿决定书的范文格式怎么写?
    俗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而我们所说的国家在运行,在发展,其实背后是由无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认真工作的结果。是人就会犯错,工作人员犯错,也就促使了国家在某一方面的犯错,这时国家就要进行反省,对受害者赔偿。那么,国家赔偿决定书的范文格式怎么写?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国家赔偿决定书 (作出国家赔偿决定用) (××××)×法委赔字第×号 赔偿请求人:……(写明姓名...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


·继父母子女的扶养关系能否解除
    继父母子女的扶养关系能否解除1、继子女受继父母的抚养并已经成年独立生活,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一般不能自然解除,即使和继父母结婚的那方生父母死亡或者继父(母)和生(父)母离婚的也不能自动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子女一方解除父母子女关系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双方提出解除的,达成合意后解除。不论继父母子女的关系是否解除,如果继父母在年老无劳动能力或者无经济收入时,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即后...


·诉讼离婚普通程序是什么?
    在我国,离婚是非常普遍的事情,离婚有两种形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法律都是有明确规定的,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不能协议离婚的选择,那么诉讼离婚普通程序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起诉离婚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夫妻双方决定要离婚会采取协议离婚的方法,将离婚后的各个事项进行安排后和平离婚。但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会对离婚后的事项协商一致的,这时候就会涉及到起诉离婚。而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律师可以为自己争取更大的权益。今天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起诉离婚律师收费标准,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律师收费标准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


·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是不是不判离婚?
    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是不是不判离婚?起诉离婚一方不出庭是:一般离婚案件要求当事人必须出庭,符合不出庭的条件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缺席审理的离婚案件,难以判决离婚,除非符合法定情形,被告失踪或死亡的等。一、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被告有准确的地址并通知到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如果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


·女方出轨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女方出轨离婚孩子归谁抚养?现社会婚外情已是较为普遍的现象,由此原因导致的离婚在离婚案中占比最大。现如今女性出轨要求离婚的也不在少数。很多人认为女方出轨是犯了极大错误,不可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女方出轨离婚孩子归谁在法律的层面上一般又如何去判定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你分析一下:女方出轨离婚孩子归谁抚养?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定。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问题,一般根椐有利...


·什么理由可以要抚养费增加?
    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孩子的抚养成本越来越高,特别是教育的长期投入是看不见的无底洞。对于离婚后由一方独自抚养的单亲家庭来说无疑更是压力巨大,这时我们会想到原来协商离婚时商定的抚养费支付标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根据社会生活成本的提高而进行适当调整的,那么什么理由可以要抚养费增加呢? 一、哪些理由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


·起诉离婚要到哪个法院起诉
    法律中规定协议离婚的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则就要先确定好法院了。由于我国法院众多,很多人都不知道究竟起诉离婚要到哪个法院起诉。下面我们就为您具体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起诉离婚要到哪个法院起诉 (一)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非婚生子女是指父母并没有结婚而生的子女,这和抚养子女有很大的区别的。如果离婚,就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那么,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应该怎么计算呢?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 在法律上并没有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内容这一项,这是因为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一样,都属于抚养费的范畴。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


·在哪里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程序
    办理了结婚登记,两人就成为法律上的夫妻,受到婚姻法的保护。当然办理结婚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不符合条件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那么在哪里办理结婚登记呢?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下面是网的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与结婚有关的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在哪里办理结婚登记 在双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二、结婚程序 1、初审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