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可以补办吗

劳动者在与上一家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后,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需要开具一份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你要是该证明丢失的话,此时是否能够补办呢?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可以补办吗?接下来,我们来为您进行解答。
一、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可以补办吗
可以到原单位与原单位协商重新补办,原单位都是有备案的,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服务窗口去申请补办。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解除有哪些方式
劳动合同解除可以分为双方协商解除和单方依法解除。双方协商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单方依法解除包括以下类型:
第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一)因为劳动者存在主观过错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重大损害,一般由企业内部规章进行规定。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规定,劳动者被人民法院或有关部门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及劳动教养的,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因为劳动者存在客观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但是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因为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未按规定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2、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人员。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用人单位的裁员方案应当在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采取补救措施的基础上确定,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用人单位才可以实施裁员。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后,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也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形式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一)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采取此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考虑单位是否存在过错,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办理。
(二)劳动者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采取此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下列情形之一: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可以补办吗?根据上文的讲解,我们清楚的知道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是可以补办的,而一般情况下就是到原单位进行补办。实践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我们都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总结,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相关内容:

·开除员工要经济补偿金吗?
    开除员工要经济补偿金吗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对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作出了规定。劳动合同法在延续以上规定的同时,对用人单位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作出了一些新规定:增加规定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因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基础劳动合同的,用人单...


·拿到工伤鉴定结论书之后要怎么做?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情形在现实中还是很常见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会首先做一个工伤认定,如果涉及到伤残,还需要做一个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不过许多劳动者不知道在拿到工伤鉴定结论书之后要怎么做?我们在以下文章中为您整理了相关的知识,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一、拿到工伤鉴定结论书之后要怎么做?1、是看鉴定的级别有没有问题,你要是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


·劳动者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下一步该做什么?
    身体的健康是工作的本钱,除了日常的头疼脑热会影响我们的工作以外,有可能也会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或其他原因而受工伤,对于工伤而言,用人单位是需要根据工商鉴定结果对劳动者承担相应责任的,那么对于劳动者来说,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下一步该做什么,详见如下说明: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的流程 一、核对鉴定结论 看鉴定的结论有没有问题,你要是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


·工伤鉴定后该怎么办,有什么规定?
    工伤鉴定后该怎么办,有什么规定? 1、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2、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输了怎么办?
    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的话,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续签并支付一定赔偿。单位拒绝的,劳动者还可以发起劳动仲裁,要求仲裁机构确认劳动关系。当仲裁机构违规操作时,劳动者可能会输掉仲裁,那么,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输了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输了怎么办?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


·一、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最新版是什么?
    一、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最新版是什么? 风压变形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和平面内变形性能。 以下详细的介绍玻璃幕墙四性的检测依据: 1、玻璃幕墙抗风压性能检测:指幕墙在与其垂直的风荷载作用下,保持正常使用功能、不发生任何损坏的能力。 2.玻璃幕墙气密性能检测:指在风压作用下,其开启部分为关闭状况时,阻止空气透过幕墙的性能。 3.玻璃幕墙水密性能检测:水密性关系到幕墙的使用功能...


·劳动合同不续签通知书
    在入职时劳动者和工作单位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书。当劳动合同到期的时候,劳动者会想和公司进行劳动合同的续签。如果公司不想和劳动者续签,就会发一份劳动合同不续签通知书。可能很多人对格式填写还有许多问题,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劳动合同不续签通知书格式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不续签通知书格式范文 ______: 我们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将于___年___月___...


·劳动者签订的10天的短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者签订的10天的短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一、10天的短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10天的短期合同有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连续的短期合同只能签订二次,如果再续签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事业单位连续续签短期合同这种情况,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可以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签劳动合同的相关注意事项 1、未签合同先知法 蔡法官说,劳动合同是约束劳动...


·一、最晚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是什么?
    一、最晚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是什么时候《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革新用工观念,建立先订合同后用工的习惯,最迟必须...


·公司可以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吗
    公司可以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吗 为了保障公司与员工选择的权利,劳动法律上规定了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可以互相考察,一旦发现有不合适的可以及时解除劳动关系。虽然说是在试用期内,但是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还是有条件限制的,不能随便找借口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 在试用期内劳动法律上规定了下面情况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定的规...


·发放加班工资要加绩效吗?
    发放加班工资要加绩效吗?加班工资是不加绩效的,基本工资和加班费里包括绩效不合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付出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考核规则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绩效考核不得包含在加班费或者基本工资内,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二、加班工资的标准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也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基础上进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应在什么依据下进行呢,下面就看看我们为您介绍的吧。 一、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是什么?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