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结婚的必备条件之一是什么?

一、结婚的必备条件之一是什么?针对一些特殊情况,要具备下列条件:1、当事人不存在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基于提高人口素质、避免遗传疾病的要求,以及长期形成的伦理观念,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是各国民法典的通例。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因此,凡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都应当是无效婚姻。我国许多地区长期流行所谓的“亲上加亲”的婚姻陋俗。特别是表兄妹结婚的在过去比较常见。这明显违反民法典,必须禁止。2、当事人没有患禁止结婚的疾病。我国《民法典》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应禁止结婚。法律禁止患有特定疾病的人结婚,目的是为了防止和避免疾病的传染和遗传,以保护婚姻关系当事人的身体健康及其他合法权益,同时有利于后代的健康。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未治愈、先天性痴呆以及某些已被实践证明不应结婚的传染病未治愈者。二、男女申请结婚具备什么条件?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制度中的具体体现,是通过法律将结婚决定权完全赋予当事者本人。实践中如何认定当事人的合意?须符合以下条件:(1)男女双方要有表示结婚意愿的行为能力。(2)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3)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未达到法定婚龄是结婚时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如果未达到婚龄的情况消失了,则其婚姻不认定为无效婚姻。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民法典》规定,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构成重婚,其再缔结的婚姻无效,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结婚登记的理解,不是在于男女双方可以在这些条件当中自由选择的,就算男女两个人都不存在着血亲关系,但是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纪,或者女方完全是被迫到民政局领结婚证的,存在这些情况的都是不可能办理到结婚证的,而简单地只举办的结婚仪式,这在法律上根本就是非法同居。



相关内容:

·离婚协议是否要公证,离婚协议书如何公证?
    在了解离婚协议书如何公证的问题之前,我们要先知道离婚协议书是否必须要办理公证,这对离婚夫妻来讲是比较重要的,那到底离婚协议书要办理公证吗,而离婚协议书如何公证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是否要公证 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这样看来离婚协议书公证...


·离婚一般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一般财产怎么分配? 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 尊重当事人...


·深圳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之间已经感情破裂,双方多数会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在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等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离婚作出判决。那深圳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深圳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


·一、打离婚官司请律师费用是多少?
    一、打离婚官司请律师费用是多少? 1、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即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


·男方入赘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入赘、倒插门等等,虽然在如今的社会中还会存在,但是这并不被法律所承担。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不会因为男方是入赘就不分财产。那男方入赘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男方入赘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


·一、离婚多久财产要分清楚?
    一、离婚多久财产要分清楚?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就已经生效,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如果不能按照判决分割财产可以继续诉讼主张权利。《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是指被执行人隐藏、转移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发现财产分割有问题,也可以诉讼主张权利。《婚姻法》...


·已经确定的抚养费可否要求变更?
    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他们更是祖国的未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不管夫妻是否离婚,父母双方还是得尽这一义务。对于离异家庭,抚养费是一个比较严肃的问题,那么已经确定的抚养费可否要求变更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 一、已经确定的抚养费可否要求变更 已经确定的抚养费是可以要求变更的,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要变更抚养费,需要弄清楚如何确定抚养费。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


·国家刑事赔偿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国家刑事赔偿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国家刑事赔偿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刑事赔偿范围不具体,检法两家认识有差异。 (三)赔偿义务机关设置不合理。 (四)刑事赔偿程序设置不科学,缺乏监督。 (五)赔偿金不能及时到位。 二、解决刑事赔偿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有哪些? (一)完善、修改国家赔偿法。 (二)强化人权保障意识,努力提高办案水平。 (三)建立赔偿案件储备金制度。 ...


·最新婚姻法8年婚姻关系个人财产是否转为共有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在生活中遇到什么纠纷的话,都可以参照《民法典》中的条款来进行解决。只要双方属于正常的婚姻关系,那么,各自的利益都是受保护的。有一部分人可能觉得结婚以后,夫妻间所有的财产都是共有的。在下文中,我们将要为您介绍的是最《民法典》8年婚姻关系个人财产是否转为共有的? 一、《民法典》8年婚姻关系个人财产是否转为共有的?...


·一、上大学期间父母承担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吗?
    一、上大学期间父母承担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吗?上大学期间父母承担抚养费不是法定义务。父母为成年子女在大学期间主动支付抚育费虽然是一种常态,但这只是父母在道德上的义务,并不是法定义务。进入大学的学生一般都已满18周岁或者即将18周岁,是有劳动能力可以赚取生活费用的,因此父母不是必须承担这项费用。二、相关注意事项1、根据我国目前的学习制度,进入大学的学生一般都已满18周岁或者即将18周岁,绝大部分的大学生...


·离婚后女方不负责孩子的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夫妻双方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内容。离婚时夫妻双方就孩子的抚养费会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很多时候会出现一方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离婚后女方不负责孩子的抚养费有什么后果??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女方不支付抚养费,法院会强制执行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


·一、离婚女方要所以财产会如何分割?
    一、离婚女方要所以财产会如何分割?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