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起诉离婚没钱请律师可以吗?

起诉离婚没钱请律师可以吗

可以的。

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 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

(1) 起诉状;

(2) 结婚证书;

(3) 身份证;

(4) 财产清单。

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

2、规范书写起诉状。

对起诉状的书写,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

有些原告满腹委屈,因此在书写起诉状时,如写长篇小说,洋洋几千言,或者罗里罗嗦,恨不得到家里发生的事儿,全部写在诉状上,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在正文里,只要简要写明感情不和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就可以了,记实性、记事性的说明不要太多,否则层次性不强,主次不清,法官看得云里雾里,事得其反。

(二) 关于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

因为离婚纠纷财产争议一并处理,加之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的,因此,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李律师还是建议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先少预交诉讼费用,这不是恶意避免向法院交费,而是因为起诉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协商致,协议离婚的可能。但如果一旦协商一致,要撤诉,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损失”就会越大。而对于法院来说,因为可以根据开放审理的财产数额,责令原告补交诉讼费用,因此,法院可以通过这种救济途径收取应当收取的费用。

(三) 关于立案前后时间段的把屋。

有些法院周一到周五每天都可以立案,有些法院在有些特定的时段(比如周五上午或下午)是不立案的。因此,最好安排在周一到周四立案,最好在下午四点之前立案,否则四点后法院可能就不受理了。

立案后,要注意记住自己的案号,并询问立案人员何时案件可以转到民庭、或哪个法庭,而后及时与法庭审判人员联系案件进度事宜。一般立案后,三天内可以转到民庭或法庭,因此,立案三天后打电话查询案件承办人员是可以查到的。

(四) 关于附带申请调查取证文书的问题。

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在一般情况下,有些特定的证据,如银行存款情况、股票帐号情况等当事人不能在诉前调查,只能委托法院调查,或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但如果对方一知道原告诉至法院,很可能就会立即将资金转移,因此,我们婚姻律师建议原告直接在诉状中附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或调查令申请书,并注明先查询再送达的理由,不至于“打草惊蛇”,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查询账上仍有大量资金,或以度时考虑采取财产仪器保全,以求主动。

答辩期间应注意的问题

(一) 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

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有二种,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内,二是开庭前。如果是第二种举证期限,问题就不大了,在开庭前交纳就可以了。如果是第一种举证期限,一定要按时交证据,否则,很可能被对方律师抓住把柄,处于被动。

(二) 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应在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双方当事人。但是,由于法院开庭的时间,会影响双方庭外调解的进度以及成功率,因此,提早了解法院的安排就显得尤为必要。另外,如果对方交纳了答辩状,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得知,并收阅,这样可以了解对方的心里动态。

(三) 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

虽然诉至法院,但这不意味着双方一定“法庭上见”。起诉到法院,在某种程序上讲,更能促使双方认识到客观事实,更能认真审视自己的离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在期间仍与对方联系调解事宜,也是必要的。

离婚官司不一定要请律师,只要自己有足够的证据,把话说明白,说利索就可以。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一般法院都是不会判离的,主要是进行调节,但是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然后有充分的证据,一般法院都会判离的,因为调节无效。


相关内容:

·国家赔偿法概念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当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其工作人员采取不当手段或违法途径,对公民的人身权利造成损害时,比如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使用暴力造成公民人身伤害甚至产生死亡的严重后果,应该启动国家赔偿的程序对公民的损失进行经济或者其它方式的赔偿。那么国家赔偿法概念范围包括哪些内容?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概念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


·法律中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有哪些
    就婚姻状态来看,并不是所有都是有效的,现实中还有可能出现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就这两种婚姻状态来看,构成的具体情形是不同的。那法律中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都有哪些呢?而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之间又有什么不同之处?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一一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法律中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有哪些 中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一、双方均起诉离婚如何处理?
    一、双方均起诉离婚如何处理? 1、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丈夫可以起诉妻子,妻子也可以起诉丈夫,因此,只要当事人的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就应当受理。 2、当事人起诉并不构成重复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复起诉即“一事不再理”原则,是指前诉与后诉的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相同、诉讼请求相同。在夫妻双方各自起诉...


·离婚前给子女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前给子女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前给子女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1、父母在给钱时,双方没有确认这是借贷关系,则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的名下,则视为父母对夫妻的赠与;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


·小孩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在离婚时有孩子的夫妻双方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将抚养权判决给其中一方,而另一方需要支付孩子在未成年之前全部的抚养费用。支付给孩子抚养费保证孩子能够健康成长是作为家长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有的家长因为收入问题不想支付抚养费,那么小孩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一、小孩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父母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是可以的,但是是有条件的,那么条件是什么呢?从法律角度来说,不给抚养费其实就是免除支付抚养费。至于如...


·夫妻财产可以分为几种权利?
    夫妻财产可以分为几种权利?分为共同财产和私有财产,夫妻财产,是有关夫妻财产的归属、管理、收益、使用和处分,夫妻债务的清偿,夫妻家庭生活等费用的负担,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对外财产责任等的,是适用对象范围相当广泛的一项重要的财产制度。在私有经济等多种经济形式迅速发展今天,夫妻财产的内容和形式都有了较大的变化,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对夫妻财产制度问题的即时探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二、下...


·刑法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吗?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顾子女,无法为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二、在哪些情况下,...


·离婚协议书律师代写多少钱?
    离婚协议书律师代写多少钱? 律师代写离婚协议要多少钱,根据当事人所在地的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而定,当事人可以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离婚是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法律关系的解除。不具备合法的夫妻关系的当事人自然不存在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离婚必须由具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本人进行,任何第三人都不得代替一方或者双方当事...


·离婚判决对财产确权如何执行?
    离婚判决对财产确权如何执行? 一离婚判决对财产确权如何执行? 通过举证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夫妻起诉离婚需多少钱,起诉离婚的费用有哪些
    起诉离婚是通过司法权力来解除夫妻之间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相比协议离婚,此时当事人要支付的费用是更多的。那究竟夫妻起诉离婚需多少钱呢?其中会涉及到法院的案件受理费、聘请律师的费用等等,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法院的诉讼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法院收五十元(但一般收取三百至五百元)的诉讼费用。如果涉案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


·婚外情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婚姻关系中,一方有婚外情行为的话,无疑是对另一方的背叛,这是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与此同时,有婚外情的一方也需要实际承担一些法律责任。那到底婚外情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呢?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外情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如果只是单纯的婚外情只受到道德的谴责,是不受法律调节的。但是如果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或者是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是涉嫌构成重婚罪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