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起诉离婚这段时候会冻结帐户吗?

一、起诉离婚这段时候会冻结帐户吗?起诉离婚阶段,如果一方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即可冻结财产。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夫妻通过法庭离婚,在开庭前法院不会冻结双方的银行账户。若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嫌疑,需要举证申请冻结。离婚涉及财产纠纷案件中,为防止当事人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财产保全,经法院审核后符合的,可以冻结银行账户。二、起诉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综上所述,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很多时候是围绕财产分割引起的。为了防止对方在离婚诉讼阶段隐藏、变卖共同财产,起诉一方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批准后会冻结对方账户。申请财产保全在离婚案件中经常用到,可以有效的保障离婚财产分割的公平。



相关内容:

·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抚养费吗
    现实中,很多人认为非婚生子女的权利是不受保护的,毕竟这种子女是见不得光的。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即使作为非婚生子女,其合法权益也是受法律保护的。那么实践中,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抚养费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抚养费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父母什么时候可以不抚养孩子
    父母什么时候可以不抚养孩子 一、父母什么时候可以不抚养孩子 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这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期限的,不是永远的。子女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子女在已满18周岁的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则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就是只有对虽已成年但尚未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才有抚养...


·离婚案件拒绝财产申报怎么办?
    离婚案件拒绝财产申报怎么办? 一、离婚案件拒绝财产申报怎么办? 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促进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的依法、全面、及时、合理分割,全面推行了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 1、告知当事人申报权利义务。在婚姻案件的立案阶段以及受理后的送达阶段,分别向原、被告先行释明申报财产的权利义务。如当事人不按期申报或故意作出不真实陈述,法院在判决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依法对其少分或不分,甚至可能会对其采取...


·协议不成如何起诉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起诉离婚并非轻而易举,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那么具体来说协议不成如何起诉离婚?以下是具体解答。 一、协议不成如何起诉离婚 1、起诉离婚要具备下列条件: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


·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在确定了子女抚养费数额之后,日后也是有可能进行增加或者减少的。当然,不管是要求增加抚养费还是减少抚养费,此时都需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一般情况下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要求增加抚养费需要什么条件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


·离婚无效的条件主要包括什么
    离婚无效的条件主要包括什么1、男女双方非自愿离婚。《婚姻法》第31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必须是出于双方自愿。也就是说,夫妻确有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意,其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不是虚假的。如果是由于一方受另一方或者第三人的欺诈、胁迫等而违心地同意离婚的,将视为离婚无效。2、因逃避债务或为买房等而假意离婚。伴随着离婚案件的增多,“假离婚”的现象也呈增长势头...


·夫妻一方为军人要怎么离婚
    夫妻中的一方为现役军人的话,那么这样的婚姻就属于法律中规定的军婚。相信您都清楚,我国对军婚是进行了重点保护的。那么此时要是当事人想要离婚呢,夫妻一方为军人的要怎么离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一方为军人要怎么离婚 根据婚姻的相关规定,军人的婚姻称为军婚,军婚与普通婚姻有所区别,法律优先保护军人一方。关于军人如何起诉离婚的问题,如果军人一方想离婚,即便军人配偶不同意也能够比较顺利的...


·可撤销婚姻的情况有哪些?
    可撤销婚姻的情况有哪些? ?一、假结婚证法院受理吗 属无效婚姻,法院可以受理确,财产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二、婚姻无效的情况 民法典中婚姻无效的情形如下: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三、可撤销婚姻的情况 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父母离婚后,离婚怎么判孩子?子女随哪方生活?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怎么判孩子?会关系到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的问题...


·一、离婚财产律师收费会受哪些因素影响?
    一、离婚财产律师收费会受哪些因素影响?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需要的律师人数与律师的个人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6)办理案件所需支付的其他必要成本输出 二、离婚财产律师收费比例 1、计件收费(没有财产需要分割的离婚案件)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在上海请律师代理离婚诉讼与请律师代理其他诉讼与非诉讼案件...


·夫妻财产可以分为几种权利?
    夫妻财产可以分为几种权利?分为共同财产和私有财产,夫妻财产,是有关夫妻财产的归属、管理、收益、使用和处分,夫妻债务的清偿,夫妻家庭生活等费用的负担,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对外财产责任等的,是适用对象范围相当广泛的一项重要的财产制度。在私有经济等多种经济形式迅速发展今天,夫妻财产的内容和形式都有了较大的变化,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对夫妻财产制度问题的即时探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二、下...


·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转移财产怎么办
    生活当中,如果夫妻双方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感情破裂,需要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进行离婚判决的时候,会对夫妻双方共有财产也进行判决。所以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转移财产。遇到这种问题,其实也是有办法可以解决的。那么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转移财产怎么办呢? 一、离婚诉讼中转移财产的情形 1、私下变卖;2、转移房产;(1)假冒配偶办理卖房委托(2)离婚诉讼中,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房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