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非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要包括哪些条款


一、非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要包括哪些条款?


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一般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1、鉴于条款。


一般用来描述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


2、目标公司介绍。


目标公司介绍包括当前股东名称、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地等。


3、出让方情况。


出让方持股数量、所占比例,转让决议和授权决定,转让的股份和权益内容。


4、受让方情况。


受让方的主体适格,受让股份的决议和授权决定真实、合法,无行业限制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5、双方的权利义务。


转让协议必须明确目标公司依法设立、合法存续、股权结构、股份出让方持股、转让意愿、其他股东意愿、是否放弃有限购买权、转让价款支付、工商登记变更以及相互交接协作等内容。


6、股东会决议情况。


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转让方股东征求其他股东意见事实,其他股东对于出让方转让股权的意思表示和行为表现。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权转让并不都需要股东会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实践中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通常都会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就股权转让事宜及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通知和确认,进而进行相关的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以及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不需要受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限制,因此可能会存在双方自行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情况。当然,为了后续修改股东名册或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各方还是会通过召开股东会等各种形式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


7、特别约定的附加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可以附条件,但所附条件必须具体并且有成就的可能性。


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3、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转让协议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


4、明晰股权结构。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5、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1)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2)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要求企业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3)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


6、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1)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2)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3)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


7、股权转让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


(1)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要求出让方做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2)股权转让协议出让方应当要求受让方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书面股权转让协议是整个股权转让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个步骤,以上都是股权转让协议,应该包含的一些最基本的条款了,在附加条款这一方面就是根据双方股权转让的一些实际情况,肯定不同的股权转让协议当中的内容约定差别都非常的大,对书面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还是要引起重视的。




相关内容:

·一、根据规定平度醉驾罚款多少?
    一、根据规定平度醉驾罚款多少? 根据交规的规定,平度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最低一千元,最高甚至高达五千元,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


·大股东欠债能否拍卖其股权?
    大股东欠债能否拍卖其股权?一般情况下只有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百司的名义借款,且到期不能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度法院可以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拍卖。如果是股东个人回借款的话,即使在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拍卖,但由于公司的其他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所以很少答会出现这种情况。二、股东可否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拍卖股权?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


·贷款还不了会被起诉吗?
     一、贷款还不了会被起诉吗? 无论网上贷款欠多少钱不还,网络贷款平台都可以进行起诉,但实践中一般都是千元以上贷款拖欠时间比较长才会起诉,网袋平台也要考虑到诉讼成本的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贷款不还的责任 借款人不还款要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或...


·不给退款报警有用吗?
    不给退款报警有用吗 这个属于民事纠纷,更多应该向法院起诉或者是向工商局举报,报警并没有什么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


·提前还款时怎么认定借款期限
    无论是银行借贷还是民间借贷,一些借款人在有偿还能力时,便会选择提前还款。不过,一般借贷双方都会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还款期限,那么,在债务人提前还款时怎么认定借款期限呢?此外,不管是民间借贷还是银行借贷都会有利率的约定,那么对于提前还款的利率怎么计算?对此,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提前还款时怎么认定借款期限 按照合同法第208条的规定,在处理有关提前偿还借款纠纷计算借款期限时,要坚持“有约定按约定,无...


·共同离婚债务需要对方还吗
    一,共同离婚债务需要对方还吗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


·欠款人死亡了可以向其家人要债吗?
    欠款人死亡了可以向其家人要债吗?《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有相关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即便是欠款人死亡了,只要债务人的遗产足够偿还,债款仍然可以要回来的。二、 欠款人死亡了可以向其家人要...


·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还有效吗
    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还有效吗? 一、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 无效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是先有约定,违反约定才会适用本条款追究违约责任,现在“约定”无效了,不存在违约的情形,那么自然也就不可能适用本条款。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也自始无效,只能要求造成合同无效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赔偿责任。 二、合同无效时,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


·先写借条人家不借钱了怎么办?
    先写借条人家不借钱了怎么办? 一、先写借条人家不借钱了怎么办? 先写借条人家不借钱了就意味着没有借款的事实,所以对方如果想要所在的话,也是数学没有事实依据的,可以提供证据证明确实没有借钱。借条是直接证据,要是实在没有,录音录像的也行,借条如果有还款期限的话,自还款之日起两年内有诉讼时效。但是,借条也只是证据的一个方面,证人,对方承认,录音录像,补借条都可做为证据使用。 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什么关系一般情况下,公司法人对公司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并且公司法人如果在生活当中有着犯罪记录的话,是不可以被确立为公司法人的,除此之外,只要满足国家的相关规定,就可以担任公司的法人。在下文当中,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什么关系? 一、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什么关系?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


·债务纠纷没有借条怎么收诉讼费
    债务纠纷没有借条怎么收诉讼费 一、债务纠纷没有借条怎么收诉讼费? 债务纠纷的诉讼费收费标准取决于原告的标的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刑法规定信用卡欠款多久判刑
    刑法规定信用卡欠款多久判刑?1、信用卡欠款三个月的情况下就有可能会被判刑,如果信用卡逾期金额较大(本金10000元以上),逾期三个月以上,并且银行催收两次仍然没有还款,属于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2、逾期超过6次且有一次逾期不还就会被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列入黑名单,银行会冻结逾期不还者信用卡账户,将逾期者加入黑名单,欠款记录可能被反馈至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记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