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洋河商标抢注如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洋河商标抢注如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洋河商标抢注如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1.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所规定,如果商标抢注者申请注册的商标处于初步审定公告阶段的话,该商标在先使用人可以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阻止该商标注册成功。

2.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所规定,如果商标抢注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的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且该商标已经注册。该商标在先使用者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3.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所规定,如果商标抢注者的商标注册成功后,却没有实际使用过,那么该商标在先使用人可以以三年不实际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4.商标在先使用人可以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四条所规定,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商标抢注表现形式

(一)抢注未注册商标

中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公告期3个月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中国商标法未赋予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任何排他权,在某种商标未注册而有使用的情形,该使用

商标法 人无权阻止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以自己使用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使用或先申请注册。只有在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与未使用人同日申请注册时,根据中国商标使用和申请注册的现状,照顾使用在先的申请人,使之能获准注册。这个范围是有限的,它不能限制他人进行申请注册,不得违反在先申请原则。未注册商标使用人选择不将其使用的商标进行申请注册这是他的权利;如果其为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做了大量的广告投入却未申请,或晚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商标注册,结果被他人抢先申请商标注册,这仅能说明:

1、自主决定导致其顾此失彼;

2、商标权利意识淡薄。这当然不能给他提供法律上的保护。在商标专用权注册取得制国家,只要经营主体商标权利意识强烈,在使用商标之前或使用同时就申请商标注册,就不会发生抢先注册商标的事件。视所有的抢先注册商标的行为为非法的观点,其实质是主张使用取得商标专用权,因而从根本上否定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制度,这与中国《商标法》是相悖的。

中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有条件地确认抢先注册他人先使用的商标行为为法律禁止的行为,在坚持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法律对于绝对的申请在先原则作了合理调整。强调申请在先必须建立在诚实信用的原则下,不允许盗窃他人已经使用并且已经建立信誉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弥补了绝对注册原则的缺陷,防止事实上的不公平情况的出现。

(二)抢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权是经国家法律确定的权利,但受到地域和时间的限制

地域性决定了一个商标在某一个或几个特定国家地区获得保护,在注册国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则不能获得保护。这就可能使甲在丙国将a商标在b种商品或服务上进行了注册,如甲未在丁国为同样的申请注册,则可能会有乙将a商标或近似a商标的商标在b种或类似b种的商品或服务上,在丁国申请注册或先于甲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虽然此种抢先注册商标的行为在道德上似有可议之处,但在法律上该注册并无不当。

以往由于中国经营者的商标意识比较淡薄,其在中国所有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有一定或较好声誉的商标被他人在该国或地区抢先注册,导致我国经营者在该国或该地区不能使用在中国注册的原商标,最终退出该国或地区的市场;或者虽然继续使用该商标并占有市场,但付出了高额的价格以求得对方转让商标所有权;还有的不得不另起“炉灶”。经济利益上吃了亏,在法律上却无能为力。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国内的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谋求经济利益,在国内抢先注册国外的知名商标的情况也逐渐屡见不鲜。

(三)抢注驰名商标比抢注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已注册的非驰名商标更复杂

驰名商标在他国或地区被他人抢先注册后,该驰名商标的原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能否在该国或地区获得保护,最终完全取决于被请求保护的国家或地区的主管机关根据其本国的法律认定。认为他人的抢先注册正当的,原商标所有人将在其辖区内失去该商标的所有权,不能得到保护;反之,如认为注册不正当的,则能获得保护。

(四)权利冲突问题

解决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问题,现行法律已有一项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在先权利原则”。这一原则是民法公平、诚信原则的体现,并在专利法、商标法中都有具体的规定。从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看,围绕专利权、商标权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分别受不同的法律调整,并不存在谁高谁低、谁强谁弱之分。如果发生权利冲突,就适用“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

综合上面所说的,抢注商标的行为是特别可耻的,如果自己的商标被抢注之后一定要及时的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必须要规定在五年之内,如果超出了五年,那么就不再有抢回商标的权利,所以,自己的产品一定要自己受护,这样才不能受损。



相关内容:

·著作权法保护的?
    著作权法保护的有哪些内容 一、著作权法保护的有哪些内容 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


·专利许可备案后可不可以撤销
    专利许可备案后可不可以撤销依据我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专利许可合同备案后,是可以申请撤销的,撤销备案同样要进行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十七条 实施许可的期限届满或者提前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在期限届满或者订立解除协议后30日内持备案证明、解除协议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注销手续。第十八条 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涉及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在期限届满...


·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的情形有哪些?美术作品委托创作注意事项
    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侵权案件可较直接的通过对证据的认定加以解决,在本文主要针对第二类侵权案件,即典型的需要对双方的作品进行对比来认定被控侵权人是否有剽窃行为的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进行论述。对于此种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侵权案件可较直接的通过对证据的认定加以解决,在本文主要针对第二类侵权案件,即典型的需要对双方的作品进行对比来认定被控侵权...


·申请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1、新颖型,即申请专利的产品并不是老旧的产品,没有被其他人通过任何形式进行申请过,没有被相关机关进行公告或者注册申请登记过,是全新的专利产品,才享有注册专利权的权利。申请人包括个人,企业或者具有申请权利的组织。尤其是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对这项要求由为看重,因为实用新型其字面含有中就带有一个新字,如果没有满足新颖的要求,那么表示技术并没有带来革新的效果,没有可以进行专利保护的需...


·个人著作权转让免税文件是如何规定的?
    个人著作权转让免税文件是如何规定的? 一、个人著作权转让免税文件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个人转让著作权。 (二)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三)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 (四)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二、如何缴纳个人转让著作权的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吗
    是的,因为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它有两类:一类是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文学产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


·我国专利权对象有哪些2023
    我国专利权对象有哪些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也不能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2、实用新型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


·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都需要怎样办理?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电脑的普及。软件作为一种工具,已经越来越普遍的走进人们的生活中来了。由于其独特性和知识产权性,我国对这类产品的转让尤为谨慎。不仅要考虑其开发人员的合法权益,还要考虑后期的矛盾纠纷。下面我们就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都需要怎样办理为您详细解答。 一、所需材料 1、合同登记申请表申请人应当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应当按要求填写完整;申请人签章应当是原件,并且应当与申请...


·撤回的专利可不可以重新申请?
    撤回的专利可不可以重新申请?我国一直鼓励和支持知识群众自主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并且积极响应,制定法律制度,保护专利人的权益。专利申请有着严格的流程,当我们申请一项专利时,必须要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组织递交出有关专利申请的各项文件。而专利撤销,同样需要被有关部门批准,并填写由专利局统一制作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同时撤回专利申请是不允许有任何条件的。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观点,就是已经主动要求撤销的...


·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有多久?
    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有多久? ?一、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有多久 保护期应当为著作权人死后的五十年。著作权法规定的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期指的是音乐作品的词曲作者、改编、翻译等创作者对其创作的音乐作品享有专有权的保护期限。保护期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过了保护期的音乐作品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修改权等人...


·一、侵犯著作权逮捕之后的程序可以请律师辩解吗?
    一、侵犯著作权逮捕之后的程序可以请律师辩解吗? 任何刑事案件(包括侵犯著作权案件),以及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拘留、逮捕、起诉、庭审等),都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近亲属,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


·那些行为是商标侵权行为
    那些行为是商标侵权行为 一、那些行为是商标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 (1)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也属于同一种类。 (2)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