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财产回迁房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回迁房如何分割?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的,婚前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房子若是婚后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一、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如何分割夫妻诉讼离婚,在认定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归属时,由于我国住房体制改革以及城市发展过程中的拆迁问题,使当前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和来源具有多元化的特点,法院应当根据房屋来源的不同在夫妻之间进行分割。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分两种情况:1、对于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2、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只要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但应当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二、离婚时共有房屋如何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财产只要是夫妻共同的财产都必须要进行平分,不管是对于房产还是存款,但是如果这两样都是属于婚前的财产,那么另一方就没有资格参与分割,所以,一般不同的情况处理的方式也会不一样,在分割的时候只要协商好,就可以和平解决。



相关内容:

·农村的瓦房有人住要拆吗
    农村瓦房不是全部要拆。对于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农村瓦房是会拆除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


·按揭买的房子可以提前还款吗
    可以。房贷是可以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房贷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全额提前还清,就是把所欠房贷一次性还清。2、提前偿还部分房贷,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在每月还款额固定不变的情况下,逐渐缩短还款期限。另一种是每月还款额减少,但还款期限不变。《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贷款归还: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


·商品房的面积其实一开始都是从开发商那里得知的,然而在收房的时
    商品房的面积其实一开始都是从开发商那里得知的,然而在收房的时候,购房者却可以实际的对商品房的面积进行测量,要是发现不一致的话,此时也可以根据误差的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那现实中,要是约定面积与登记面积不一致可以要求退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约定面积与登记面积不一致可以要求退房吗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


·新婚姻法关于父母拆迁安置房房产怎么处理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现如今,我国正在实现城乡一体化的路上大踏步的走着,许多旧城老街都在加紧的进行拆迁改制,说起来,人们的生活水平会越来越好。但是,生活中,如果夫妻双方真的决定要离婚,不会因为房子拆迁就停下来。与此同时,如果房子拆迁离婚,就又涉及到房产分割的问题,所以,我们详细为您整理了关于父母拆迁安置房房产怎么处理的资料。 关于父母拆迁安置房房产怎么处...


·何为期房、现房?
    

商品房买卖中的期房和现房有其特定的含义。

  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所谓现房是指开发商已办妥房地产权证(大产证)的商品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出售合同。

...


·如果房产没有遗嘱怎么办?
    如果房产没有遗嘱怎么办? 一、如果房产没有遗嘱怎么办? 房产没有遗嘱,应该按以下方式继承: 1、协商继承,也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到房管局申请房屋过户。 2、公证继承,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


·商品房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
    商品房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 一、商品房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 根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无...


·一、合同法 房屋租赁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法 房屋租赁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租赁合同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购买二手房时买方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购买二手房时买方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要看二手房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和可靠,审查该房的“两证”相关文件,没有两证的房屋,不得买卖。 2、要看房屋是否为共有财产,如为共有,要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根据规定,二手房属于两个以上(含两个)主体共有的,应当审查(提交)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同意。 3、二手房交易前,买方应当查看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有没有国家和南昌市行政机关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一、父母债务子女名下房产能查封吗?
    一、父母债务子女名下房产能查封吗?父母欠债,房子是儿子的名字法院无权查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的,其物权就归儿子所有,不属于父母的财产,而且,父母的欠债,也应该由父母来承担,儿子没有帮其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所以法院是不可以进行查封的。但是,如果存在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由父母将该房屋赠与给儿子、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给儿子等情形的,则该行为无效,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购买二手房要怎样约定付款方式
    购买二手房要怎样约定付款方式 1、房款的金额要写清楚。2、付款方式该如何?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几次?每次付款是什么时间?这与购房者自己的资金流转是否有冲突?避免向售房者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3、购房者如需按揭贷款,在合同中是否已经注明?这里需要提醒购房者,要先了解贷款银行的操作程序及规定,一定不要使自己的贷款额度超过贷款银行的规定额度,造成贷款审核不能通过。 二、申请二手房贷款应注意什么 1、贷款...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撤销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农村的房屋大多都是小产权房,而小产权房最大的缺点便是不能进行买卖,但是及时这样还是有人希望在农村可以有一套可以长期居住房屋。或许当时是邻里关系比较融洽,也或者是因为当时人们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所以对于产权的问题并不是很在意,对于合同是否存在撤销的可能也不是很在意。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拆迁也随之而来,这时候房屋的价值便会连升几倍甚至几十倍,这时候纠纷便出现了。那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撤销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