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后财产保全怎么写?

离婚后财产保全怎么写?


1、财产保全是要提供相应担保才能确保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和相应担保即可。


2、可以由你朋友委托律师代为提起,也可以直接找办案法官。


3、如果房产证是是夫妻两人的名字,不必采取保全措施,一个人卖不了。如果不是,是否申请保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1、离婚时如果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时,可以提起财产保全。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来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情况为:


一、诉讼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中,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是否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一)当事人在申请财产保全的同时,应当提供保全财产的线索:


1、财产为机动车的,应提供机动车牌号、车辆管理机关;


2、财产为房地产的,应提供房地产处所及权利人姓名(名称),并提供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登记材料;


3、财产为个人银行存款的,应提供开户银行名称、储户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帐号;


4、财产为单位存款的,应提供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5、财产为股票或者股票帐户内资金的,应提供股东帐户号及证券交易指定场所;


6、其他财产,应提供财产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价值、所有权人、所在地等详细情况以及相关证据。


(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担保可采用现金、实物、信誉三种方式。


1、当事人以现金担保的,应按财产保全标的额的30%交纳保证金;


2、当事人以实物担保的,应提供价值相当于保全标的额50%以上的房地产或者机动车作担保;采取异地扣押措施的,以及冻结被申请人股票帐户或资金帐户、期货合约等具有高风险性资产的,应当提供价值相当于保全标的额80%以上的房地产或者机动车作担保。当事人以实物担保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或者机动车权利人出具的担保书,担保人的工商登记资料或者身份证。


(2)房地产或者机动车的权利证书。以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权证原件及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登记材料;以机动车担保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原件、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原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原件需交人民法院核对)。


(3)以实物担保的,该实物上不得设有抵押等他项权利。


3、当事人以信誉保证的,应当以当事人以外的法人为保证人。保证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担保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最近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及基本帐户开户银行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保证人的注册资金和净资产额均不得低于财产保全标的额。


保证人提供虚假资产负债表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离婚后的财产保全是公民维护自身合法财产的行为,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申请。特殊情况无法申请的也可以由相关人员代为申请。在进行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到财产保全的种类范围。对于不同类型的财产所保全的形式以及内容会有所差异。




相关内容:

·婚姻法子女抚养权有关规定有哪些?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需要进行协商,这是保障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步骤,协商解决不了可以上法院进行诉讼。 那么,婚姻法子女抚养权有关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的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


·离婚律师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律师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对于离婚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根据各地的经济标准不同而不同,经济不发达的地区一般是500到1000,经济发达的地区可能上万。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二、离婚官司诉讼费用规定是什么?1、离婚诉讼费...


·再婚抚养费执行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再婚抚养费执行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不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二、抚养费的变更情况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


·一、起诉离婚具备的条件都?
    一、起诉离婚具备的条件都有哪些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


·房屋买卖中,违约方应赔偿差价损失吗
    1. 由于近年来房价波动较大,房屋差价损失就成为二手商品房交易损害赔偿中的一个焦点问题。大多数二手房买卖纠纷损害赔偿案件都是因为卖方恶意违约造成。 2. 关于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如双主对房屋差价有约定或事后达成一致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从其约定;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3.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作为房屋交易双2113方当...


·离婚证办完了还用还共同财产吗?
    离婚证办完了还用还共同财产吗?离婚证办完了还用还共同财产的,因为我们国家规定离婚的时候需要将一切财产问题和孩子问题都理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


·未婚抚养权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未婚抚养权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


·再婚需要带离婚证吗?
    再婚需要带离婚证吗申请再婚的时候是需要携带离婚证的。申请再婚,具体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原先离婚了的老夫妻进行再婚申请。这个时候需要带上离婚证,才可以申请复婚。第二种情况是离婚的一方要和其他人结婚,这个时候同样需要带上离婚证,通过离婚证来证明你是单身状态,这样才不会触犯我国的重婚罪。通常来讲,如果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话,民政局会发给离婚双方离婚证,以表示双方正式离婚。但如果是特殊情况,比如通...


·假离婚后可以重新分配财产吗?
    假离婚后可以重新分配财产吗?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假离婚这么一种说法,假离婚只不过是老百姓自己的说法。按照法律规定,所有的离婚都必须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假离婚也必须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进行。但关键在于,法律可不管你是不是真心想离婚。只要夫妻履行了正当的离婚程序,比如去民政局登记离婚,或者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旦离婚成功,这种离婚就具备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假离婚的后果与“真离婚”是一样的,夫妻之...


·诉讼婚姻无效的时效是多少?
    诉讼婚姻无效的时效是多少? 1、有诉讼时效的情形:非自愿婚在非自愿方获得自由后,一方发现受欺诈或受欺骗后,继续与之同居满六个月的;一方或双方到达法定婚龄后满六个月,或虽未满六个月但女方已怀孕或生有子女的;属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领取结婚证后满一年的;患禁止结婚疾病在疾病治愈以后的;有生理缺陷无性功能,婚前欺骗、婚后发现后继续与之同居满一年的,或虽未足一年但不能...


·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因离婚后财产
    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的管辖法院是怎样的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


·婚姻里的过错方指哪些2023
    婚姻里的过错方指哪些1. 一方有重婚行为的属于过错行为一方在已经有婚姻状态的情况下又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属于重婚,我国《民法典》保护一夫一妻制,构成重婚罪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2. 一方有与他人同居的属于过错行为一方已有合法配偶,还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同居的。3. 一方有家暴行为的属于过错行为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实施家庭暴力,以殴打、残害、捆绑、限制人身自由等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身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