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运营车辆破损误工费怎么计算

运营车辆破损误工费怎么计算


①、受害人工资高于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且能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按实际减少的劳动报酬计算,即月平均工资÷30天×误工天数;


②、若受害人不能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工资与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相当,按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即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60×误工天


打个比方说,北京的出租车司机最低人均收入为6000元/月,那么误工费即为200/天(每月按30个自然日计算)。


误工费损失的赔偿范围都有哪些?


误工费的赔偿范围实际上就是误工损失的范围。是指受害人因暂时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而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所导致的收入损失。


主要表现为:因无法从事原有的工作或劳动而遭受的实际收入的损失和因丧失一个确定的工作机会而遭受的收入损失,以及受害人为避免收入损失而支出的相关费用。


在司法审判实务中,为了使受害人在治疗期间仍能够维持基本的收入状况,一般将误工损失的认定为受害人的整体收入状况为依据,而不应将基于一时一地的劳动合同的报酬认定为误工损失。但如果这种临时性、随机性的劳务收入构成受害人收入的主要来源的话,由于此类收入的不固定性,应将此类受害人确定为无固定收入者,并按无固定收入者的误工费计算标准予以计算。


运营车辆误工费保险公司需要赔偿吗


营运车辆发生事故,对于伤者的误工费在赔偿范围内,对营运车辆的误工费属于简接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按交强险规定:死亡伤残赔偿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一般车辆损坏时没有任何误工费的,除非是人受伤了,然后没办法工作了,减少收入才会有误工费,但是运营车比较特殊了,它是赚钱的一种工具,没有它就不可以挣钱,所有运营车损坏是需要支付误工费的,具体费用根据日收入计算。




相关内容:

·车祸主次责任是几几分
    发生交通事故主次责百分比是没有定性的,由交警部门是负责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这也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醉驾出交通事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醉驾出交通事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如果有逃逸致人死亡情节的,处七...


·交强险保障的条件有哪些
    交强险保障的条件有哪些 一、交强险保障的条件有哪些 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对投保了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所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负责赔偿,对于非保险机动车肇事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2、本车以外的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本车以外的受害人指除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


·醉酒驾驶是严重违反相关法律的犯罪行为,醉酒驾驶人一旦被交管部
    醉酒驾驶是严重违反相关法律的犯罪行为,醉酒驾驶人一旦被交管部门查处、或因为交通事故被举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除了吊销五至十年驾照以外,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判处半年以内拘役并处罚金,被处以拘役的酒驾人一般在看守所内执行,至刑期结束后方能予以释放,那么,桐乡醉驾进看守所感受是怎样的呢? 桐乡醉驾如果符合要求的可以取保候审,不符合要求的那么就要在看守所经过过渡仓(仓内各种犯罪的人员都有,40...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3、起诉书起诉书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4、1寸照片一张 二、第二次诉讼离婚应该注意的事项: 1、起草诉状之前已经写过离婚诉讼书了,但是法院驳回了自己的离婚请求,所以才会有第二次离婚诉讼书的出现,那么第二次离婚诉讼和第一次离婚诉讼的书写有什么区别呢?二次离婚诉讼书和第一...


·最新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生活中避免不了会发生交通事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人身损害赔偿就成了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全国各地都制定了不同的赔偿标准,下面我们为您重点介绍一下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以便您详细了解江苏省的赔偿标准。 (一)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统计公报,江苏省相关赔偿费用所依据的统计数据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9462元...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解释
    随着经济发展,小汽车逐渐进入千家万户,但是因为驾驶技术参差不齐,交通事故概率近年来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很多事故车主对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解释了解的不是很多,为了更加正确的审理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介绍一下。 一、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 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


·交强险与三责险有什么区别
    交强险与三责险有什么区别 一、交强险与三责险有什么区别 1、交强险属国家强制性保险,是国家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所必须购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如果没有购买该险,就无法挂牌和验车。第三者责任险属非强制性保险,是客户以自愿原则购买的商业保险,当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时,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第三者责...


·地下车库买卖合同的范本
    地下车库买卖合同的范本一、地下车库买卖合同的范本 地下车库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 小区 楼 号车库(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2、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全款。 3、甲方于签订协议之日,将该车库交付...


·股权投资企业交什么税,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股权投资企业交什么税,有哪些相关的规定?在对公司的股权进行投资的时候,是需要进行登记的,而且由于股权投资的数额比较的大,可能会存在一定都风险,当然以股权的方式投资企业,也并不是什么样简单的事情,而且用股权投资企业还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款,那么股权投资企业交什么税,有哪些相关的规定?一、股权投资要缴哪些税1、营业税按提供的服务收入5%缴纳;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7%、6%、4%缴纳(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


·交通人伤事故不垫付有问题吗?
    交通人伤事故不垫付有问题吗?目前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肇事方必须为伤者垫付一部分或全部的医疗费用,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肇事方可以拒绝由他先行垫付另一方医疗费用的要求。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明确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由当事人哪一方进行垫付,不过作为当事人,出于人道主义或者义务来说,最好还是先行垫付其中的一部分医疗费用。如果垫付了医疗费用,那么责任方应该保管好医疗押金条,在为伤者在以后办理出院手续时要向对方摄...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依据?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依据有哪些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