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算无论父母是以什么样的形式离婚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算无论父母是以什么样的形式离婚,孩子都不可能在夫妻两个人离婚后继续共同抚养,只能其中一方直接抚养,另外一方间接抚养。什么是“间接抚养”呢,间接抚养就是给孩子抚养费的这种方式履行抚养义务。《民法典》当中明确规定:“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是不会因为父母离婚消失的。离婚后,不管孩子判给谁直接抚养,该孩子仍然是属于父母双方的。离婚后,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和抚养的权利义务是不变的。离婚后,如果孩子还在哺乳期内,那么母亲是优先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的。不在哺乳期的孩子,父母双方要是因为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的意见时,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那么,判决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怎么算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一)、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 1、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解决子女抚养的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要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以及孩子的合法权益。父母离婚后,对于孩子的伤害是非常大的,特别是未成年的孩子。因此,在离婚诉讼关于抚养费的数额,人民法院法官一般会考虑孩子的生活质量,会参照父母双方经济能力和生活水平,避免因为父母离婚而孩子的生活质量下降。 2、尊重父母共同意愿并法院适当调整原则
父母离婚后,不管孩子判给谁,另外一方都要承担孩子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父母双方可以经过协商,将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期限、怎么支付、出现什么问题后,怎么处理等达成协议,前提是该协议不能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法院一般会答应。因为抚养费协议关系到孩子的合法权益,所以,在父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法院仍有审核的义务,要是协议里的抚养费金额明显偏低,孩子的基本生活都没有办法,或者协议有对孩子不利的因为,法院一般不会答应。 (二)、小孩抚养费数额的具体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孩子抚育费的多少,会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还有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父母的承担能力。一般有工作有固定收入的,孩子的抚育费会按照每月固定收入的30%的比例给付。如果要负担的孩子超过两个,抚养费较多,那么30%比例可适当的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每月固定收入的50%。每月工作每月固定收入的,抚育费可以根据父母那一年的总收入或者依据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根据上述比例确定。要是有其它什么特殊情况,还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比例。《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最高人民法院在在相关规定中有对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方法有非常详细的解释,抚养费的计算要根据“有固定收入的”和“无固定收入的”这两种情况定的。不过,这两种抚养费的计算的前提都是要看“孩子的实际需要”,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支付的抚养费能满足孩子的需要就行,当然,要是能力有余,还可以适当提高抚养费标准。这一切都是为了保障孩子的利益,能让孩子有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规定是什么?一、探视权时间、婚姻法离婚探视权的规定 1、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3、婚姻法第38条第2款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婚姻法第38...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流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流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


·夫妻间的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附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条件成就时即生效。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tjlytel}}> 1、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


·刑事案件申请国家赔偿什么是立案标准
    刑事案件申请国家赔偿什么是立案标准? (一)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


·离婚孩子的探视权是多久一次?
    离婚孩子的探视权是多久一次?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的内容可作为协议离婚的一部分内容,子女对行使探望权有选择能力的应听取子女的意见,法院有权对协商内容加以审查。对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未涉及子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可以依法另行单独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受理。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何规定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如果养育了孩子的话在夫妻双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是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判决的,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就有义务和权利抚养孩子另外一方只用支付相关的抚养费。那么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何规定的呢?请阅读由网站我们为您带来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


·对于夫妻如何分来立遗嘱?
    对于夫妻如何分来立遗嘱?夫妻分开立遗嘱只要确定好双方的个人财产就可以按遗嘱的形式来进行订立;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处分属于国家...


·结婚需要做哪些准备
    虽然我国法律意义上的结婚是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为准的,但实践中大部分人还是以举行婚礼为准。那么,今天我们就主要说一下,在举行婚礼结婚需要做哪些准备。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婚礼前半年需要购买准备的东西: 1、确定婚期的大致日子 动员人员:双方父母长辈 你们需要坐下来,翻翻老黄历,挑挑好日子。 2、确定婚礼预算 动员人员:自己实力不够,只好求助父母 你们从现在起,就要把各自的存...


·怎么确定涉外离婚抚养权归属
    涉外离婚当中同样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此时,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般是先由父母作出协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则再由法院进行判决。那么涉外离婚抚养权归属实怎么确定的?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涉外诉讼离婚纠纷案件以及咨询离婚案件中,涉及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尤其是10周岁以下的子女。除了如何分割财产的之外,最大争议的就是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双方争夺如火,互不认步。如果是个男孩,在中国...


·重婚的追诉时效起算时间是多久?
    重婚的追诉时效起算时间是多久?从判决之间起算,一般为五年追诉期。我国《刑法》对刑事犯罪诉讼时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于法律对重婚罪的处罚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因此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5年。也就是说重婚罪在经过了5年之后就不能再进行处理。二、法律后果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


·一、根据法律规定判重婚罪就是解除婚姻关系?
    一、根据法律规定判重婚罪就是解除婚姻关系? 判重婚罪不是解除婚姻关系,因为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部分被告是对方是谁所进行的,一种刑事责任方面的追究,它并不属于在民事方面对于双方的夫妻关系进行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


·青岛儿童抚养费标准有哪些?
    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在父母离婚后,青岛儿童抚养费标准就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等相关因素而定,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的父母的判定标准不同,因为子女在成长期间所花费的金额并不确定,所以更多的友实际情况和抚养双方共同协商决定,以下是律师网我们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标准内容 (一)、在离婚案件中, 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青岛市子女抚养费标准根据以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