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算无论父母是以什么样的形式离婚

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算无论父母是以什么样的形式离婚,孩子都不可能在夫妻两个人离婚后继续共同抚养,只能其中一方直接抚养,另外一方间接抚养。什么是“间接抚养”呢,间接抚养就是给孩子抚养费的这种方式履行抚养义务。《民法典》当中明确规定:“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是不会因为父母离婚消失的。离婚后,不管孩子判给谁直接抚养,该孩子仍然是属于父母双方的。离婚后,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和抚养的权利义务是不变的。离婚后,如果孩子还在哺乳期内,那么母亲是优先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的。不在哺乳期的孩子,父母双方要是因为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的意见时,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那么,判决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怎么算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一)、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 1、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解决子女抚养的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要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以及孩子的合法权益。父母离婚后,对于孩子的伤害是非常大的,特别是未成年的孩子。因此,在离婚诉讼关于抚养费的数额,人民法院法官一般会考虑孩子的生活质量,会参照父母双方经济能力和生活水平,避免因为父母离婚而孩子的生活质量下降。 2、尊重父母共同意愿并法院适当调整原则
父母离婚后,不管孩子判给谁,另外一方都要承担孩子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父母双方可以经过协商,将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期限、怎么支付、出现什么问题后,怎么处理等达成协议,前提是该协议不能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法院一般会答应。因为抚养费协议关系到孩子的合法权益,所以,在父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法院仍有审核的义务,要是协议里的抚养费金额明显偏低,孩子的基本生活都没有办法,或者协议有对孩子不利的因为,法院一般不会答应。 (二)、小孩抚养费数额的具体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孩子抚育费的多少,会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还有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父母的承担能力。一般有工作有固定收入的,孩子的抚育费会按照每月固定收入的30%的比例给付。如果要负担的孩子超过两个,抚养费较多,那么30%比例可适当的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每月固定收入的50%。每月工作每月固定收入的,抚育费可以根据父母那一年的总收入或者依据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根据上述比例确定。要是有其它什么特殊情况,还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比例。《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最高人民法院在在相关规定中有对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方法有非常详细的解释,抚养费的计算要根据“有固定收入的”和“无固定收入的”这两种情况定的。不过,这两种抚养费的计算的前提都是要看“孩子的实际需要”,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支付的抚养费能满足孩子的需要就行,当然,要是能力有余,还可以适当提高抚养费标准。这一切都是为了保障孩子的利益,能让孩子有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哪些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不法分子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造成被害人家庭妻离子散,有时甚至家破人亡,此类拐卖行为属于性质非常恶劣的犯罪行为,即拐卖妇女儿童罪。一旦构成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所以准确地认定该罪就显得尤为重要。那哪些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哪些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


·老人离婚财产关于赡养由谁承担的法律规定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离婚已经屡见不鲜,在离婚问题中除了会有财产分割纠纷外还有不少的赡养纠纷存在。而这些赡养纠纷问题大多集中在亲生子女或继子女拒绝支付离异父母或家庭重组父母的养老费用,甚至有不少父母因赡养问题将子女告上法庭。那么老人离婚财产关于赡养由谁承担的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就由我们针对此问题介绍相关的法律条文。 1、《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


·什么情况下能要求增加抚养费
    ?关于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同时确定好数额。但这个数额并不是一层不变的,因为随着子女的日渐成长,当地经济的发展都有可能导致当时约定的数额不够,此时就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那究竟在什么情况下能要求增加抚养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能要求增加抚养费 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在离婚的时候,我们难免会遇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在进行处理财产的时候,我们也是有一定的原则和要求的。那么,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呢?离婚调查取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


·离婚抚养费若对方失业如何计算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及时是因感情破裂,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也是需要按照离婚协议的规定按期足额的支付抚养费的。但生活中存在这样的情形,在离婚时,一方已经失业,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此时,离婚抚养费若对方失业如何计算? 一、离婚抚养费若对方失业如何计算?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方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百...


·给孩子抚养费多少适合
    若你在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抚养未成年孩子的话,此时就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抚养费。但此时该给孩子抚养费多少合适呢?这就让不少父母犯难了,给多了自己不够,给少了又觉得亏待子女。下面,我们带来相关资料,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给孩子抚养费多少适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


·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标志标准是多少?
    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标志标准是多少? 一、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标志标准是多少? 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


·重婚罪拘役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生活当中我们常说的恋爱自由,婚姻自由并不是没有限制的。在我国实现的从来就是一夫一妻制,因此在生活当中如果有人重婚的话,那么已经严重违反了我国的婚姻法,行为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对于重婚罪,法院通常情况下会判处拘役。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重婚罪拘役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重婚罪拘役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处两年以下拘役。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在我国关于离婚赔偿金的几年有效离婚赔偿金一年有效
    在我国关于离婚赔偿金的几年有效离婚赔偿金一年有效。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无过错方以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在此情形下,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二、离婚赔偿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


·一、离婚妻子不要共同财产及赔偿是合理的吗?
    一、离婚妻子不要共同财产及赔偿是合理的吗?离婚妻子不要共同财产及赔偿如果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条件下是合理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二、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


·如果对方愿意承认重婚如何处理?
    如果对方愿意承认重婚如何处理?如果对方愿意承认重婚按照刑法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而许多国家的刑法都确定重婚是一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中国《婚姻法》与现行刑法相适应,在第45条中明确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日趋蔓延开来的...


·在我国没证据如何能因感情不和诉讼离婚?
    在我国没证据如何能因感情不和诉讼离婚? 起诉是当事人的权利,当事人即使没有证据,仍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没有证据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法院可以调解和好,不能调解的,应该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告不能在六个月内重新提起离婚诉讼,除非有新情况、新理由。调解和好的,原告也不能在六个月内重新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