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专利权终止的原因?

专利权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一、专利权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专利权是一种有期限的无形财产权,期限届满,权利便依法终止。同时更多的专利权由于专利权人不愿维持,或者主动放弃而在期限届满前可能终止。专利权终止以后,受该项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便成为全社会的财富。任何人都可以无偿的利用。

专利权终止的情况主要有下列三种:

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长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专利权期限届满依法终止的,专利局应当通知专利权人,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将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管理,并且至少再保存3年。

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补缴本年度的年费及滞纳金后,专利权人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一个月,专利局作出专利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应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在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将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

专利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3、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

专利权人自愿将其发明创造贡献给全社会,可以提出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提出书面声明。

放弃专利权只允许放弃全部专利权,不允许放弃部分专利权。放弃部分专利权的声明视为未提出。专利权人不是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放弃专利权后,专利权真正拥有人(必须提供生效法律文书来证明)可以要求撤消该声明。

放弃一件有两名以上的专利权人的专利时,应当由全体专利权人的同意,并在声明或其它文件上签章。两名以上的专利权人中,有一个或者部分专利权人要求放弃专利权的,应当通过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改变专利权人。

符合规定的放弃专利权声明被批准后,专利局将有关事项在专利登记簿上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该声明自登记、公告后生效。

二、专利权终止后怎样恢复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细则、《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有可能恢复专利权,超过这这期限一般很难恢复。

请求权利恢复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附具有关证明。还要缴纳恢复费。

另外对于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期限届满终止专利权的是基本无恢复的可能。

专利权终止之后必然会对专利权人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自己的专利权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就是其他人也是可以使用自己的专利技术或者专利产品。而实践中,最常见的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情形,也就是法律中规定的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


相关内容:

·专利权获得条件都有哪些
    专利权获得条件都有哪些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之后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接受审查确认。只要在前未曾有过,申请后基本上都可能被确认授权而得到法律的保护。二、专利权取得的程序是怎样...


·专利权共有人的单独起诉可以吗?
    专利权共有人的单独起诉可以吗?共有著作权人可以单方起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二、专利申请的原则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以口头...


·商标专用权授予的法定条件?
    我们大家都知道商标,而且商标只属于某些拥有这个商标的人,有些时候会说某某品牌侵犯某品牌的商标权,但是由于法律的不太普及,有些群众就不太理解,那么商标有什么意义?商标是什么?商标专有权是什么?商标注册的标准是什么?符合商标专有权授予的条件的人是谁呢?下面我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1,什么是商标:商标是有关于法规的一个语言词组,当一个品牌想要被大众更容易记住,往往会选择在有关政府机关注册登记一个特有的商标...


·专利权保护的方法是什么
    专利权保护的方法是什么在专利权被侵权后,专利权人可以采取三种方式保护自己的专利权。1、协商、谈判;2、请求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调解;3、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二、专利保护的范围有哪些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或附图可以用以解释权利要求。如何确定专利保护的内容,以权利要求书确定的范围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一个国家或...


·个体户商标侵权经营者有没有责任?
    个体户商标侵权经营者有没有责任?个体户商标侵权经营者不一定有责任,主要看销售者是否知道侵权现象存在,若是明知侵权,但是依旧继续销售,那么有理由认为销售者的行为也构成了故意侵权,此时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来说,销售者的行为满足了以下要件,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一)商标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我国《商标法》对商标侵权行为作了上述规定,只有违反了上述规定的行为才构成商标侵权。可见违法性是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


·一般软件著作权有哪些限制
    软件著作权有哪些限制对于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法通常予以一定限制,以平衡著作权人的局部利益与社会的整体利益。我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是:1、时间限制: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因继承或单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为使著作权人主...


·转让专利合同生效的条件有什么?
    专利是作为财产权的一种,专利的发明者有权利可以将自己的专利转让或者售卖给其他的人或者公司的,但是专利因为还没有涉及到实体的开发,还处于一个脑力财产,所以在这里财产的转让的适用条件不能在这里适用,那么专利合同生效的转让条件有什么? 转让专利合同生效的条件有什么? 就专利权的转让,原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


·侵犯著作权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侵犯著作权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1、适用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行为。 第一,侵权行为使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的前提。 第二,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行为导致或传便损害事实的发生。 第三,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是由于过错。 第四,行为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2、民事责任形...


·商标注册原创著作权需要哪些材料?
    商标注册原创著作权需要哪些材料?商标注册原创著作权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2、个人作者申请版权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


·商标被抢注能否要求赔偿
     商标被抢注能否要求赔偿? 商标被抢注能要求赔偿。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抢注你的商标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


·商标被子抢注应该怎么维权 一、商标被子抢注应该怎么维权?
    商标被子抢注应该怎么维权 一、商标被子抢注应该怎么维权? 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


·如何认定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
    如何认定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 一、如何认定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 1、从商标构成角度分析,恶意抢注行为包括: (1)申请注册多件商标,且与他人具有较强显著性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者近似; (2)申请注册多件 商标,且与他人字号、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及其 他机构名称、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构成相同或者近似; (3)围绕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在多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上进行注册; (4)将他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