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脚手架钢管购销合同

脚手架钢管购销合同

脚手架钢管及扣件采购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订立合同双方: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为满足需要方境外 工程施工的需要,经充分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及价格

供方向需方出售的脚手架钢管及扣件,其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质量标准等详见附件一,供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均为( )生产加工,采用合格材料和工艺制作,且全新未经使用(生产日期距交货日期不超过3个月),处于良好状态。需方同意予以购买。双方确认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

1、供方按附件一向需要出售合格的产品,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且能够满足需方境外 工程施工的需要。

2、供方所售产品的质量保证为交货后年,质量保证期内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免费退换或修理,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3、供方向需方提供下列质量文件:

(1)中文产品合格证二份(一份原件随产品,一份复印件交需方);

(2)中文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原件)三份(一份交商检,二份交需方);

(3)中、英文产品使用说明书二份(一份随产品,一份交需方)。

4、双方确定,供方所售产品由需方在国外最终目的地进行质量检验,质量检验或使用中发现产品与本合同约定不符或存在质量问题时,需方应及时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需方提供了当地商品检验机构或其他公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质量检验证书的,供方同意需方有权选择按以下方式处理,无论需方选择何种方式,供方都愿意予以接受和履行:

(1)需方退货的,供方将已收货款全额退还需方,因退货行为发生的国内外运费、杂费等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2)需方同意供方调换符合本合同一定的,供方予以调换,调换时所方式发生的国内外运费、杂费等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3)需方认为产品尚有使用价值同意作减价处理的,供方在收到需方递交的产品加价相关函件、资料并经双方确认后,供方在十五天内按双方确定的减价额支付给需方,双方不能确定减价额的,供方同意需方有权另行选择本条约定的其它处理方式。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和标识

1、产品符合出口包装要求。采用捆扎包装,包装应坚固、产品应做好防水、防潮处理且适应海洋和内地运输。

2、供方在产品外包装显眼处用唛头笔书写或粘贴打印好如下内容:

(1) 项目名称:

(2) 发货标记:

(3) 合同编号:

(4) 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

(5) 第 件、共 件:

(6) 外形尺寸:

(7) 净重: KG,毛重: KG

(8) 搬运指示标志:

(9) 发货人:

3、双方确认,包装费含在货价中。

第四条:产品商检

本合同项下产品如需商检,由供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第五条:单据

供方向需方提供下列单据:

1、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款);

2、中、英文装箱单一式三份(二份交需方,一份随货物)。

第六条:产品交货

1、供方承诺在 月 日 前备妥附件一项下产品,凭需方书面通知将上述产品交付至需方指定的 仓库或按需方指定方式交货,并与需方或需方书面所指定的收货代理人办理交接手续,办妥交接手续之日即为交货日,供方若未能在规定的日期内交货视为违约。

2、供方交产品向需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之3约定的质量文件和第五条约定的单据,在交货日前运输途中的货物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供方承担。

3、从产品地到需方指定仓库的国内运费、保险费由供方承担。

第七条:产品验收

1、需方在供方交货时按照装箱单对供方交货产品的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包装和标志等表面状况进行核对验收,符合附件要求的,需方或需方指定的收货人向供方出具验收确认书。

2、供方承诺,供方交付的产品表面状况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或未向需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至3约定的质量文件和第五条约定的单据时,需方有权拒绝验收供方的产品。发生这一情形时,供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直至所售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且不得影响远洋运输船期的安排。

第八条:货款支付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余款在国内验收未发现问题,且供方已提供本合同第二条之3约定的质量文件和第五条约定的单据,双方办完交接手续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凭供方提供的发票和验收确认书予以支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供方延迟交货,供方应付给需方每日按迟交货价总额5‰的违约金,

切需方在付款时有权直接进行扣除。该项迟延交货时间双方约定最多不得超过一周,如超过一周,需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因为此款需方单方终止合同或供方不履行、未履行本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需方预付款外,还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且愿意承担需方由此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2、供方交货的地点、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包装等表面状况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又未能立即补救;或供方所售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供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予以积极处理和解决的,供方均愿意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供方还愿意赔偿需方因此发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3、需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供方支付合同价款时,在一周内的按国家工商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利息,经供方催告超过一周仍未支付的,供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需方愿意承担供方由此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有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其它

1、合同履行期间,供、需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2、供、需双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地址话费电信资料均能够收到各方向对方发送的书面函件,各方向对发送函件的方式包括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发送的函件均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由供、需双方在南昌市签订,自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供方执一份,需方三份。

第十二条:附件

以下附件一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附件一、 项目脚手架钢管及脚手架扣件采购清单:

供方: 需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脚手架钢管购销合同。脚手架的钢管质量直接影响到脚手架的安全,所以对于脚手架钢管购销合同的签订一定不能大意。对于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一定要规定清楚,对于违约需要承担的责任也要写清。
相关内容:

·诉讼中合同还能继续执行吗?
    诉讼中合同还能继续执行吗?诉讼中合同通常情况下是不能继续执行了,既然是在诉讼期间,也就意味着法院对于你们之间的纠纷还没有作出裁决,双方之间实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尚未理清,谁对谁错还不知道,所以在起诉的过程当中不能中止合同的履行。实际上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在因为合同纠纷导致的诉讼期间,大部分合同都会自动中止。从法律方面来考虑在诉讼期间合同的履行肯定是无法进行下去的,并且在诉讼的时候有可能会按照合同履行的状...


·湖南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办法
    湖南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办法 湖南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稳定、完善农村承包经营责任制,保护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承包合同,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承包者为落实农村合作经济承包经营责任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签订的书面协议。当...


·抗辩权在合同履行中未行使的原因是什么
    抗辩权在合同履行中未行使的原因是什么 抗辩权在合同履行中未行使,一定是签订合同的一方出现了什么问题,导致合同双方没有按照合同中所说的那样各自履行自己的抗辩权。也有可能是一方发现了另一方出现了恶劣的情况,提前终止了抗辩权的履行。那么,抗辩权在合同履行中未行使时候出现了什么状况呢? 一、抗辩权在合同履行中未行使时候出现了什么状况 合同履行抗辩权是针对请求权而言的一种对抗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诈骗犯罪的合同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诈骗犯罪的合同认定是怎么规定的?合同诈骗犯罪的合同认定没有统一规定,在理论界主要存在以下三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用以实施合同诈骗罪的合同当然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


·合同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
    合同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虽然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诈骗的情况,但要想认定为犯罪,还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而这也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那我国对合同诈骗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而在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之后,该如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合同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以非法...


·口头合同怎么证明
    口头合同怎么证明 一、口头合同怎么证明 1、如果口头协议约定时,有其他第三方证人在场或者有录音的话,对方不履行口头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让第三方证人出场或者录音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 2、如果没有证人在场的话,最好跟对方再次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用录音的方式尽量录取到口头协议存在的证据,然后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口头协议或者赔偿。 3、需要主张方提供当时履行合同时的间接证据,双方...


·合同诈骗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在确定刑事犯罪的诉讼时效时,其实往往都是根据《刑法》中关于该罪的最高法定刑进行确定的,也就意味着犯罪的最高法定刑不一样,那此时的追诉时效也是有所差异的。那其中合同诈骗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合同诈骗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


·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一、什么是要是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二、保险合同的概念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


·附期限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附期限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附期限合同 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 期限 ,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6条规定: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法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证据有哪些?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证据有哪些?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区分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意义是怎样的?
    区分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意义是怎样的?在我国,合同根据内容的不同分为了不同的种类,但是大类却只把他们归为了有名和无名合同。每个分类有每个分类的意义,那么,区分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意义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一、为了区分法律适用性问题 ?法律之所以这样分类主要是为了区分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对于有名合同可以直接适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关于该种合同的具体规定...


·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双方违约 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均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应根据合同义务分配情况、合同履行程度以及各方违约程度大小等综合因素,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享有解除权。 二,赔偿的标准和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