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农村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

农村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

一、农村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

(一)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

(二)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

(三)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

(四)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

二、农场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发布)第12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集体土地权证丢失后补办需要哪些手续

1、申请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用地证明文件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2、登记声明原证遗失作废的报纸,单位或村委会的证明。

3、法人证明或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属单位产权的需提交此项资料)。

集体土地租赁的最高期限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

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由上可知,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土地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的操作方式,这一做法并不妥当,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等也均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成为无效合同。

按照相关的规定,国家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制,那么所有的企业和公民在使用国家土地时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同时也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在土地使用证上会规定土地的使用类型以及使用期限等信息,土地使用证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明确土地的所有人,避免出现一些纠纷。


相关内容:

·珠海通用机场征地补偿的内容
    珠海通用机场征地补偿的内容我国的土地施用集体所有制,没有属于个人的土地,部分主体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国家对于部分土地的征用以建设其他产业的行为将会给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员进行补偿,那么珠海通用机场征地补偿的内容是什么呢,我们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一)珠海通用机场征地补偿的内容为贯彻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土地结构与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


·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必须拥有那些资质?
     一、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必须拥有那些资质? 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必须拥有的资质是必须要拥有五证。房产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应当主动将五证向购房者进行展示,不得隐瞒。 二、五证的具体内容 1、《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办理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必须经过的程序。 ...


·农村征地,农民没有签字便强征,合法吗?
    农村征地,农民没有签字便强征,合法吗?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农民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如果对土地进行强制征收的,征收行为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可以申请复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


·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有什么
    不少人都习惯把宅基地看做是自己的私有财产,甚至把继承宅基地看做是理所应当的事。到底宅基地能不能继承,的我们就在本文中为您解释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以此帮助您了解宅基地,了解自己应该享有的权益。 一、宅基地没有继承权 1、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


·涉外民事诉讼地域管辖是什么样的?
    涉外民事诉讼地域管辖是什么样的?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对一定范围涉外民事案件的审判权限和各级各类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涉外民事案件的分工权限。 一、分类 1、牵连管辖,也就是特殊的地域管辖,是在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起诉的,可以由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2、协议管辖,即在涉外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当事人可以用书面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


·作价入股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作价入股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我们都知道,对于企业入股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既可以通过资金入股,也可以通过知识产权、技术等无形资产入股,还可以通过土地或者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作价入股。作价入股土地使用年限在我国是有具体规定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一、作价入股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根据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和授权经营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同类用途土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指国...


·一、人在异地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人在异地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应该到原法院判决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应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直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申请,恶意不支付,可以起诉要求一次性支付。 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


·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换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换证?个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要及时到国土局办理土地使用证,这样就有了合法使用土地的书面凭证。如今土地使用证已经有了最新版本,现在很多人手中的土地使用证都是旧的,当办理抵押登记时,需要换取新证。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换证?下面我们给您讲解下相关知识。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换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


·江西九江新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九江新征地补偿标准土地征收在城镇中是常常会发生的,因为城市的发展是需要一定土地的,想要新建土地或者使用旧土地都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使用,征收的土地拥有者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一般来说获得的补偿不会低于原有价值,但各地的政策都是不相同的,那江西九江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江西九江新征地补偿标准 一类土地:沙河街道、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41800元/亩。菜地、果园、茶...


·农村土地使用证户主过世子女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使用证户主过世子女可以继承吗?1、《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承包地,承包期内如果家庭成员死亡,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收回其承包的土地(整个家庭消亡除外)。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承包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0条规定办理。2、解决人地矛盾问题,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下列土地承包给新增人员: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方式增加的土地...


·农村土地使用证两个名字可以办理吗?
    农村土地使用证两个名字可以办理吗? 在获得一定面积的土地的适应权之后,需要及时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如此,才能在第三人向土地形式主权之时合法的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们知道,如今农村的土地也是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在农村土地使用证两个名字可以办理吗? 一、农村土地证可以写两个人名字吗? 可以。但农村土地的使用对象是家庭,而根据一户一地的规定一块宅基地只能有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家庭,一个人的...


·萧山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能买吗?
    萧山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能买吗? 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需要人们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进行处理事务,一直以来我国的土地政策是土地属于国有,每个公民有土地的使用权,因此我们在买卖土地的时候就要用土地使用证来买卖,这样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那萧山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能买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萧山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能买吗? 首先还得确定土地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未经国家征收私人进行房产开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