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夫妻离婚房产按份分割可以吗?

夫妻离婚房产按份分割可以吗?

可以;

房屋按份共有是房屋共有的其中一种形式,按份共有的房屋可因部分共有人的要求进行分割,分割的方式有四种,共有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1、直接分割房屋

形成房屋的区分所有。能够区分成彼此独立使用的房屋,按份共有人可对房屋按份额直接进行分割。如一栋三层楼的房屋,为三个所有人等份共有,就可以各分得一层房屋的所有权。但由于整个房屋是连在一起的,有些属于无法分割的部分,仍为各所有人共同所有,因而形成房屋的区分所有。

2、房屋作价补偿

即房屋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人独有,其他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折成价款,由独自取得所有权的人补偿。

3、直接分割房屋与房屋作价补偿相结合

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对房屋进行直接分割时,由于房屋结构的原因,各按份共有人无法按各自拥有的所有权份额比例分配,对部分所有权份额作价补偿。如甲、乙按3:2的比例拥有一栋两层楼的房屋,该房屋如分割成各占一层时,则乙占了甲的所有权份额,此时,就应作价由乙补偿甲的所有权份额。二是三个以上的人按份共有房屋时,房屋由两个以上的共有人补偿其他共有人所占份额的价款后,再按比例分割房屋。如甲、乙、丙、丁共有一栋房屋,房屋作价由甲、乙所有,甲、乙在补偿丙、丁应占部份的所有权份额后,再按比例分割房屋。

4、房屋变价分割

房屋按份共有人都不愿取得房屋所有权时,可把房屋出售,卖得的价款由共有人按所有权份额进行分配。

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 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但前提是该双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在一方愿意放弃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权时,只要不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允许。

2. 男女平等原则。

3.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当然,也应当保证有过错方的基本生活。

4. 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照顾子女的利益,也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

5. 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从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需要角度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应该保障使其在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用,不降低其价值。对不能分割的,则应作价补偿给对方。

6. 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能把家庭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有非法所得,应当依法收缴,不得进行分割。

具体的怎么分割,一方分多少得根据双方具体的财产情况来确定。

按份共有发房屋分配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之间另有约定的情况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不以房产产权证登记为准,而是以夫妻双方是否对产权有书面协议约定为准。比如说有的房产证上仅仅登记为一方所有,但是房产是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需要均分。但是双方如果已经有书面约定明确该房屋的产权比例归谁所有的,就要按照该夫妻约定来处理,而不是均分了。

2.如无其他约定的情况

在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房产是按照房产证约定的份额来分配的,但是共同还贷的部分任然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配。

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离婚之后最大的问题就是夫妻的财产和房产的分割问题,对于财产好分,但对于房产,那么就必须要双方进行协商,谁得房产,得房产的一方就必须要补偿现金给另一方,所以,财产分割一定要和平的解决才能不引起任何纠纷。




相关内容:

·什么是安置房?
    什么是安置房?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二、安置房办证费用有哪些? 安置房过户费用如下: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


·二手房更名费怎么收取的
    二手房更名费怎么收取的1、营业税税率为5%。对于不足5年的二手房对外销售时要征收相应的营业税,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时可以免征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2、契税普通住宅为成交价的1.5%,非普通住宅为成交价的4%。3、个人所得税以转让收入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收...


·租房合同押金条款有哪些?
    租房合同押金条款有哪些? 一、租房合同中租房押金条款怎么写 为了预防因押金引起的纠纷,租赁双方在租房合同中最好加入押金条款,具体如下: 1、为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同意于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给甲方押金___元整,甲方在收到押金后予以书面签收。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乙方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


·房屋买卖合同自什么时间生效
    买房子始终是人生的重要大事之一,千万不可马虎,您都知道凡是从事交易,一定少不了签合同这一程序,买卖房屋也不例外,而房屋买卖合同又是买卖房子的重要程序和内容,但是有很多人不清楚房屋买卖合同自什么时间生效,那么下面将会详细告诉您。 一、房屋买卖合同自什么时间生效: 首先,房屋为不动产,房屋买卖不仅适用合同法的规定,还须适用有关不动产的法律规定。如城市房屋的买卖须适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一、店面房违约金押金可以同时获得吗?
    一、店面房违约金押金可以同时获得吗?店面房违约金押金并不可以同时获得,《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房东违约,应按租房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租房合同没有约定,房东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装璜费50%/搬运费,退押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


·房屋租赁纠纷归哪个部门管?
    房屋租赁纠纷归哪个部门管? 首先可以找当地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解决,也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问题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房纠纷的处理办法: 1、租房纠纷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一位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人。 2、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请求调解 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定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买房是人生一大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更不可放松警惕,因为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信息不对称,有时买方并非出于本意或者不知道如何把握合同,以致最后在合同履行中处于被动地位。因此,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多加注意,了解合同内容,谨防合同陷阱。 1.看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质 3.看清楚房屋用途 4.物业也不能忽视 5.车库和地下室或者阁楼的约定 6.面积的约定 7.贷款问...


·现在,房屋租赁纠纷的事项越来越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在
    现在,房屋租赁纠纷的事项越来越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对一些常见的、容易引发纠纷的条款引起足够的注意。生活中的租赁合同的分类是非常多的,除了房屋租赁合同外,还有厂房租赁合同也是常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厂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厂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


·买二手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大多数人选择购买二手房,而二手房的购买较一手房有许多不同之处,那么对于二手房的购买具体是怎样的规定,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就由“”来为您解答买二手房注意事项及手续的具体规定。 一、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1、确定房屋的产权归属是否真实,这是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的首要关注问题,要确定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有权”关系,...


·无效购房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购房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无效购房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以欺诈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2、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3、乘人之危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5、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6、恶意串通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7、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又无据可查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8、与法律...


·新婚姻法离婚房子归谁,如何分割
    自从新婚姻法出台之后,对于房子分割方面做出了较大的改变,而这也成为了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一旦夫妻感情破裂导致了离婚,那么名下的房子究竟该如何分割,很多人就想知道新婚姻法离婚房子归谁?这个问题其实要看具体情况,下面就来为您详细解答。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


·夫妻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有哪些情况
     夫妻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实践中对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法律规定只能对共同财产做出分割。话说回来,那要是属于婚后买房,那么是否是共同财产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存在两种情况,属于共同财产的: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