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老公不肯离婚怎么办

老公不肯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之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之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

二、起诉离婚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2、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必须向该公民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1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但没有经常居住地,即没有在任何地方居住达一年以上,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则须向其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3、公民户籍迁出后但尚未落户,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如果该公民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应向其原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户籍迁出超过一年的,应向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

4、公民被注销城镇户口,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原告经常居住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也被注销城镇户口的,应向被告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5、公民被劳动教养或监禁,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应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原告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也被劳动教养或监禁的,被告被劳动教养或监禁1年以上的,应向被告原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被劳动教养或监禁1年以上的,应向被告被劳动教养或监禁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6、公民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原告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7、公民为军人的,非军人一方对其提出离婚诉讼,或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为非文职军人,应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军人为文职军人,一般向文职军人方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是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则应向非军人一方的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非军人一方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离婚诉讼应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驻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一方不肯离婚虽然会对解除婚姻关系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绝对不会因此就无法离婚了。此时,想要离婚的一方,完全可以考虑去法院起诉离婚,在这个时候只要符合了诉讼离婚的标准,那么最终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并非是不可能的事情。


相关内容:

·离婚协议有效期限吗 离婚协议书反悔了怎么办?
    离婚协议有效期限吗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在拿到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由此可见,离婚协议书其实是有有效期的,若是生效之后双方没有对协议内容作出变更,那就是一直有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


·一、如果没按时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如果没按时支付抚养费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离婚与无效婚的区别是什么?
    离婚与无效婚的区别是什么? 离婚与无效婚的区别是什么? 从形成原因看,婚姻无效的原因多在婚姻成立之前或成立之时就存在,而离婚的原因一般都发生在婚姻成立之后。从请求权来看,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自己行使,其他任何第三个无权代理。而无效婚姻的请求权除由当事人行使外,利害关系人和国家有关部门也可主张该婚姻无效。从时间效力看,离婚的请求权只能发生在双方当事人生存期间,当事人一方死亡后,再不得进行离婚...


·国家旅行社退团违约金有哪些法律规定
    国家旅行社退团违约金有哪些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 损失,旅游者可以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旅游 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旅游经营者擅自将其旅游业务转让给其他旅游经营者,...


·涉外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有哪些原则
    自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让中国与世界的距离拉近了很多。外国人与中国人也也有不少人因此结合在一起,但是并非所有的跨国婚姻都能得到圆满。很多的问题造成了涉外离婚的情况。涉外离婚后常常要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涉外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涉外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


·父亲拘役过子女可以考公安吗?
    父亲拘役过子女可以考公安吗?父亲拘役过子女不可以考公安,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都视为审核不合格。最好不要报考政法机关,不过,一般只有公安会审查的比较严格,检法两院对这个审查不严的,也很少会主动审查报考者父亲是不是有犯罪情况。二、 拘役的适用对象是什么?我国《刑法》中对拘役的适...


·拐卖妇女罪结果加重情况有哪些?
    拐卖妇女罪结果加重情况有哪些?(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二、主观...


·找福州律师打离婚官司大概要多少钱
    几乎所有案件的庭审过程当中,原告被告双方都是要聘请律师的。这不仅是当事人双方需要的,也是我国相关程序法当中必须要求的。所以在离婚案件当中,也少不了是需要聘请律师的,如果要聘请律师,就必须给律师支付一定的费用。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找福州律师打离婚官司大概要多少钱? 一、找福州律师打离婚官司大概要多少钱? 离婚的律师费最低的是1000-2000元。按照双方的财产多少,律师费也按比例收取,大概是在1%...


·关于农村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在许多离婚纠纷中,导致争议最多的就是财产的分配问题。如果离婚的是农村地区的夫妻,由于农村地区的生产经营都是以家庭为单位,所以农村地区夫妻离婚在财产的分配上确实更为复杂一些。下面我们就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关于农村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一、关于农村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夫妻在离婚时对已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都有哪些
    夫妻离婚时,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在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上争执不下时,法院会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将子女判归一方抚养,而由另一方支付相应抚养费。但是,在夫妻离婚后,一旦抚养的一方出现了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此时可以依法变更抚养权,那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都有哪些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会予以支持。(1)...


·一、合肥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要收取多少?
    一、合肥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要收取多少?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元;另外,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


·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时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出了约定或是法院作出了判决,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如果可以,该如何变更抚养权?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