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 刑事拘留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
·抢劫金融机构罪的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在构成抢劫罪的情况下,由于实际的犯罪情节不同,那自然对罪犯作出的处罚也是不一样在,这也是罪刑相适应原则中的要求。而我国对此罪的最高处罚为死刑,那其中要是抢劫金融机构罪的量刑处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疑惑。 一、抢劫金融机构罪的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量刑幅度 《关于常见...
·单位犯罪追究谁的责任? 近年来,在公安机关查获的集资诈骗、网络诈骗案件中,很多都是单位名义组织犯罪的,这种犯罪涉及受害人众多,社会危害性质严重。公安机关会对单位查封,并处罚罚金,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那么,单位犯罪追究谁的责任?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单位犯罪追究谁的责任?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就是对单位犯罪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领导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是明知所实施的行为是单位犯罪仍积极实施的单位内部非领导...
·服刑期间自首立功减刑多少年 一、服刑期间自首立功减刑多少年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情节的具体判断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情节的具体判断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属于“危险犯”,《刑法》第143条在修正前后都有“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规定,说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只有“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才构成此罪,否则就不构成此罪。如果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但其销售金额在5...
·单位挪用资金罪追溯时效是多久 一、单位挪用资金罪追溯时效是多久? 挪用资金罪如果是数额较大追诉时效是五年,数额巨大追诉时效是十五年。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
·醉驾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醉驾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
·哪些是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抢劫属于重罪,而且表现形式多样。实践中对行为人定罪之前,需要先对相关行为做出认定,此时就离不开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内容。那么您知道哪些是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吗?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是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
·刑事案件再审辩护意见是指什么? 一、刑事案件再审辩护意见是指什么? 刑事案件再审辩护意见是指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出现了新的证据可能对犯罪事实产生影响,司法机关必须对案件进行再审的情况。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二、再审的条件 (一)有新的证...
·判缓刑从什么时候算起? 随着我们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当公民触犯了法律后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我国的法律不是以惩罚惩处罪犯为前提,而是想通过教育等手段,让罪犯认识到犯罪行为的危害为主。那么在各种处罚中,其中有一种是缓刑,很多人不知道判缓刑从什么时候算起?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适用缓刑的条件有两个: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特定的犯罪分子。这些人所犯罪行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
·刑事赔偿立案书内容有哪些? 刑事赔偿立案书内容有哪些? 一、刑事赔偿立案书内容有哪些? 刑事赔偿立案书内容有包括是否决定对刑事赔偿类型案件作出立案的,除此之外还包括的内容有其中涉及到的法律依据条文。 国家赔偿申请书 赔偿请求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赔偿请求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 被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名称、所在地、法人代表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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