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最新工伤人员退休后待遇有哪些?

最新工伤人员退休后待遇有哪些?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并非只要遇到工伤事故员工就可以合理的退休了,因工退休都是经过鉴定之后必须要退出工作岗位了,但是在退出工作岗位的同时还要保留劳动关系。不过,因工退休后的所有待遇基本上都是由工伤保险机构来承担的。因此,员工个人在工伤事故发生之后没有必要急于先向用人单位辞职。




相关内容:

·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一、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 无故拖欠工资,是无故拖欠工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超过《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现在,因为某些原因,有些劳动者和劳动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时候如果产生劳动争议了,就要进行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那么,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如果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后劳动单位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向您介绍下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 一、何谓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的涵盖范围究竟有多广?劳动法有关规定一直没有将其明确,从理论界对事实劳动关系的种类分析中,可见人们认识上的不一致性。主要...


·建筑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建筑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建筑工程在进行修建的时候,像脚手架这些工具都是必不可少的,工程人员在脚手架上面攀高下低,所以说对于脚手架的工程质量一定要有所保障,否则员工的生命安全就会存在很大的隐患。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当中的脚手架工程也会承包出去,我们将为您介绍建筑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建筑脚手架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工程质保金返还的规定有哪些
    工程质保金返还的规定有哪些?生活中,每一项工程建设都会因为工程质量的问题也衍生了很多规定和合同,工程质量保修金是工程双方达成合作的信任点之一,但是也有因此而引发纠纷的。比如工程质保金的返还,那在我国对于工程质保金返还的规定有哪些?一、工程质保金返还的规定有哪些《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第十一条 发包人...


·现在有很多公司,为了降低成本,所以在员工入职的时候,不提要跟
    现在有很多公司,为了降低成本,所以在员工入职的时候,不提要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事情,这样对于劳动者来说,就比较难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相应的劳动关系了,对此很多人提出入职一年公司没签合同是否合法,该如何索赔?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入职一年公司不签合同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协调地表水和地下水之间的关系,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允许那些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单位,按照既定的法律的规定,修建水利水电工程,并且在修建完成之后,按照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 一、合格标准: 1、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按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或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执行。达不到合格标准时...


·工程质量管理的定义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管理的定义是怎样的生活当中的任何事物都必须有管理,才能够最后呈现出一个比较理想的结果。不管是公司的规章制度,还是我国制定的法律法规,最终的结果都是要保障我国公民正常的合法权益。那么针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肯定就是要确保工程的质量,可以是为您所放心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工程质量管理的定义是怎样的? 一、工程质量管理的定义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


·写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应注意哪些问题?
    写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企业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制作要点与注意事项 1、要简要说明解除劳动合同即辞退员工的理由,这涉及到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 2、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明确解除时间,这关系到劳动关系终结时间、工资支付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起算等。 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的事实必须有证据予以证明,没有证据证明的事实不仅在法律上无意义,还可能给用人单位在劳动争...


·安排职工双休日出差算加班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很多用人单位都会告知劳动者,其所在的岗位要经常出差,而在现实中,单位也有可能是在双休日的时候安排员工出差。因为双休日本身属于职工休息的时间,因此要是单位安排职工双休日出差算加班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安排职工双休日出差算加班吗 出差与客户联系或完成其他任务,时间即由个人掌控,同时还要考虑出差人员的吃饭、休息等实际情况,应相当于短期的不定时工作制。在此...


·员工业绩10万判几年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规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一...


·劳动关系转移15天后有经济补偿吗?
    很多工作单位会向其他公司输出劳动力,将员工的劳动关系由原用人单位转移到另一家新用人单位,此时需要签署三方协议。员工会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很多人想知道劳动关系转移15天后有经济补偿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一、什么是劳动关系转移? 将员工的劳动关系由原用人单位转移至另外一家新用人单位,在此过程中需要由原用人单位、新用人单位与员工一起签署三方协议,员工与原用人单位解除...


·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
    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其实我们是可以根据工伤认定来知道对于工伤是有等级划分的,然后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伤的伤残级别获得相应的赔偿。工伤鉴定结果是十分重要的,这会使我们申请工伤赔偿的一个依据。工伤认定办法是什么? 工伤认定是由专门的工伤认定机构来进行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 1、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