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商铺合同到期不给续租应该怎么办

商铺合同到期不给续租应该怎么办赔偿金是法定的违约金,具有补偿性质。而违约金则是约定的,其具有补偿及惩罚性质的约定。在一份合同中可同时约定定金与赔偿金,或者同时约定定金与违约金。这都合法。房屋租赁时间到期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承租人应当按约定返还房屋。租赁房屋只涉及租赁费问题,没有转让费。如果双方都愿意续签合同的,可以重新协商租赁时间及租赁费等事宜,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二、商铺合同到期的优先权1、优先续租权是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如果另外的人给更高的钱,你就没权利优先了,除非合同明确约定,你的优先是绝对的2、如果房东将房屋租给他人侵犯你的优先续租权,那么一般情况下,他新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新的承租人也有权承租,只不过房东违约,要赔偿损失。3、如果新房客与房东恶意串通,损害你的优先承租权,构成第三人侵害债权,有案例支持适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合同无效”的条款。在我国相关的商铺租赁是需要签订相关的租赁合同的,相关的合同内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承租人可以具有相应的优先权,在合同内进行规定。遇到这类房屋出租问题,应积极的收集相关的证据,进行相应的维护。



相关内容:

·签订广告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广告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广告对于商品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它可以左右消费者购买商品时的选择。我们会发现,消费者会更倾向于选择投放广告较多的商品。因此,商家对广告十分重视,也更愿意请专业的广告设计公司来设计商品广告。那签订广告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律师35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相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签订广告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广告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分别注意下列问题:广告客户,首先要...


·试用期要签合同吗?
    ?试用期是要签合同的。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保。在试用期,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多长,也不是单位说了算,按国家有关法规,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


·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不能履行有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之分,通常系以合同订立时为标准。前者是合同无效的原因,后者是违约的类型, 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不能履行有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之分,...


·夫妻单方出售共同财产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夫妻单方出售共同财产合同是否可以撤销?夫妻单方出售共同财产的合同在已经过户的情况下不能撤销,具体规定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


·合同违约金20法律规定是按天收吗
    合同违约金20法律规定是按天收吗?合同违约的违约金不是按天收的,逾期还款的利息是按天收的。约金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若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约定是怎样的
    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约定是怎样的一、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约定是怎样的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并且此种约定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而此时守约方就可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而此时守约方就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需要注意在房屋租赁当中也是存在这一情况的。那此时房屋租赁违约金该如何计算才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租赁违约金该如何计算 首先,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


·赠与合同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赠与合同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赠与合同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4、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5、公证员认为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注:(1)申请人在赠与合同公证中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在赠与书公证中仅指赠与方。 (2)申请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来办理。 二、赠与合同公...


·签订合同盖公章可以吗?
    签订合同盖公章可以吗?一、签订合同盖公章可以吗一般来说,只要该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该合同就是有效。而没有签字只是程序问题,只是没有签字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有特别说明的除外,例如没有签字就是无效的合同。在交易活动中,“签字盖章”是许多法律的基本要求。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


·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不是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只有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


·解除买卖合同需要出中介费吗?
    解除买卖合同需要出中介费吗?需要的;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现实生活中,房屋中介合同是居间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介公司提供中介服务后,房屋的买卖双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中介费用。在实际中,中介公司一般在其所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中也会约定,如果由于买卖双方中任意一方导致合同最终无法履行,由违约方承担中介费。因此,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一旦...


·不动产合同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不动产合同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不动产合同生效时间的法律规定 一、不动产抵押合同在成立时生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不动产抵押合同属于设立不动产物权的合同,因此,即使负有履行抵押登记义务的抵押合同义务人未办理物权登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