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在我国国家赔偿新标准和项目是什么?

一、在我国国家赔偿新标准和项目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9年5月15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国家赔偿计算标准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7)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8)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5、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在我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为了基层百姓服务的,就算公职人员在办理公务时造成了普通公民的利益收到了侵害,国家是要给与相应的赔偿的。现在国家赔偿的新标准里包括人身自由受到侵害,赔偿项目也新增了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法律条例针对赔偿的计算标准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相关内容:

·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未达成离婚协议,民政部门婚姻登记部门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申请是不予受理的。那么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您对此仍有疑问,可以阅读由我们整理的下文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般情况下,要使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应具备的条件有: 1、 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无欺诈也无胁迫; 2、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


·离婚协议上不给抚养费怎么写?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该支付子女一部分或者是全部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在离婚协商上面写明抚养费的支付金额、支付方式等等,但是也有双方离婚之后协商一致可以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情况发生,那么离婚协议上不给抚养费怎么写呢?可以按照离婚协议上不给抚养费的范本结合实际情况来写。 一、离婚协议上不给抚养费的范本 离婚协议书 甲方: ,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 。身份证号: 。 乙方...


·分居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分居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1)民事起诉状,第一部分需要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需写明诉讼请求,如请求离婚、小孩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第三部分需要写明离婚的事实和理由;(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结婚证;(4)小孩出生证或户口本;(5)相关财产证明,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的内容因人而异,需针对具体个案进行起草和完善。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有要那些条件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有要那些条件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协议离婚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是合法登记的夫妻,即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2、双方离婚是完全自愿的,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


·最新抚养费的计算是怎样的
    在对孩子抚养费进行计算的时候,需要考虑的因素比较多。而通常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出来的数额,也就是最终需要给的数额。而按照法律的规定,父母支付孩子抚养费一般只用支付到18周岁成年为止。实践中关于抚养费的计算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带来最新抚养费的计算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最新抚养费的计算是怎样的 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


·调解离婚还能对抚养权变更吗
    夫妻离婚的方式可以是协议离婚或者是通过法院进行离婚,但是几乎大多数的夫妻在离婚以后,如果有孩子的话,那么最放心不下的其实就是针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不管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哪一方,想必另一方对孩子都是十分牵挂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的是,调解离婚还能对抚养权变更吗? 一、调解离婚还能对抚养权变更吗? 离婚后,抚养关系仍然可以变更,因为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及...


·老人补办结婚证怎么办
    补办结婚证需出具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当事人带上身份证到档案局能查询得到,档案局有当初他们结婚证的存档可以复印出来盖上档案局的章。如果六七十年代大多数婚姻登记档案都没有保存到现在。换句话说,也就是补办结婚证没有依据,作为民政部门让到所在的居委会、社区开具证明,是为了证明其父母确是合法夫妻,一直在一起共同生活,这样才能补办结婚登记。...


·夫妻间签订的净身出户的协议是否有效?
    不得不说现如今导致夫妻离婚的因素很多,最常见的就是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有婚外情行为,而有的夫妻为避免离婚损害到自身利益,往往会事先签订净身出户的协议,约定要是因为一方出轨而导致离婚的话,那此时出轨的一方不能分得任何财产。那现实中夫妻间签订的净身出户的协议是否有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间签订的净身出户的协议是否有效 净身出户协议实属无效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夫妻离婚了女方需要承担抚养费吗?
    夫妻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也会进行归属分割,孩子将由一方进行抚养病拥有抚养权。那么,在孩子被判给男方的情况下,离婚了女方还需要承担抚养费吗?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给读者一个解答。 一、夫妻离婚了女方需要承担抚养费吗? 根据规定,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依法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


·协议离婚的应该如何分割财产
    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只要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那其实都是需要作出分割处理才行的,否则无论是哪种离婚都是不会准许。那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此时离婚夫妻应该怎么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协议离婚的应该如何分割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财产类型:银行存款(包括工资、经营性收入、...


·如果在三线城市抚养费多少
    现在我国的离婚率大大提高,离婚不仅仅是夫妻双方的事,还涉及到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孩子的抚养权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如果夫妻离婚的话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归属于一方,那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这是夫妻的义务,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三线城市抚养费多少,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 一、三线城市支付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抚养费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


·精神病患者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有些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当事人一方是精神病患者,由于精神病患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相对比较麻烦。经过监护人变更,精神病患者的亲属可以帮助其处理财产分割。那么精神病患者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精神病患者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与精神病人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原则上应该一人一半,但是需要考虑精神病人一方离婚后的生活问题,通常会多给与部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