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工伤假期享受什么待遇?

一、工伤假期享受什么待遇?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年老、工伤、患病、失业、生育等情况下,有依法获得帮助和补偿的权利。该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残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可见,只要劳动者的伤残构成工伤而不论其是否照章操作所造成,其均有权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对工伤保险待遇这一问题,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作出工伤休假待遇标准:


(一)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及就医路费企业应当全额报销;


(二)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三)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由企业一次性发给相当于伤残职工14个月工资的伤残补助金;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时,由所在单位发给工资降低部分的90%的在职伤残补助金;若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则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


二、对于工伤休假待遇标准:


其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工伤休假待遇标准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假期期间劳动者是可以享受相关的工资待遇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工伤假期不能从事劳动等情况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拒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进行解决,拒不执行的可以向司法机关诉讼来进行处理,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相关内容:

·旷工属于严重的劳动违纪的行为,很多用人单位的劳动制度都会对旷
    旷工属于严重的劳动违纪的行为,很多用人单位的劳动制度都会对旷工做处罚规定,严重者会被开除。当然我国法律对旷工也有相关的规定,那么旷工处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旷工处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旷工,是指职工在正常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不...


·一、变更劳动合同能降薪吗?
    一、变更劳动合同能降薪吗?依据《劳动合同法》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公司没有经过职工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单方降薪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


·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怎么处理?
    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怎么处理? 一、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处理目的 (1)、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地基剪切破坏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建筑物的地基承载力不够,由于偏心荷载或侧向土压力的作用使结构失稳;由于填土或建筑物荷载,使邻近地基产生隆起;土方开挖时边坡失稳基坑开挖时坑底隆起。地基土的剪切破坏主要因为地基土的抗剪强度不足,因此,为防止剪切破坏,就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提高地基土的抗剪强度。 (2)、降低地基土的...


·劳动者工作期间的扭伤脚算工伤么
    劳动者工作期间的扭伤脚算工伤么 一、劳动者工作期间的扭伤脚算工伤么 劳动者上班期间扭伤了脚,是算工伤的,劳动者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事故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伤保险的业务指南中指出“工伤事故应该是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法...


·2023年在疫情期间工资发吗
    在疫情期间工资发吗?疫情期间需要发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


·一、没签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签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没签劳务合同是可以随时辞职的,没有劳动合同就是属于不定时的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是可以随时的终止这种关系的,而且没有签订合同就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劳动法,可以要求赔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辞职的步骤 第一步写辞职信 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


·建设工程勘察纠纷怎么解决
    建设工程勘察纠纷怎么解决 作为民事纠纷,无非是通过协商、调解及诉讼或仲裁等方式处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也是通过这些处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纠纷,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纠纷处理办法依次进行,即先进行协商、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再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二、和解或调解 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 2、和解是指当事人通过自行友好协商,...


·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关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的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最新标准是什么
    现在的教师普遍是发放绩效工资,根据教师的教学效率来发放其个人的工资,这种工资制度最开始是企业,后逐渐推广到事业单位,它的分配以教师的劳动成果为基础,可以很好地激励教师工作的效率,下面我们就来说说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职称: 绩效工资标准 高级 2180 中级 1850 初级 1400 级 1400 二、教师绩效工资发放计数 1.领做早操:0.5教分   2. ...


·如果工伤鉴定证丢失了如何举证?
    工伤鉴定证在工伤赔偿的过程当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是进行赔偿的最准确的证据资料。然而由于保管不善,在一些工伤赔偿事件中会出现工伤鉴定证丢失的状况,那么如果工伤鉴定证丢失了如何举证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如果工伤鉴定证丢失了如何举证 已经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诊断证明书继续保存意义不大。如果工伤职工需要继续保留的,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复印病历资料,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可以作为证据...


·在我国临时工有误工费吗?
    在我国临时工有误工费吗 临时工有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二、误工费的事件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


·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 在一项工程的建设当中,您常会听到有人说要严把工程质量,在工程质量的问题上不能马虎这样的说法,不少人对工程质量的概念具体是什么样子的并不是很了解,但是不管工程质量具体指的是哪一方面的问题,它对于工程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的,那么到底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呢? 一、概念 工程质量是指工程满足业主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特性综合.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