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事业单位一年没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一、事业单位一年没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违法,一般事业单位用工是不可以与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在我国事业编制写劳动合同吗?

1、事业单位签的是聘用合同。

2、事业单位聘用制,即事业单位与职工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其基本特征是科学设岗、平等竞争、全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

3、实践中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是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的人员;一般劳动者。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一般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部分适用。

4、《劳动合同法》"附则"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将实行“"聘任制的工作人员”"交由“"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来"来决定,部分适用于事业单位,扩大了调整范围。

三、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聘用合同是广义上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劳动合同的基本特征,其基本制度与劳动合同相一致。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在一些方面仍有别于企业,所以又与狭义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有一定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

1、适用范围不同。

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近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内容反 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事业单位则是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通过订立聘用合同实现的劳动成果主要表现为精神 产品和知识产品。企业的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从事的服务活动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在实现其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

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这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中成为独 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国家在一些重要方面对事业单位仍实行宏观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编制管理。目前由国家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仍实行严格的 编制管理;

(2)经费管理。建国后,事业单位一直承袭行政机关的管理方式,经费全部由国家核拨。80年代后,事业单位相继进行财政、人事等领域的改革后, 形成全额、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几种类型的事业单位。90年代后期,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拨款改为定额补助的形式。但事实上,事业单位的经费仍有国家全额补助、 差额补助等形式。如教育系统的中小学,基本是由国家全额拨款的。这些单位尽管对新录用人员通过聘用合同的形式,但其招生计划、教学计划及教师的工资福利等 都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

在这一年之内,事业单位正常情况下应该和在职员工签订的是聘用合同,总之是一定要有合同的。在事业单位内部有一部分人员实行的是聘用制,还有一部分人员实行的就是劳动合同法。虽然这两种员工的区别在于一种是有编制,而另一种是没编制,但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应该有合同。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合同有效吗
    劳动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合同有效吗?劳动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合同也是有效的,劳动合同生效要件:1、劳动合同主体合法;2、劳动合同内容合法;3、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4、劳动合同形式合法;5、劳动合同订立程序合法。【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二、劳动合同一般...


·试用期签订的是试用期合同还是劳动合同
    试用期签订的是试用期合同还是劳动合同 对于新入职的员工来说,都会有一个试用期限,以此来方便对员工的考核,看到底适不适合这份工作。 那么在劳动者的试用期期间,签署的是劳动合同还是试用合同呢?如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需要等员工的试用期过了在签订劳动合同?有很多人会认为试用期的合同就是试用期的合同,只有转正之后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其实不然。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看,用人单位是可以对新招...


·企业采取什么途径辞退老员工?
    企业采取什么途径辞退老员工?企业辞退老员工一般会采取预告性辞退的方式。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


·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我国《劳动法》中对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时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且实践中,单位也不能随意安排员工加班的,并且也赋予了劳动者拒绝加班的权利。那到底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最长不能超过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加班时间的约定,不得违反《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


·绿化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绿化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污染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为了维护城市的环境,为人们提供更好的生活,很多城市开始兴建绿化工程。要使绿化切实起到作用,绿化工程的质量十分重要,所以相应的出台了一些保证绿化工程质量的措施,那么绿化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一、保证种植土质量及厚度的措施 1、栽植前应根据土壤的理化性质、地下水、湖水矿化度进行分析采取相...


·怀孕期间停发工资和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吗
    怀孕期间停发工资和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怀孕期间停发工资和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吗? 怀孕期间停发工资和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工资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员工突然发病算不算工伤?
    员工突然发病算不算工伤? 一、员工突然发病算不算工伤? 如果是职业病的才可以算工伤,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


·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
    您都知道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最有力的的保证,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以及合同解除终止都离不开劳动合同法,那么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其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


·钢结构厂房属于什么工程 一、钢结构厂房属于什么工程 钢结
    钢结构厂房属于什么工程 一、钢结构厂房属于什么工程 钢结构工厂属于工业建筑。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分四类分别为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特殊建筑 、构筑物 (二)土建指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及相对定额、土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 程、屋面工程。 1、装饰部分包括楼地面工程、门窗工程、墙体工程、天棚工程 2、市政则是国家或者国家为主投资的公共建设工程中的道路、桥梁等工程。 3、...


·旷工离职上个月工资发吗
    依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旷工的方式离职后,上个月的工资是需要支付的,用人单位要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未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


·一、劳动合同按手印有效吗?
    一、劳动合同按手印有效吗?劳动合同按手印有效,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此可见,合同本质上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各方当...


·包工头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会议纪要的规定:关于建筑工程或者经营权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或者个人挂靠经营情况下劳动关系的确认。建设施工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或者经营权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或者个人挂靠经营情况下,非法用工主体搜招用的人员与发包方、转包方、分包方、被挂靠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最高院印发《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59条明确,发包人将工程发包给承担人、承包人又转包或者分包给实际施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