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因房贷无力支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一、因房贷无力支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因房贷无力支付抚养费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获得抚养费用,有房贷并不能够成为普及普遍费用的理由,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母离婚时,抚养费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二、抚养费包括什么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抚养费用一般情况下,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应当协议清楚,如果,日后其中一方因为存在着房贷的压力,而无法支出抚养费用的话,另外一方可以到法院来进行起诉,要求抚养费用的支付,因为房贷并不能够成为不支付的借口。




相关内容:

·辞职后还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怎么办?
    1、如果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批准,办理完了所有手续,你辞职或公积金停止缴纳,被封存,都不影响公积金贷款了,只是你要按时往贷款卡中充钱,以免影响扣贷款。2、申请好贷款后,必须按月还贷或提前还清,公积金停缴已经不影响还贷款了,但要确保你账户中每月有钱可还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注册公司在运营时,首先要确定公司地点,大多数的注册公司在确定地点时一般与房屋所有者的意思达成一致,以租赁的方式获得公司办公场所。那么,在于房屋所有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该房屋租赁合同该如何写呢?以下是我们给您写一份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希望能帮助到您。 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产租赁事项,订立本简易租房合同,并共同遵守...


·结婚后父母首付房产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结婚后父母首付房产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房产分割时应剔除该部分出资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但房屋仍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支付方配偶子女名下,则该部分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出资不另行处理。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


·拆迁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夫妻关系存期间,可能因为城市建设的需要,而将住宅进行拆迁,然后赔偿拆迁房。那么这个拆迁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在涉及到房产问题上,夫妻都是很敏感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拆迁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


·一、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主要就是需要进行协商,并且在达成同样的意思之后才能够将这份合同合法解除并且还不会因此引发纠纷和诉讼的可能。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买卖双方可约定如果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三十天买方仍未付款,则买卖双方的合同...


·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


·自己住的公租房如何建立遗嘱
    自己住的公租房如何建立遗嘱1、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即合法遗产。而公有住房不属于公民私有财产,其中涉及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权利,公民只有居住权,没有该住房的处分权,因此公民承租的公房无所谓继承问题,只有公租房承租继承权。2、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3、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


·对于出租房,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房屋是完好无损的、没有瑕疵的。不
    对于出租房,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房屋是完好无损的、没有瑕疵的。不然的话,就会对承租人构成违约。那要是发现出租房有瑕疵的话,该怎么处理才能维护承租人的利益?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出租房有瑕疵怎么办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房屋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房屋拆迁以航拍图为准合法吗?国家有规定吗?
    一、房屋拆迁以航拍图为准合法吗?国家有规定吗?  为了制定了统一的标准,有利于拆迁工作的标准化和一定的公平性,很多地方政府都规定以某年某月的航拍图作为认定房屋合法与否的分界线,航拍图之前建造的房屋视为合法,之后的则视同违章。是典型的以政策替代法律的于法无据的操作模式,是严重不合理的。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航拍图可以作为认定违法建筑的证据之一,但不能航拍图片作为认定违法建筑的唯一证据,还要看建筑是否...


·需要房屋他项权利怎么申请?
    需要房屋他项权利怎么申请? 您都知道房屋所有权那有人知道房屋他项权利是什么嘛?简单的讲房屋他项权利包含典权、抵押权和租赁权等,典权要签订典契,约定赎回时间如果超多约定时间不赎回的就会改典为买。抵押权常见的的是抵押贷款,那么房屋他项权具体怎样办理,就由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下。 申请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材料,到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办证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经办人在审核资料无误后,出具《杭州市房...


·70年的房屋产权满期后房子属于归谁
    70年的房屋产权满期后房子属于归谁房子70年到期,其实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而土地使用权是房屋产权的组成部分之一。依照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的最高年限为70年。但是70年到期后,房子是不会收回的,土地使用证上产权到期之后,会自动续取。也就是说,国家不会赎回房屋,它是自动划分到房主的名义下。1、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2、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因...


·房屋买卖协议书怎么写?
    房屋买卖协议书怎么写? 房屋买卖协议书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夫妻自愿将位于 市 区 号楼 单元 室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积 平方米)及储藏室壹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房屋拥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