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承包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食堂承包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许多单位都有员工食堂,这些食堂往往不是由单位自行经营的,单位一般会将员工食堂承包给第三方,由第三方经营食堂。承包食堂的双方必然要签订一份食堂承包合同,在合同中双方就彼此的权利和义务作出约定。那么,食堂承包合同模板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食堂承包合同模板 甲方根据需要将饭堂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经以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甲...
·合同租赁期20年后无偿使用吗? 合同租赁期20年后无偿使用吗? 一、合同租赁期20年后无偿使用吗? 若20年租赁期满,当事人双方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并不终止原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法律视为原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这种状况是合同的“法定更新”;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租赁合同,当事人可再订租赁期限为20年的合同,这是合同的“约定更新”。 租...
·材料合同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材料合同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材料合同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涉及时效问题,一般还涉及到时效中断还是时效中止的问题,时效中断之后,当导致中断的事由结束之后,时效可以重新计算,这与时效中止不同。在诉讼时效届满前8个月开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当事人不能履行诉讼请求权的中止事由,其中止事由应当自诉讼时效届满前6个月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届满前8个月至6个月之间的时间,不能计入诉讼时效中止事由所能够影响到的时间...
·保管合同成立的时间为多久? 保管合同成立的时间为多久?依《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一般来讲,自寄托人将保管物品交付保管人,经验收后,合同才成立;寄托人没有交付标的物,只是提出要保管或者保管人同意保管,合同还没有成立。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保管人事先已经占有保管物的,则保管合同自签订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保管合同成立时要注意什么在实践中,保管合同成立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当事人的约定应当表现为文字或其他可以确...
·合同法定解除应当满足条件包括哪些 民法典定解除应当满足条件包括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合同的种类在我国是包括很多种类的,比如说在我国有担保合同,实际上他是为了担保相关人员所签订的一种合同。还有就是担保合同有可能被确定无效,确定无效之后会造成一些损失,因此很多人都想知道。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一、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无效担保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过失责任范围的确定取决于债权人因担...
·保证金质押合同生效条件 保证金质押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一种常见的质押方式,这种质押在担保市场也契机常见。作为一种质押,其有着和质押一样的概念的特征,即债务人(第三人)将其动产交给债权人进行占有,但是实际控制的行为。一般来说提供财产的债务人(第三方)被称为出质人,而债权人称为质权人,出质的动产被称为质物。我国根据质物的不同分为不同的类型,质物只能是动产,不可以是不动产。同时动产的质权根据质押标的物占有权发生变动。这时候,质权人...
·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还要承担吗 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还要承担吗?合同解除后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合同关系已经解除,就不存在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所以,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也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一种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不当得利返还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二、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有哪些?1、...
·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转让合同生效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转让人的基本情况 1、作为受让人,为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转让人是房屋的所有人,必须具有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证件;如果转让人不是房屋的所有人,转让人必须具有转让权。 2、在合同中约定,商铺的基本信息,包括:商铺的位置、实际有效使用面积、相关的配套设施等。 (二) 转让合同之转让物条款 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煤矿合同到期咋补赏? 可能很多普通的老百姓对于用人单位如果违反规定来解除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的话是需要对劳动者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很多人对于合同到期之后的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计算并不是特别的清楚。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煤矿合同到期咋补赏?下面为您介绍。 一、据我国法律规定煤矿合同到期咋补赏? 依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包括了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而《劳动法》对两种劳动关系的保护是一致的,故无论是否签订有...
·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问题 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问题 一、 经济补偿的性质 各方面对劳动合同中经济补偿的性质争议较大。有的认为,经济补偿是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提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经济补偿。因此经济补偿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惩罚。有的认为,经济补偿是一种国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责任。国家要求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一定经济补偿,以帮助劳动者在失业阶段维持基本生活,不至于生活水平急剧下降。这种社会责...
·诈骗合同刚签毁约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诈骗合同刚签毁约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一、诈骗合同刚签毁约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欺诈签订的合同是属于无效的,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是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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