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债权债务可以自动解除吗?


一、债权债务可以自动解除吗?


债权债务是不可以自动解除的,必须通过清偿或者协商来解决债权和债务问题。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


二、债务清偿的途径


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


1、正常途径


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


2、特殊途径


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


三、协商


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在我国法律中,比较鼓励这一和解纠纷的方式。因为,一方面有利于债权债务企业之间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另一方面,又可避免采取其他方式所花费的开支。但这一方法只有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同情或乐观预期时才使用。


四、调解


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成双方当事人谅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到解决的一种方法。具体形式有: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不管具体调解形式怎样,调解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并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达成不违背法律、政策的协议。


五、仲裁


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给共同信任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专业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双方有义务履行的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尽管仲裁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但作为法律的仲裁制度,还是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力即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判决


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当事人的一方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其结果是:债务人或履行原有债务,或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欠债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它是一种强制手段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当事人如负有履行义务,就应自动履行,如不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审判组织的移送,按执行程序强制执行。


债权债务显然是不可以自动解除的,即使债务人因患病或者亡故不具备债务清偿能力的,债务关系也应当由遗产继承人一并继承。一般情况下只能通过正常的债务清偿的方式进行解除,特殊情况下,如果无法就债务清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通过司法判决的方法进行处理。




相关内容:

·挪用公款95万判缓刑有可能吗?
    挪用公款95万判缓刑有可能吗?可能的,只要满足其判缓刑的标准就可以了。即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


·夫妻债务能因离婚而免除吗
    夫妻债务能因离婚而免除吗在实践中,很多债务人为了逃债确实是绞尽脑汁,甚至是不惜假离婚,然后一方对债权人说自己没钱,让他找另一方,而另一方则会主张此项债务不是自己借的,跟自己没有关系。那在法律上,夫妻债务能因离婚而免除吗?具体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债务能因离婚而免除吗 夫妻债务不因离婚而免除,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不因离婚而免除。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


·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书范文
    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书范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股权进行转让后,其对公司承担的债权债务关系和内容也会相应的出现变化,那么股东股权转让后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书如何起草,该注意哪些问题,我们为您解答。 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邮箱: 邮箱: 甲方是原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


·把借条丢了还钱怎么处理
    把借条丢了还钱怎么处理?对方不还钱的话可以起诉处理,在讨债过程中,相关的讨债材料即讨债证据显得格外重要,因为要想在法律上有着更多的收债证据,相关的借条和债务资料成为讨债行动是否成功的一个基础,而许多追债案例中仍有不少债务没有借条和没有什么书面的证据,虽然这种债务纠纷问题比较的辣手,但是,债权人可以收集其他可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来讨债。具体来说这些证据包括:1、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


·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异同比较?
    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异同比较? 在现代社会里面人们渐渐富裕起来了,也渐渐有了闲钱进行投资,一般人们选择投资的方式有股票与债券等,由于发行主体的不一样有国家债券和公司债券等不同的类型。在众多类型里面,股票与公司债券有着较多的相似之处。那么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异同比较具体情况由为您简介。 一、股票与公司债券的相同点 主要是: (1)两者都是可以通过公开发行募集资本的融资手段,体现着资本信用。它们既能为...


·并购重组私募债券的期限为五年有法律依据吗?
    并购重组私募债券的期限为五年有法律依据吗? 最近有的企业成为并购重组私募债券的试点。所谓的并购重组私募债券即是指所谓并购重组私募债券,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制法人为开展并购重组活动,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有人问,并购重组私募债券的期限为五年,有这样的相关规定吗? 并购重组私募债券募集说明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


·《民法典》债权债务法律条文
    《民法典》债权债务法律条文债务债权问题是我们生活中经常遇到问题,如果对于相关法律条文不是很清楚,那可能就会吃亏。今天我们贴出了《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里债权债务法律条文,希望能满足您对于债权债务问题的疑问,期待您的问题能在下面得到解答。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五十八条??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


·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的相同之处是什么
    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的相同之处是什么 一、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的相同之处是 1)两者都是投资手段,体现着资本信用。它们既能为投资者带来收益,又能为公司筹集到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对股份有限公司来说,由于股票和债券共同构成其资本总量,因而两者的发行量此消彼长,形成相应的公司资本结构。 2)两者都属于流通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转让,其流通价格都要在不同程度上受到银行利率的影响。 二、公司债券与公司...


·贷款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愈益增大,贷款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日益突出。银行等金融机构不仅通过发放贷款参与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并支持企业购置固定资产和...


·在我国关于醉驾的罚款由谁付在我国关于醉驾的罚款由造事者支付
    在我国关于醉驾的罚款由谁付在我国关于醉驾的罚款由造事者支付。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二、醉驾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


·要是欠款人失踪了该怎么办
    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内还钱既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要求,但在实践中,有些债务人为了躲债,却玩起了失踪。那么,要是欠款人失踪了作为出借人该怎么办呢?此外,在法律上,欠条的诉讼时效一般有多长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要是欠款人失踪了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


·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特别提示质权人约定哪些条款?
    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特别提示质权人约定哪些条款? 说到股权质押,相信您都会想问”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这个问题,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那么,您知道股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股权可以多次质押吗 不能。股权和任何权利一样,都是只有一次的质押机会。重复质押,本质就是欺诈。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一十四条 【数个抵...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