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软件专利申请条件是什么?

软件专利申请条件是什么

软件专利申请条件是什么


先要具有一般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之后其软件要能够运用,比如运用到工业中,进行软件控制机械设备动作、或者是改进计算机内部性能的软件、可以进行外部技术数据处理的软件,如数码相机图像处理软件。

首先,我们得弄明白什么是软件专利?

一般来讲,软件专利是指设计软件的人在软件设计好之后,为了对设计思想进行保护而申请的专利。但是客观的讲,软件申请专利保护是比较难以操作的。它不像程序,可以直接以著作权的名义申请备案登记。软件专利申请保护可以是你有了一个创意之后,将它完整化就可以申请,而不是要直接制作出来,也就是说,这个发明还没有完全成功,你也可以申请。

然后,我们来看看软件专利包含一些什么内容。

在我国,专利是谁先申请,谁获得专利,其可以申请专利保护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种,但是也仅仅是以下这些。

第一种,工业控制软件,就是工业中可以用来控制机器设备的软件,我们看的就是自动化;

第二种,可以对计算机内部性能进行该井的软件。比如现在的一些软件可以将计算机的虚拟内存提高;

第三种,软件可以对外部的数据进行处理,像一些软件可以进行数码相机的图像进行修改、美化等等。

现在申请专利的软件当中,很大一部分是属于第三种软件的。

接着,我们了解一下申请专利必备的条件?

《专利法》中对发明是这样定义的:“科技研发人对某种产品、一些方法或对某些事物进行改进而提出的关于技术反面的方案。”一般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这两种。产品发明是指人们在开发出来一些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等时候使用的技术方案,而方法发明是一种具体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艺流程等技术方案。软件产品就刚好符合上面方法发明的构成要件。

我们知道,专利发明必须具备“三性”:就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在申请之前在国内外都没有出现过相同相似的产品,也没有人见过或者用类似的发明申请过等;创造性是该项发明和已经有了的发明创造相比是有明显的进步和突破;实用性是指该项发明可以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可以帮助人们提高工作效率。研发出软件之后,我们可以向专利提交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准备专利申请文件,其中包括权利要求书、软件说明书、软件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等;

第二、准备专利请求书,其中包括申请专利的名臣、申请人是谁、发明人是谁等信息等;

将以上文件交给专利局的人,然后他们进行审查。审查分为初步审查和实际审查两个阶段,审查之后会向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书,要求申请人在指定的日期内给出回答,审查合格后,专利局也会通知申请人。最后进行登记、公告,申请专利完成。

《专利法》第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以上就是软件申请专利的条件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相关内容:

·侵犯专利权承担什么责任
    侵犯专利权承担什么责任 一、侵犯专利权承担什么责任 专利侵权的行为是常见的,侵犯专利权就是通过假冒、擅自销售等方式对专利权人合法所有的专利进行侵犯,那么专利侵权行为应负哪些法律责任?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保护期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保护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制的,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保护期限有所区别:(一)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二)法人...


·版权质押合同怎么写?版权质押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版权质押合同怎么写?版权质押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版权质押合同 质押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质押权人:________银行/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鉴于: 一、 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 以下简...


·商标企业字号侵权如何认定?
    商标企业字号侵权如何认定?(一)被告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字号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此类侵权行为的构成需要具备四个要素:具...


·个人商标可以转让吗?有哪些
    个人商标可以转让吗?有哪些流程 一、个人商标能否转让 答案是肯定的,商标局规定个人是可以转让商标的,但是需要准备相关材料才可以办理。 二、个人转让人和个人受让人应提交的文件: 1、商标持有人的身份证 2、商标注册证 3、受让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双方签署的商标转让协议 5、委托代的,受让人需签署代理委托书 三、个人商标转让流程: 1、提交相关的文件给委托代购公司...


·个人著作权中财产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个人著作权中财产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一、个人著作权中财产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


·哪些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
    哪些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 一、哪些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 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三种是超过了《...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商标专用权质押指商标的所有权人以商标专有权向债权人作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依法处理商标专用权,从而实现债权。那么,我们为您推荐一篇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质权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含地区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组织名称: 出质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含地区号...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保护期限有多长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保护期限有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


·商标侵犯著作权怎么处理?
    商标侵犯著作权怎么处理?1、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调解。指双方当事人在第三人的协助下协商解决纠纷调解人的范围十分广泛,双方可以选择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双方信任的机关或者个人来主持调解。但调解必须建立在自愿原则的基础...


·专利复审委员会与行政复议有什么区别
    专利复审委员会与行政复议有什么区别 生活中如果我们对相关行政部门做出的决定不服的话,我们是可以向其上级机关申请进行行政复议的。不同的事情的行政复议的叫法是不是都一样呢,比如说专利复审委员会与行政复议有什么区别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的内容吧。 专利复审:是指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这里的复审是专指对...


·企业名称被抢注商标该怎么办?
    企业名称被抢注商标该怎么办?1、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商标法》第九条第一款:“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