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河北地方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规定

河北地方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规定

《河北地方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规定》

第一条 根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本省境内地方投资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公路建设用地(包括新建、改建和养护工程,以及取土、挖砂、采石用地),乡级以下公路用地的补偿、安置费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条 各级交通部门应按规定,向县、市计委(计经委)、土地管理局申请批准公路用地计划指标。

第四条 县境内地方公路用地,必须按照《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报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跨地、县地方公路建设用地,可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由用地单位提出申请,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批准权限,预批用地控制数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验收以前,必须全部办完征地手续。否则,按违法占地处理。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公路工程需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用地单位必须支付土地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标准:征用集体所有耕地以及果园、 苇塘、鱼塘、藕塘,按其年产值的四倍计算。征用林地(林木除外)和其他非耕地,按当地中等耕地年产值的二倍计算。

(二)年产值的计算,按县统计局统计年报资料中被征地乡的产值核算。具体计算方法按《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执行。

(三)被征用土地附着物(如青苗、林木、果树、房屋及其他设施等)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省辖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有关规定执行。

(四)占用无使用单位的国有土地,实行无偿划拨;占用有使用单位的国有土地,实行有偿划拨。其补偿标准按当地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公路建设,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外,还应支付安置补助费。

(一)征用耕地以及果园、苇塘、鱼塘、藕塘,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按土地年产值的二倍计算。

(二)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方法计算。

(三)征用没有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公路建设需临时占用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执行。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公路建设征用城市郊区、工矿区、县城城关的菜地,除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外,还应向当地市、县土地管理局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其标准为:征用城市(含工矿区)菜地,每亩二千元以内;征用县城城关菜地,每亩一千元以内。

第九条 县以上地方公路建设征用耕地,其耕地占用税统一按每平方米二元计征。

第十条 凡在《河北省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包括房屋、电缆、管道及一切设施),废弃建筑物,以及开始协商征地方案后抢建的建筑物,抢栽的林木,一律不予补偿。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公路建设征地,可按有关规定由县、市土地管理局统一承办,并实行费用包干。

第十二条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省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

综上所述,河北地方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规定包括土地补偿费标准、安置补助费的计算等方面。为了防止被征地人抢栽林木,规定抢栽林木的一律不予补偿。该规定对征收征用土地具有很大的实践意义,您可以进行参考,
相关内容:

·福建省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福建省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福建省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建立土地管理正常秩序,依法保障和促进土地使用权合理流动,积累城镇建设和土地开发资金,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


·互换地块概况
    互换地块概况    1.甲方愿意将位于 土地总面积为 ㎡。合 亩与乙方进行等面积互换。包括区域内渠、路。四址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2、乙方愿意将位于 土地面积为 ㎡合计 亩、土地进行等面积互换。包括区域内渠、路。四址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3、甲乙双方自愿互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双方以后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二、履行期限和方式,甲乙双方自愿...


·土地转让需要什么条件?
    土地转让需要什么条件? 一、土地转让需要什么条件? 1、转让方必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农民可以完全不依土地为生活来源的时候,才允许其转让。其限制承包方不得随意转让的目的是保障承包方的基本生活来源,使耕者有其田。 2、须经发包方同意。规定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经发包方同意,而不像转包、出租和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只需要向发包方备案即可。这...


·找征收土地补偿律师维权能够获得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找征收土地补偿律师维权能够获得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国家征地活动一进行,对于那些旧房子旧地方被圈的物主来说,能够得到拆迁款是一件非常高兴的事情。然而涉及到钱财,就必定会有纷争,总有些人觉得为什么我没有补偿,有的人会觉得为什么我的补偿比别人少。有纷争就需要找律师来调整。那么,找征收土地补偿律师维权能够获得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


·阜阳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
    阜阳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 由于只有获得土地使用证后公民才拥有此处土地的处分权,才可以排他性的行使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故而公民在依法获得一定面积的土地后,一般会想要尽快办理土地使用证。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是不一样的。故而实施的政策有一定的差异,办理土地使用征地的流程也就存在差异。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阜阳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的相关信息。 一、阜阳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 ...


·土地使用权经营年限是怎样划分的?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拥有完整产权的两个证书。土地使用权经营年限的划分有四十年、五十年、七十年之分。住宅用地是七十年限,工业应用土地是五十年限,商业娱乐用土地是四十年限,综合用地是五十年限。下面具体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1、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具体如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


·海南征地拆迁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海南征地拆迁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海南省征地拆迁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1、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包括青苗补偿标准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是指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对其地上短期农作物、中长期经济作物以及林木等苗木给予产权人的经济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指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对其地上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给予产权人的经济补偿。 2、凡在本省范围内依法征收农民...


·场地租赁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场地租赁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为了防患于未然,或者是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得到更好的救济,场地租赁需要履行谨慎的义务。那么,如果想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场地租赁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通过阅读相关文件,给您整理了以下比较实用的注意事项,供您阅读。 场地租赁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公司地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 1、《非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房管部...


·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
    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 一、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地按下列原则确定: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


·宿迁市征地补偿宿政规发2023规定是什么?
    征地补偿的细则在每个地方都或多或少会存在一定的不同,所以我们应该做的不是熟背同一大纲标准而是应该具体地去了解出每个地方的具体的征地补偿细节。也正因此,本站我们悉心为您整理出了宿迁市征地补偿宿政规发有关规定,您可以仔细看看。 一、宿迁市征地补偿宿政规发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征地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宿政规发〔2011〕5号宿政规发〔201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


·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证40年到期怎么办? 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二手房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现如今的二手房交易,大多数人关注的是房产证的过户和办理问题,忽略了土地证的办理过户问题。若没有土地证,将来如果遇到房屋拆迁或毁坏的情形,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就会分为两个部分进行补偿,这样土地补偿部分就很难保证能够得到。那么,二手房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让我们简单和您聊一聊。 一、土地属性: 土地证,是国家规定的土地的使用者或者土地的所有者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法律依据。 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