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行政拘留的年龄限制是什么?


一、行政拘留的年龄限制是什么?


1、刑事案件没有年龄限制;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二、刑事犯罪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


我国的法律对此有以下规定:


1、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6、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7、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8、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及死缓。


9、已满75岁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行政拘留显然是没有年龄限制的,首先行政拘留并没有法律的限定,在没有对犯罪事实进行认定的时候,可以进行行政拘留来进行暂时的处罚。需要注意的是,未成年人在某些案件诉讼中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根据法律的规定,也可以进行拘留处理,具体情况应当结合未成年人的犯罪事实来认定。




相关内容:

·行政拘留是行政复议是否停止执行
    行政拘留是行政复议是否停止执行为了防止国家公职机关的工作人员权力滥用,各个行政机关之间的工作在紧密联系的同时又相互制约,同时我国法律也赋予了当事人对抗行政机关的权力。这里所谓的对抗,是指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结果不服,公民可以选择的途径就是行政复议,那么,行政拘留是行政复议是否停止执行?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行政拘留是行政复议是否停止执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


·肇事逃逸与对方和解还会拘留吗
    肇事逃逸与对方和解还会拘留吗 一、肇事逃逸与对方和解还会拘留吗 还是会拘留,刑事处罚并不会免除。 肇事逃逸本属严重违法,所受的处罚也较重,但你积极赔偿求得受害人的谅解同意,可私了是不行的象这种情况交警会酌情减轻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


·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刑事诉讼活动的本意就是要去揭露和证实当时的犯罪行为的一个真实的状态的,所以原告和被告方在阐述和提供相关证据内容的时候,如果某些不太合适的人员在场就很有可能会对当事人造成不利的影响,在这种情形下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了可以申请回避,而且,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法律依据还有其他方面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章 回避 第二十三条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


·一般贩毒超过多少死刑?
    贩毒超过多少死刑贩毒如何量刑,必须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不能单纯仅以克数为考量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 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 以暴力抗...


·刑法的量刑情节的种类有哪些
    刑法的量刑情节的种类有哪些法定情节:是刑法总则或者分则中明确规定的情节,如刑法中规定:正当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从轻或者免于处罚。又如: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分等,都是法定情节。酌定量刑情节,简称酌定情节:是刑法没有作出量刑的具体规定,只是根据有关刑事政策和经验,由法官灵活作出的量刑适用情节。如刑法规定:被判处罚金的,如果由于遭受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


·刑法关于老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关于老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是什么对于老年人犯罪,要充分考虑其犯罪的动机、目的、情节、后果以及悔罪表现等,并结合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酌情予以从宽处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的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的区别是什么 一、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的区别是什么 1、实现勒索的方式不同。 一般而言,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勒索人本人实施威胁或要挟方法(通常利用自己掌握的对受害人不利的所谓把柄),迫使其给付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而绑架罪,则是通过劫持被绑架人,控制被绑架人的人身自由,然后以杀、伤被绑架人为内容或者以给付钱财方恢复被绑架人自由为条件,威胁被绑架人的亲友或者相关第三人给付...


·无期徒刑减刑规定有哪些
    减刑是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项措施。适用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而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减刑的,那么无期徒刑减刑规定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无期徒刑减刑规定有哪些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


·醉驾160会被如何判刑?
    醉驾160会被如何判刑?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等于或大于160毫克/100毫升时拘役3个月。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按照刑法133条规定,醉驾的处以拘役,役留刑期为1-6个月。对于醉驾的量刑问题,法律及司法解释中也没有具体的规定,但不少地方法院在量刑时,按一定的幅度调节,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小于120毫克/100毫升时拘役1个月,等于或大于120毫克小于1...


·单位行贿罪主要负责人员是怎样划分的
    单位行贿罪主要负责人员是怎样划分的单位行贿罪是双罚制,本身就构成了犯罪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我国的刑法没有单罚单位的罪名,涉及单位犯罪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就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我国刑法第30条、第31条就明确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


·寻衅滋事检察院已起诉会被判刑吗?量刑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检察院已起诉会被判刑吗?量刑标准是什么?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


·酒后肇事三次逃逸致人死亡会如何判刑?
    酒后肇事三次逃逸致人死亡会如何判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1、死亡一人,肇事人负全责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若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处7年以上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2、但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赔偿数额丧葬费会按实际情况来进行结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