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房产税怎样缴纳?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人都愿意购置房屋来进行出租,其实在出租房屋时是需要交纳一定的房产税的,同时还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关的证件的登记和办理,并不是简单的出租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就可以了。不少出租方就问了: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房产税怎样缴纳呢?下面,的我们将帮助您解决这一疑问,详情请见下文。
一、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房产税怎样缴纳?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出租的房产除“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是指自用或自住的房产,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收房产税。?)外,其它类需要交纳房产税,也就是我们说的租赁税;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房产税由出租方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但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各地略有不同。
二、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三、补充介绍关于租赁房屋的具体内容:
租赁房屋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租赁房屋的其他相关规定,租赁房屋需要办理登记备案,缴纳相关房产(租赁)税、办案登记工本费等税费。
1、签订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双方达成租赁意向后,商议好房租,怎么交房租,什么时间交,使用多长时间,怎么维修房子等详细事宜,其他突发因素如:房屋若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并一一写到书面合同上,并定好违约责任;特备是怎么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租赁过程中产生税费怎么缴纳,商定详细协议;
2、办理备案登记
完成第一项程序后,双方一起带着房权证、租赁合同、身份证明等到当地房屋租赁办公室办理租赁备案登记,领取租赁证书,交纳租赁登记证书工本费 100 元(各地地方规定不一,有出入),一般由承租方缴纳;
3、办理前置执照
若承租方租用的是商业房,在办理好第一、二项项目后,需要在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之前,按规定办理其他前置执照;如申办饮食类需要先办理健康证等,办理复印印刷类需要先办理公安证明等,并交纳相关费用,由承租方缴纳;
4、办理工商税务等执照
在办理好第一、二、三项目后需要按规定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法定营业执照,并按规定缴纳工商管理费(个体户工商管理费已取消)、营业税等,有承租方缴纳;
5、租赁税:依照前文内容进行缴纳。
总的来说,要进行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房产税的缴纳事项,首先要明确房屋的性质,根据待出租的房屋的具体的性质来确定房产税应该交多少的问题,或者是否能够免收房产税的问题。除此之外,您在出租房屋时一定要注意按照流程来办理相关的证件,保证租赁关系的合法性,避免争议的发生。
相关内容:

·离婚房产处理时要考虑什么问题
    夫妻离婚对房产的处理一般针对的都是属于共同的房产,作为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要求进行分割的。而对房产作出处理之后,可能会涉及到过户的问题。从另一方面来见,在离婚房产处理过程中也是有需要考虑的地方,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离婚房产处理时要考虑什么 1、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国家保护离婚妇女的房屋所有权。在保护房屋的产权、...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必须要办理么?
    现在不管是个人居住还是公司办公,通过租房来解决用房问题的情况很多。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大部分人都不陌生,可是您知道现在有项制度是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吗?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必须要办理么?下面我们就简要回答下这些问题。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性质 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


·租房的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租房期限是多久
    租房的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租房期限是多久在租房关系建立之后,不管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享受一定权利的同时,也是需要履行相应义务的。当然此时双方的身份不同,自然需要履行的义务就不一样。那具体来说租房的出租人有哪些义务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租房的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


·随着二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把旧房子卖掉已成为很多家庭计划中的
    随着二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把旧房子卖掉已成为很多家庭计划中的事情。但是,自己的旧房子到底值多少钱呢?估高了卖不出去,估低了自己又不合算,确实是件麻烦事。此时很有必要对二手房进行一个估价,这样卖家也好有依据的喊价,不至于让自己亏本。那通常二手房怎么估价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怎么估价? 解决的办法有五个: 1、找中介; 2、找专门的评估人员; 3、找熟人。不过,无论找谁,...


·做为生活的必须品,房子永远是百姓的热门话题。众所周知,房产证
    做为生活的必须品,房子永远是百姓的热门话题。众所周知,房产证是有关房子权属的唯一合法、有效的证明。尤其是购买二手房时,如果没有房产证,风险是非常大的。而对于小产权房,相信很多人也听说过。小产权房的买卖受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已经购买了怎么办,现在农村小产权房新政策是什么。将相关知识整理如下,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一、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房产合同纠纷到哪里仲裁
    房产合同一旦产生纠纷,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情况下,往往可以选择提取诉讼或者仲裁,曾经有人问过我们,如果选择仲裁的情况下,应该去哪里进行仲裁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做出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房产合同纠纷到哪里仲裁 关于房产合同纠纷的仲裁地点,首先要看合同中约定的解决争议方式中有没有约定仲裁解决,如果有,到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房产纠纷仲裁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1、自愿...


·二手房首付是多少
    二手房首付是多少1、购房者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采取贷款的方式,要确定这个房子总价多少钱,首付多少,而总价减去首付就是贷款的钱。首付是不能贷款的,所以购房者你的手上必须要有些现金,一般的首付是30%。2、如果你手上的钱多于首付的30%,那么你还可以再给现金,这样做的原因是减少你贷款的钱,因为贷款是要利息的,这样从总额来说,给的现金越多,贷的越少还是合算的,当然这个得看自己的情况。3、买房首付一般是:办理...


·对于房产纠纷的解决是比较关注的焦点,因为随着房价的上涨,房产
    对于房产纠纷的解决是比较关注的焦点,因为随着房价的上涨,房产的价值上升导致房产纠纷问题就会比较多,很多时候不能及时的解决纠纷问题就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那苏州 房产纠纷律师怎么解决?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苏州 房产纠纷律师怎么解决? 房屋产权纠纷解决根据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


·姥爷的房子外孙有继承权吗
    姥爷的房子外孙有继承权吗应该说从法律上将孙子外孙一样有代位继承权,而不是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


·二手房的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是相对于一手房来说的,也就是经人居住使用过的房屋。二手房买卖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占据着很大的一部分。如果人们要购买二手房,可以先了解一下二手房的买卖流程是怎样的,这对房产的交易也是好处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这方面的知识。 一、二手房的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1、买卖双方确定房屋产权和房产状况,签定买卖合同,交纳定金。 产权的确定比较重要,确定的内容包括产权是谁,是否存在有共有人,如果有共用人...


·父母房产留子女怎么立遗嘱?
    父母房产留子女怎么立遗嘱?1、父母双方要将房产留给子女可以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自行写下书面遗嘱或者由父母双方口述,见证人书写遗嘱内容,最后父母双方以及见证人均在该份遗嘱书签字,该份遗嘱就发生了法律效力。2、当然经过公证的遗嘱,其效力最高。依据《中哈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3、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委托书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要生效,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就包括进行合同登记备案,而当事人无法到场进行登记时,可以委托别人进行登记,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委托书要怎么写?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提供一个范本以供参考。 一、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 (一)《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及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