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北京离婚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在离婚案件中,经常看到当事人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打离婚官司。而此时委托律师肯定是要支付而费用,而不同地区的律师收费标准又不一样,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北京离婚律师是怎么收费的吧。

一、北京离婚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主要考虑.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为此,各地的律师收费不一。那么北京离婚律师的费用具体是多少呢?对于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的律师基本收费,一般在5000元左右。也就是说,北京离婚律师费用大致在一件案子5000元左右。

此外,考虑到具体的案件情况,会根据财产标的的大小加收1%-5%的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律师承办的婚姻、继承案件,不允许风险代理。

二、离婚时哪些情况需要请律师

(1)“经济实力型”,建议请律师。

不论案件大小,不论争议财产多少,不论案件是否复杂,请了律师,花了钱,不论怎么样总比不请的好,在自己实力及心理承受范围之类,请一个自己满意的律师,毕竟能帮自己分析案件,在开庭时说几句话,在调解时打个圆场,同自己不愿意打交道的人联系,律师,还是有用的。

(2)案件复杂型,建议请律师。

一般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前,往往经历了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也一般经历了一个没有效果的谈判过程。也有的当事人虽然没有和对方直接谈离婚,但内心也经历了一个压抑许久的心理反复过程。但是,打离婚官司,想获取一个对自己好的结果,不是吃了秤砣坚定了离婚的决心就完成了离婚的准备。夫妻感情破裂以及过错的取证,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存在具体项目,是不是先行需要律师和对方调解争取和平解决,都可能需要大量的诉前准备工作。虽然即将开始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但准备给养、绘制战役计划书,获取财产证据工作都是较为重要的,这时律师的作用就明显了。另一方面讲,当您突然拿到配偶向法院呈递的起诉状,望着上面无中生有、甚至一派胡言的控诉时,望着诉状中过分的诉讼请求时,气得脸色发青,嘴唇哆嗦是不够的,需要有针对性的而不是长篇大论地拟写答辩状,从而澄清自己的清白,与此同时需要围绕对方的诉讼请求,或对方有意遗漏的共同财产进行收集证据,或从法律规定中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再如,对于有些公司股权、银行存款查询、股票分割的涉案案件,请律师处理可以最大程度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这时律师的作用就在于此。

(3)法理争议型,建议请律师。

有些离婚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法律适用复杂,对于争议的处理法律没有规定,上海高院的相关司法答复也不甚明确,甚至理论界也有争议。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需要请理论性强的专业婚姻律师来相助。比如这个案件:

女方在婚前购房,购房合同价50万。女方出资40万,另男方有证据证明同时也出资10万元直接汇入女方购房的房产公司。之后,男女双方结婚。再之后,男女双方离婚诉讼。此时,房子已升值至100万元。

女方称:该房系其婚前个人名义出资购买,且房产证也是其一人名义,该房应为其个人财产;

男方称:该房虽系婚前女方所购,但男方亦有出资,且该房现已增值,故该房包括增值部分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对于这个案件的具体法律适用,我就不再展开叙述。这个案件就是一个较为有争议的案件,目前分割的法律规则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这种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法律适用复杂,建议请律师。

(4)有意调解型,建议请律师。

99%的当事人不愿意上法院打官司,离婚案件更是如此。若能经过律师从中斡旋,从中调解,凭律师三寸不烂之舌,将双方争议圆满化解,促使双方能有一个都可以接收的协议,这种可能性虽然不大,但毕竟有这个可能。据我们统计,律师诉前居间调解成功率为10%,但尽管可能性较少,但对于实在不愿意诉诸法院的当事人,聘请律师出面调解也是争取一种机会和可能,也是律师作用所在。

打离婚官司不代表一定要委托律师,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选择。而委托了律师的话,无可避免就要支付律师费。上述就是整理的北京离婚律师收费的情况,您可以适当的参考了解一下。
相关内容:

·一、离婚纠纷返还彩礼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纠纷返还彩礼的条件是什么 最高院婚姻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出现以上三种情况,法院是支持彩礼返还的。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


·继父有没有抚养义务一般情况下
    继父有没有抚养义务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抚养义务的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了,继子女不再与其共同生活了,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也就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的义务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新婚姻法共同财产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双方结婚之后很多东西自然就捆绑在了一起,其中除了家庭生活会捆绑在一起之外双方之间的财产也会捆绑在一起,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新婚姻法共同财产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后男方再婚有孩子前妻抚养费还需要给吗?
    离婚后男方再婚有孩子前妻抚养费还需要给吗? 要给; 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


·离婚诉讼报告怎么写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省市街号。电话: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省市街号。电话:诉讼请求:1.要求与被告离婚;2.由原告抚养儿子,被告每月承担抚养费多少元;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多少元,其中多少元归原告所有;4、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此致起诉人: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


·不完美不和谐的婚姻有很多
    不完美不和谐的婚姻有很多,同时也有很多破裂的婚姻,因为出轨,因为抛弃,那么,婚姻上如何判断哪一方是错的一方呢?对婚姻上的过错方的认定法律上的规定具体内容为以下四种。婚姻过错方怎么界定1、对跟自己有婚姻关系的一方进行虐待的行为2、对婚姻的另一方展开攻击的,简称家暴的3、处于婚姻关系还偷偷再婚的4、与他人处于婚姻关系还与其他没有婚姻关系的其他人同居,其他人是指我们平常所说的小三,而这种情况实际就是电视...


·一、没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吗?
    一、没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吗? 不抚养是犯法的。不抚养的问题是存在的,可以上诉到法院,要求他支付每个月的抚养费,可以将以前没付的要全补清,是法律规定,一般可以将他的工资三分之一付孩子的抚养费。可以直接从工资扣划到指定的账号上。不管夫妻俩是否离婚,父母对孩子都有法定的抚养和监护义务,必须履行。 二、抚养权相关 不管夫妻俩是否离婚,父母对孩子都有法定的抚养和监护义务,必须履行。 如父母一...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


·子女大了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而夫妻离婚必然会牵涉到财产分配问题,其中就有在双方子女大了后夫妻离婚财产分配的情况,对此,司法出台的17年离婚财产分配的新规定具体是怎样的呢?下面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政策法规。 一、法定共同财产 (一)法定共同财产的范围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


·法官调解离婚有什么步骤
    离婚诉讼中,法院调解是必经的程序,而通常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当事人可能达成一致,然后就以调解的方式离婚,这样就不用进行离婚判决了。但是法官调解离婚有什么步骤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法官调解离婚有什么步骤 人民法院针对离婚案件的不同性质,将采取不同的调解步骤: 1、一般离婚案件 一般离婚案件是指审判人员在调解开始和结束时,均认为原、被告符合或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审判人员...


·一、结婚几年可以分割财产?
    一、结婚几年可以分割财产? 结婚后不管时间长短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都可平均分割的,也就是说,分割夫妻共有财产跟结婚时间的长短没有必然的联系,只不过结婚时间的长短当然会导致夫妻共有财产的多少,例如结婚半年就离婚的和结婚十几年才离婚的,取得的夫妻共有财产肯定差别就非常的大了。 根据最新的《民法典》的规定,已经取消了此限制,所以不管你们结婚多长时间,都可以分割财产。原则上,如果夫妻双方都没有过错的...


·事实婚姻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事实婚姻的构成条件是什么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