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有哪些

有的时候法官在对犯罪分子做最后的处罚时,可能会宣告免于刑事处罚。那究竟什么是免予刑事处罚呢?而法律规定的哪些情况下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呢?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什么叫免于刑事处罚
免于刑事处罚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法处罚的犯罪分子的一种处理方式。免于刑事处罚针对的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没有产生比较严重的危害的犯罪行为,如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工具,被胁迫参与犯罪,正当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而造成重大损失的、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中止行为等,都可以采用免于刑事处罚的处理方式,采用免于刑事处罚的处理方式,必须依刑法犯罪和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确定。免于刑事处罚,是刑法认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这里说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还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序,只是被认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不能认为是犯罪;情节轻微是受刑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只是情节轻微,对社会的危害不大,但其行为已超越违法的程序,构成犯罪,但依刑法的规定,这种犯罪行为可以免除刑事处罚。对于免除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刑事案件的不同情况,给予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处罚或者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二、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
免予刑事处罚又称免除处罚、免除刑事处罚。指只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作出有罪宣告,但对犯罪人不判处任何刑罚。可以包括两种情况:
1、只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作出有罪宣告,对犯罪人不判处任何刑罚,但给犯罪人非刑罚处罚。
2、只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作出有罪宣告免予刑事处罚又称免除处罚、免除刑事处罚。指只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作出有罪宣告,但对犯罪人不判处任何刑罚。可以包括两种情况:
(1)只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作出有罪宣告,对犯罪人不判处任何刑罚,但给犯罪人非刑罚处罚。
(2)只对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作出有罪宣告,对犯罪人不判处任何刑罚,也不给非刑罚处罚,即单纯宣告有罪。
阅读了上述文字后,我们知道在哪些情况下其实是可以对犯罪分子免于刑事处罚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最后免于了刑事处罚,但仍然是作出了犯罪认定的,因此也是会留下案底。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盐城律师。



相关内容:

·犯罪未遂属于标准的犯罪构成吗
    犯罪未遂属于标准的犯罪构成吗?犯罪未遂属于标准的犯罪构成,因为犯罪未遂也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犯罪构成的特征有哪些?(一)犯罪构成是主体、客体以及主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二)犯罪构成是违法性与有责性的的法律标志(三)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二、犯罪未遂和犯...


·没有实物证据可以定罪吗
    没有实物证据可以定罪吗? “没有实物证据可以定罪吗?”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非常想知道,因为在您的脑海中实物证据是最简单明了的证据,DNA、指纹等等这些都是罪案定罪的最直接证据,那么在现实中,如果都没有这种实物证据,罪案能定罪吗?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证据的分类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


·缓刑最低期限一般是多久 哪些人能适用缓刑
    缓刑最低期限一般是多久 哪些人能适用缓刑一、缓刑最低期限一般是多久缓刑的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种及刑期长短不同而不同,在以原判刑期为起点的基础上,又分别规定了最高期限与最低期限。缓刑的考验期限可否缩短,或者说缓刑犯可否减刑,以及减刑的条件是什么,应根据上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之规定:一般不适用减刑,但在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也可以减刑,并相应缩短缓刑考...


·骗取票据承兑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
    骗取票据承兑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安全。这里的银行,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各类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除银行以外的各种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如证券、保险、期货、外汇、融资租赁、信托投资公司等。这里的安全,是指骗贷行为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这些资产与正常贷款相比处于相对不安全状态,不利于银行的风险防范。客观要...


·缓刑4个月考验期内要注意什么
    一般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同时宣告了缓刑的,那此时就会有一定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内遵守相应的规定,同时也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话,那考验期满就不用再执行原判刑罚了。那通常缓刑4个月考验期内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缓刑4个月考验期内要注意什么 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


·未成年抢劫怎么判刑,如何量刑处罚
    抢劫罪属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重罪,因此,只要是已满14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此罪。因此在抢劫罪的犯罪分子中就会有一部分未成年人。那么未成年抢劫怎么判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未成年人若不满14周岁,则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的阶段,因而法律规定,对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概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应依法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也可视需要对接近14周岁,如...


·如何防范伪证罪?
    律师在接受委托从事刑事辩护工作全过程中,经常会不同程度地遇到来自案件当事人或其亲属对于刑事辩护律师无原则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开托罪责的请求,甚至也有少灵敏人以金钱为诱饵,要求刑事辩护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搞假证明、作伪证,其违法要求已远远超出了刑事辩护律师依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来维护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的范围。这些少数人要刑事辩护律师做假证的目的,就是要刑事辩护律师去充当非法利益的保护者,...


·犯罪嫌疑人第一时间获得律师帮助
    1966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98年《保护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监禁的人的原则》、1985年《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1990年《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都规定了被刑事追究人的诉讼权利,特别是有权获得得律师及时、有效的辩护的权利。 我国已加入的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条第三款要求第一缔约国承担下列义务:(1)保证任何一个公约所承认的权利或自由被侵...


·构成逃税罪的情形是什么
    构成逃税罪的情形是什么1、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要...


·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都有哪些
    酌定量刑与法定量刑一样,这都是法官在判刑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到的,不然就有可能导致最终作出的处罚不公平。很显然酌定量刑的情节与法定量刑的情节是不一样的。那到底比较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都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都有哪些 酌定量刑情节包括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犯罪的时间地点、犯罪结果、犯罪对象、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被害人的申请等方面。从上述几个方面看,犯...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有罚金吗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有罚金吗 一、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有罚金吗 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


·判刑后什么条件可以监外执行
    判刑后什么条件可以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而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出具证明文件,也是为了防止各种医院都出具证明文件,造成执行中的混乱,使执行机关难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罪犯患有的疾病危害到自己或者其他人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