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在生活中,当我们要去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时,是要承担一些举证责任的。首先我们要上报自己身负债务的证明,而且我们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的债务均已到达期限,同时债务人又无力清偿债务的情况。那么,我们在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期间,我们要去注意哪些问题?根据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自己无力清偿已经到期的债务,债权人时能够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自身债务重新调整,或者直接申请破产,然后清算。当我们在申请自身举证责任的重整,或申请破产清算的时候,因该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不同情况。以下内容均以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两者之间是存在债权债务的关系。身为债权人,我们能了解和证明的是债权的金额数、造成债券的原因、约定清偿债券的期限,以及债务人有没有还清偿权金额的情况。而对于债务人拥有的资产的情况和债务人为什么不能及时还清债券金额的原因,我们是不了解的。因此,我们在申请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的时候,我国的企业破产法并不会要求我们上报债务人拥有多少资产,也不会要求我们上报债务人为什么不能及时还清债券金额的原因,而是直接要求我们上报债务人无法清偿已到期限的债务的这一事实。如何证明这一事实,我们能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1、我们必须向法院上报债务人对我们是拥有债务的。同时还要上报为什么要建立这份债务?是什么时候建立的?债务金额是多少?债务的性质又是什么等?2、我们必须向法院上报我们和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已经到我们约定期限,而且债务人没有还清债务。如果当初我们和债务人并没有制定合同约定债务归还期限,则只有在我们重新制定合理债务归还期限后,债务人在到达期限后,仍然没有还清的当初的债务,才能看作为是到期债务。3、我们必须向法院上报债务人没有能力在约定的债务归还期限内还清债务。在到达债务归还期限后,我们已经向债务人提出归还债务的请求,但债务人仍未能还清债务,能够证明债务人不能还清这份到期债务。但如果债务人对自身的债务是连续不断地归还的,如债务人一直是按每个月去归还债务本息的,债务人停止归还后,债务人的行为可以视为不能还清债务的证明。在我们从以上三个方面向法院上报信息时,有三个问题需要我们格外注意:一,我们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的债务是属于金钱给付的性质,那些不属于金钱给付性质的债务是不能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的。二,在债务到达约定期限前,债务人提供自身的财产进行担保后,不管我们有没有提出还清债务的请求,在担保的财产没有完全处分和清偿之前,不视为债务人没有归还到期债务。三,如果第三方对债务人的到达期限的债务进行连带的责任保证,不管我们有没有对第三方提出还清债务的请求,只要我们向债务人提出还清债务的请求而债务人未能完成请求的,都能看作债务人不能还清到达期限的债务。



相关内容:

·破产清算与盘活资产的区别是什么样的?
    破产清算与盘活资产的区别是什么样的? 一、盘活资本 盘活:采取措施,使资产、资金等恢复运作 存量资产:存量资产是指企业所拥有的全部可确指的资产。企业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无形资产都属于企业的存量资产。 盘活存量,就是采取各种方式,整合资产,利用好现有的资产,防止资产的闲置浪费。 盘活存量,就是要加快金融业的市场化改革,让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到金融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建设更多...


·成立破产清算公司条件是什么?
    成立破产清算公司条件是什么?在我们现如今竞争如此激烈的经济市场中,想要运营好一家公司是极为不容易的,如果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就很有可能面临公司破产的问题,而公司破产自然而然也会面临着账目清算的问题,那么,成立破产清算公司条件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是谁?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是谁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确定清算人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清算人或清算组: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3、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


·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是怎么认定的
    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是怎么认定的一、什么是破产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 二、破产清算 公司在解散清算进行到一定阶段甚至在财产处理完毕时才发现资产不足抵偿...


·企业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
    企业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企业破产不在少数,企业破产少不了的一步就是进行企业破产清算,同时企业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是必须的,要最大限度的保障职工的利益不受损。企业破产清算需要处理事情很多,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当然处理好员工补偿是处理破产必须面对的,具体怎么补偿,可以随我们去了解。 一、企业破产清算员工补偿 标准 根据劳动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


·企业倒闭破产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企业倒闭破产的操作流程是什么一、企业倒闭破产 企业倒闭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 二、哪些适用于企业倒闭破产 破产案件适用破产案件是指通过司法程序处理的无...


·公司破产财产清算分配比例
    《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


·公司破产客户欠的货款怎么清算?如何申请法院执行清算债务?
    公司破产客户欠的货款怎么清算?如何申请法院执行清算债务?一、公司破产客户欠的货款怎么清算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


·破产保护究竟是什么?
    破产保护究竟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bankruptcy protection)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这就是重整的概...


·公司破产股东得承担什么责任?
     一、公司破产股东得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破产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即: 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 若...


·破产清算属于强制清算的形式之一吗?
    破产清算属于强制清算的形式之一吗?现如今市场经济看似一片繁荣,许多企业不经意间就经营起来,实则也存在许多企业因资金困难等各方面的原因无法继续维系经营状态。每个企业的结束都会经历清算这个必经的流程。您比较熟悉的清算方式应该是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可能有人会疑惑,破产清算属于强制清算的形式之一吗?接下来就来分析一下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关系,相信您会得到明确的答案。 一、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概念与适用条件...


·破产清算现金出资的注意事项
    破产清算现金出资的注意事项 一、破产清算现金出资的注意事项 1、各出资人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本金的,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各出资人应当按各自认缴出资的出资时间足额缴纳资金。此外,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2、股东在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经由自己账户划出,或者以现金交割,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或“出资款”。 3、若是他人代为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