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债务豁免是什么意思?

我们常说,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特别是借人钱财,是一定要归还的,不管是向私人借钱还是想让我银行借钱,不还钱就会丧失信用,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那实在没有能力偿还欠款怎么办呢?一般来说,欠债不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但人间有情人的,法外有情,所以,欠债还钱并不是一定的,在一些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一些债务,让其不必归还。可能大家会很疑惑,这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真的存在吗?一、债务豁免是什么意思?一般来讲,债权人除了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之外,也可以免除债务人的一部分债务,我们称之为豁免。我们所说的债务豁免是指企业或者公司在进行债务的重新整组过程中,债权人想要及时收回账务钱款,减少对外的债务的时候,减免债务人一部分的债款,而债务人因此获得的债务葫芦棉部分会在会计核算中直接加进资本公积项目之中,而不是计入企业平时的收益之中,是会记性核算之中谨慎性的一种表现。在我国,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时常使用债务豁免的方式解决公司的债务问题,其主要是在银行贷款超过还款期限方面主。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之中,债权人将债务人的一部分债务免除也是多有例子的。二、为什么可以免除这方面的部分债务呢?因为我国只要的银行是由国家控股,并且政府具有一定的行政干预权,所以,在超过还款期限而引起诉讼的时候,通过国有股东、上市公司、司法部门和银行四者的协调,可以进行豁免。三、债务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债务豁免呢?1.在我国,债务人豁免权现今还没有完整的法律或者专门的法律规定,债务豁免是在司法实践中慢慢发展出来的,是司法进步的一种表现。在现实中,经常会见到这样的现象,债权人起诉至法院后,经过审理,没有能完全实现债权,他们往往将责任归咎于法院,因此执行法官在执行时,不得不全力以赴帮债权人追回债权,执行时难免会采取一些手段,然而有一些手段会损害到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比如执行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没有为债务人保留基本的生活所需。这样的执行,虽然保护了债权的权利,但是建立在损害债务权益的基础上,是对法律的一种不尊重。2.因此,债务人除了生活所需时,确实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时,进行债务豁免也不失为一种办法,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对部分的债务进行豁免,保障双方的权益,这也有利于法院执行工作的进展。虽然债务豁免在我国没有系统的体系,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会逐步完善,也会逐渐扩大适用范围,在保证执行工作的开展时,也保护债务人的权益,做到真正的公平。



相关内容:

·朋友想欠钱不还怎么办?
    朋友想欠钱不还怎么办?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那么怎么做才能让诉讼更有保障?他人借钱不还怎么办如果准备走司法途径,那么首先要准...


·2023最新债务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是什么?
    2023最新债务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是什么 一、最新债务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是什么?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 3、债务转让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规定,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


·公司债券发行批文要记载哪些事项?
    公司债券发行批文要记载哪些事项? 如今,很多公司出于集资需求,纷纷对外发行债券。公司债券发行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并且得到证监会的批文才行,公司会对外公布批文信息,投资者应当在投资债券之前查阅其是否得到证监会的批准,否则有上当受骗的可能。那么公司债券发行批文要记载哪些事项?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公司债券发行批文要记载哪些事项? 1、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


·拒收现金法律条款有什么
    拒收现金法律条款有什么 一、拒收现金法律条款有什么 关于拒收现金的法律条款有《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10号。其中都规定了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可以用于支付中国境内的一切公共和私人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收,包括纸币和硬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


·债权转让诉讼时效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要想知道债权转让诉讼时效为多久,要限制的债权转让是什么,其实很好理解,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债务权利人将自己的所有债权或者部分债权全部转让给第三方人的行为,在债权转让的时候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就可以,不需要债务人的同意。但不是所有的债权都可以转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类情况的,不允许转让:有些合同性质不允许转让的,当事人约定不允许转让,有相关法律规...


·贸易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如何利用?
    贸易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如何利用? 一、索赔期限 索赔须在准据法规定的期限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作出,逾期则可以被认为是受损害人放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违约方亦有权依据对方逾期未提出赔偿损失请求的事实拒绝其过后提出的任何请求。 二、索赔依据 该依据须有两个。即事实上的依据和法律上的依据.所谓事实上的依据就是指当事人在提出索赔请求时须提供对方违约的证据,此证据须是确凿有效,一般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所谓...


·追讨债务的注意事项与有效方法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大家经常会存在着资金不够使用的情况,因此我们会有向自己的亲朋好友进行借钱的行为,这时我们与亲朋好友之间就形成了民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当然,也可能是我们借别人的钱,有可能是别人来借我们的钱。那么当别人借我们的钱之后,却迟迟不肯偿还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进行追讨债务呢?首先,我们需要进行明确的是在,当初我们在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时候,也就是民间借贷关系的时候是否有签署有借据借条。借据...


·欠债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欠债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欠债还钱可谓天经地义,对于欠债不还的人您都很痛恨。可是在现实生活中,赖账的现象时常发生。当我们遇到欠债不还往往束手无策,不知道该怎么办。但是,当我们采取诉讼的时候,即使法院已经做出了调解、判决或者裁定,有些人仍然不履行其义务。这时候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下面,我们为您介绍欠债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希望能帮助您。一、概念介绍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


·贷款还清多长时间拿他项权证?怎么办理?
    您贷款买房的时候银行都会压他项权利证,直到贷款还清之后才予以归还,那么他项权利证该如何注销呢?需要什么手续和资料?办理流程是什么呢?本站网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贷款还清多长时间拿他项权证的内容供您了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注销前提:需要去房管局办理注销抵押手续,需要携带结清证明,注销抵押申请书,两证,他项权证明以及身份证等资料。办理注销手续3个工作日内便可拿到证件,节假日延顺。从目前的还款情况来看,贷...


·别人欠我2000块钱法院立案吗
    别人欠我2020块钱法院立案吗?这是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赔偿的。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


·个人欠债不还该怎么起诉
    个人欠债不还该怎么起诉 一、个人欠债不还该怎么起诉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


·诉讼时效届满能不能主张债权?
    诉讼时效届满能不能主张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也是能主张债权的,具体依旧可以主张债权的理由如下:1、首先,从诉讼时效的效力和超过时效期间的债权的性质看(1)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持续不行使权利而于时效期间届满时消灭请求权的时效。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只是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债权的“权利”,该“权利”学理上称之为“胜诉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务人的债务成为不能强制执行的自然债务。但债务人自愿履行可以得到法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