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转移的原因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常见的社会关系,债权的建立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的规定,但是并非意味着债权债务关系在建立之后,就不会转移,根据法律规定,债的转移的原因有哪些?此外,债权在建立之后,也有可能会消灭。 债的转移的原因: 一、清偿 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消灭。 二、抵销 ...
·具体民间借贷中有何法律风险 民间借贷行为在社会生活中是比较普遍的,比如在遇到经济困难而向亲友借贷就属于民间借贷。不同于有严格法律规范的银行借贷,民间借贷有不少风险,具体民间借贷中有何法律风险呢?此外,借贷双方在民间借贷中如何防范法律风险,以避免遭受损失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民间借贷中有何法律风险 1、款用途的风险。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情节严重的还将构成犯罪...
·父债一定要子还吗 父债一定要子还吗?中国有句俗话叫“父债子还,天经地义”,这句话从情理上来讲,可能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在债权债务履行的过程中,父债一定要子还吗?此外,如果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又该怎么办呢?下文我们将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一、父债一定要子还吗从法律的角度看,父债不一定子还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继承编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收和债务,缴纳税收和...
·公司债券保持股权比例是什么意思 公司债券保持股权比例是什么意思公司的股权组成是一个公司最核心的部分,股权比例的稳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一个公司的股权结构是不易被更改的,即使是公司顺应时代发展发行债券,但是发行的债券也必须保持股权比例,不能破化公司的股权结构,那么,公司债券保持股权比例是什么意思的呢?下面请看详细分析。 一、保持股权比例不变的含义: 比如设立之初,公司注册资本10万,股东A占5万,持股比例50%,股东B占3万,持...
·公司债券风险大吗?风险种类有哪些? 公司债券风险大吗?风险种类有哪些?一、公司债券风险大吗? (一)风险性较大 债券的还款来源是公司的经营利润,但是任何一家公司的未来经营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着损失利息甚至本金的风险。 (二)收益率较高 与风险成正比的原则,要求较高风险的公司债券需提供给债券持有人较高的投资收益。 二、风险种类有哪些? (一)利率风险。 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提高时,债券的价格...
·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借钱不还作为债主是可以起诉的,不过借条作为债权债务的证据之一,如果没有借条,那么胜诉的概率可能不大,不过可以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有专业律师的介入协助可以为当事人更好追讨债务。二、个人借条格式范文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 ?? ? ??身份证号码:______...
·民间借贷中经常出现借钱不还的情况,此时对债权人来讲是很不利的 民间借贷中经常出现借钱不还的情况,此时对债权人来讲是很不利的,借钱不还报警有用吗,债权人在这个时候可以报警,通过警察来追债,面对借钱不还的情形,债权人该怎么办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借钱不还报警有用吗公安机关主要是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的。欠款不还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欠款不还,不属于警察管理范围,警察不能处理。但是,如果一方以借款名义诈骗他人财...
·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在实践中,如果债务纠纷的双方决定诉讼解决纠纷的话,那就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要想尽办法证明案件的事实。那在具体诉讼中,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是什么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债权纠纷中债权人应该如何举证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首先应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没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
·借了高利贷可以不还吗? 高利贷属于一种违法的借贷关系,自然我国是不予保护的。而现实中认定是否构成高利贷,需要结合最新司法解释中的规定进行,就目前而言民间借贷约定的利率超过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36%的部分,就会被认定为高利贷。那既然不保护高利贷,借了高利贷可以不还吗?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一、借了高利贷可以不还吗1.认定为高利贷的部分,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
·主张债权需要的证据包括哪些 主张债权需要的证据包括哪些 一、主张债权需要的证据包括哪些 (一)、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 无论是借条、欠条还是借款协议,都要明确写明以下内容: 1、借贷双方的信息; 2、约定的利息,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3、还款日期,若无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偿还债务,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近来,借贷纠纷案中,涉及电话录音与微信聊天记录是否可作为证据的...
·网络金融借贷诈骗陷阱有哪些特点? 前几年,网络借贷发展的很快,大量的平台出现在网络上,让投资者应接不暇。其中一些小平台甚至是大平台缺少监管,不合规经营,有的还以投资理财的名义进行诈骗。在沿海发达省份,涌现了一些网络借贷诈骗大案,涉及到的群众很多,影响恶劣。那么,网络金融借贷诈骗陷阱有哪些特点?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大致了解。 一、网络金融借贷诈骗陷阱有哪些特点? 1、开设网站,打着专业公司的旗号这类网站往往打着“贷款公司”、“投资咨...
·遇到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 遇到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 一、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通常的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规定发生经济诉讼时法院的管辖属地,一旦发生经济诉讼...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