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著作权法特殊职务作品的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法特殊职务作品的规定是什么

一、著作权法特殊职务作品的规定是什么?

特殊职务作品,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对某些职务作品,特别是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如果满足以下要件,就是特殊职务作品。

(1)该作品的创作主要是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2)该作品由单位对外承担责任。满足上述两个要件的职务作品为特殊职务作品,

二、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

亦称著作权人,即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1、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划分依据是著作权的取得方式

原始主体:指在作品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一般情况下为作者,特殊情况下作者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也可能成为著作权原始主体。

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区别:

(1)概念不同。

(2)取得方式:原不以继为存在前提,但继享有的权利却是从原处取得的,并以他人原有著作权的合法存在为条件。

(3)著作权是否完整:原所享有的著作权之完整性比继的权利表现得充分,因为继绝对不可能享有完整著作权,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的部分或全部,而不能取得著作人身权。

2、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以著作权人所具有的国籍为标准而分类。

区别:由于著作权法具有非常严格的地域性,因此内与外待遇差异明显。

(1)保护条件不同:中国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依据著作权法直接取得保护;外国人的作品若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依照我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

(2)作品首次发表的规定不同:中国作者的作品的首次发表,指作品首次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发表。对外国作者来说,其作品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表,指外国人未发表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或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外出版后,30天内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也被视为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或外国人的作品未发表,但经授权改编,编译后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也视为该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

(3)著作权保护期的起算不同: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其著作权从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其著作权保护期自首次发表之日起计算。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其保护期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及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来确定。

3、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与部分的著作权主体。根据主体所享有的著作权的完整程度不同而划分的。

完整主体:指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全部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的作者。

部分主体:指通过转让或继承关系而取得部分著作权的人。

(1)创作作品的作者一般都是完整的著作权主体。如果作者将自己的著作财产权的一部或全部转让给他人,自己只有部分著作财产权或著作人身权,此时作者也就成了部分著作权主体。

(2)在某些情况下,作者甚至可能不是或不再是著作权主体,如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将法人视为作者的情况,事实上的自然人作者就不是著作权主体。

其实,特殊职务作品也很好理解的,比如说当事人在一家设计公司工作,设计出来的该产品是用于公司当前的项目的,这就是属于特殊职务作品。该作品的著作权是归公司所有的,但是,该作品的创作者对于作品享有署名权,公司可以根据创作出来的作品对创作者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


相关内容: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一、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1、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情形:(1)法定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情形。《著作权法》第16条此时作者对该作品仅享有署名权、奖励和报酬的权利:a、须是职务作品b、须主要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创作c、须由该单位承担责任d、须是图纸作品或者计算机软件,包括: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2)意定由单位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的权利归属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著作权的权利归属原则是怎么规定的?著作权属于作者,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符合《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情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二、著作权的特殊规定1、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2、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人共同享有;3、合作创作作品可以分...


·商标法第恶意抢注是什么意思?
    商标法第恶意抢注是什么意思?“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关于“恶意抢注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


·对于公司侵犯版权怎么处理
    对于公司侵犯版权怎么处理?1、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调解。双方可以选择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双方信任的机关或者个人来主持调解。但调解必须建立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进行调解,则不可以强行调解。调解不是解决...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


·驰名商标被抢注应该怎么办?
     驰名商标被抢注应该怎么办? 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


·音乐作品如何申请版权
    音乐作品如何申请版权 一、音乐作品如何申请版权 1、准备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原创音乐电子稿(MP3、MP4格式)、登记申请表、权利归属证明、作品说明书、如果有代理机构需提供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注册登记,提交材料。登录当地版权局网站,真实身份注册获得用户名和密码,邮寄材料。 3、版权机构接受审核材料,通知交费。登记机构受理登记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充材料,申请人收到通...


·商标没有追回抢注海外如何进行维权
     商标没有追回抢注海外如何进行维权 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对于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


·代理商抢注我们的不同类商标合法吗?
    代理商抢注我们的不同类商标合法吗 一、代理商抢注我们的不同类商标合法吗 为了打击不良代理机构囤积、抢注商标的行为,2013年新商标法增加了第19条第4款规定“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明确禁止了代理机构在代理服务以外的商品及服务上直接申请注册商标。然而,这个规定其实非常容易绕开。不良代理机构只需要另外投资设立一个广告公司、咨询公司之类的主体,专门进行商标...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1、适用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行为。 第一,侵权行为使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的前提。 第二,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行为导致或传便损害事实的发生。 第三,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是由于过错。 第四,行为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2、民事...


·汇编作品著作权认定是怎么样的?
    汇编作品著作权认定是怎么样的?1、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由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百科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编辑作品,其整体著作权归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所有。”2、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如涉及著作权作品,须经原作品著作权人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汇编作品作为一个整体,由汇编人享有...


·专利权独占许可自己可以使用吗?
    专利权独占许可自己可以使用吗?独占许可只有被许可人才有权实施专利。独占许可是指被许可方不仅取得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实施某项专利技术的权利,而且有权拒绝任何第三者,包括许可方在内的一切其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实施该项技术。依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专利独占许可合同可以进行备案,但备案并不是强制要求的。二、普通专利许可合同、排他性专利许可合同、独占专利许可合同的区别:1、普通专利许可合同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