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对财产有异议怎么办?

离婚对财产有异议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同时第九条还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夫妻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


第一,有婚前财产协议书的;现在再婚夫妻双方一般都有自己个人的婚前财产,为了避免日后因财产发生分歧,或者离婚时财产分割发生矛盾,故而再婚结婚登记前对各自的婚前财产协商,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预防万一。


第二,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再婚离婚时,婚前财产,有证据能证明属婚前财产的,属于个人的财产。按照谁的财产归谁执行,不能证明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一般要按照婚后财产分割(对方承认属于婚前财产的除外)。


第三,再婚结婚后有协议的,也按照协议执行。婚后夫妻双方因婚前财产问题协商一致,有两种情况:


1、同意婚前财产按照婚前财产处理的,签订财产协议的,按照协议书的规定婚前财产处理。


2、同意把婚前财产按照共同财产处理的,签订财产协议的,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离婚后对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只能在出现法定情形,即协议离婚,并且一方有欺诈、隐瞒等情况,导致另一方财产损失的,那么才可以请求再行处理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其中一方认为财产分配中有不公平现象的话,在一年之内可以向法院重新提起诉讼要求对夫妻婚内共同财产进行重新分割,或者发现其中一方有对婚内共同财产进行隐瞒、转移、变卖等相关行为的,也可以重新提起诉讼。




相关内容:

·收集家暴证据应注意什么问题
    如今“家庭暴力”似乎成为很时髦的词,在本人接待咨询及与朋友聊天时经常要听到这个词。咨询者往往开头就说:某某具有家庭暴力倾向,或者行为,所以我要与他或她离婚。当本人问道:你有什么证据吗?大多数又哑然,根本拿不出相应有效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也就根本谈不上主张赔偿了。因此,如何了解收集家暴证据应注意的问题,家暴证据收集的注意事项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收集家暴证据应注意的问题 (一)审理案件的法官对家庭暴...


·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
    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 1、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2、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3、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


·夫妻离婚分割婚前财产吗?
    夫妻离婚分割婚前财产吗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婚前的财产没有约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但有些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司法实践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


·一方诉讼离婚多久结案呢?
    因为相爱,所以结婚,不爱了,就离婚,对于现在社会来说,离婚已经是非常普遍和正常的事情了,如果夫妻双方,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没有提出,对于双方都同意离婚来说有所不同,那么一方诉讼离婚多久结案呢?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明确规定。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您都有所耳闻的,《民法典》随着社会的要求的提高也在相应做出调整,新的《民法典》已经出台了,《民法典》关于孩子的问题也是您比较关心的,很多夫妻也会考虑孩子的切身利益,但是新《民法典》到底是怎么规定孩子的问题的,感兴趣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一番了解。 一、《民法典》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 新《民法典》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


·父母请求分割去世子女财产可以吗?
    父母请求分割去世子女财产可以吗?配偶、子女、父母都是属于法定第一继承人,所以她父母对她的个人财产有继承权。配偶、子女、父母都是属于法定第一继承人,所以她父母对她的个人财产有继承权。配偶、子女、父母均属于第一顺序。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故她父母可要求分割女儿个人财产的部分。此外,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


·离婚后财产纠纷涉及哪些财产
    离婚后财产纠纷涉及哪些财产1、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性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4、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


·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事项有哪些?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很可能会由于财产的分配而引起争议。通常情况下,夫妻的共同财产会由双方共同分割,但实践中夫妻中的一方可能会有转移财产等行为,从而导致另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 一、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事项有哪些? 1、尽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主要资料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


·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公证如何办理?
    在经济时代快速发展的今天,离婚率越来越高,子女抚养问题成了每个离异家庭关注的焦点。想跟孩子生活在一起,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来支撑自己和孩子的日常生活开支。如果身体健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那么可以在离婚时,申请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公证,争取把子女的抚养权握在自己手里,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了解一下吧。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子女抚养费协议书公证? 变更抚养权公证,必须由被抚养人父母双方申请。夫妻离婚后的任...


·离婚能否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
    离婚能否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


·民政离婚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民政离婚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民政离婚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有的父母离婚时...


·法律上所指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法律上所指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罪处理。 二、如果一方还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只是借婚姻索取了较多的彩礼,则不能按骗婚处理。 三、在实践中,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如果只是女方家庭意识淡薄,对婚姻不负责任等,导致两人无法共同生活的,不宜定性为骗婚。 建议男方向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以向法院请求判决女方返还彩礼。 根据“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