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孩子入学父母劳动合同能作假吗?

孩子入学父母劳动合同能作假吗


不能。家长办理孩子入学,学校要求提供劳动合同的,建议提供合法的劳动合同书。因为合法的劳动合同书是在当地就业局备案的,所以提供假的劳动合同,学校一去就业局查就知道真假了。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子女上学是否还需要其他条件取决于学校所在地的教育部门和学校招生办的规定,如果有其他规定的,劳动者需要满足条件,劳动者的子女方可上学。


部分地区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上学,学校要求劳动者提供在当地就业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综上所述,对于一些学校纪律严明的有时候会要求需要家长的劳动合同证明,所以对于家长提供的相应的劳动合同会到相关部门进行确认,所以劳动合同是不能作假的,合同上都会有相关劳动部门的盖章,学校也是可以直接辨认出来的。




相关内容:

·?新员工入职流程
    在企业单位上班,不同的职位的待遇是不一样的,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力来应聘岗位。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人才教育,故而应聘企业高管的人员是比较多的,在职员通过面试后,是需要办理入职手续的,那么高管入职手续如何办理? 新员工入职流程 (一)入职准备 1、人力中心向合格者发送《录用通知书》; 2、确认新员工报到日期,通知新员工在报到之前来公司明确报到需注意事项:所需资料、体检以及其他须知; 3、...


·因疫情影响企业能延迟发放工资吗?
    因疫情影响企业能延迟发放工资吗?因疫情影响企业能延迟发放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


·一、工伤与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一、工伤与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在工伤鉴定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企业不得终止合同,即使合同期满,企业也应续约合同期限,续约到鉴定结果出来。如果职工工伤是一到四级,劳动合同就不能终止,要延续到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果是五到六级,属于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要求续订劳动合同,企业必须续订。是七到十级的,如果第一个固定合同期限满了,企业和职工有一方不同意续订合同,可以终止合同;如果第二个固定合同期限满了,...


·监外执行人员能正常工作吗?
    监外执行人员能正常工作吗? 一、监外执行人员能正常工作吗? 监外执行人员不能正常工作,此时对当事人来说的话,人身自由需要受到限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7条的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1)发现不符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2)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3)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


·一、铁路局劳动合同书要包括什么内容?
    一、铁路局劳动合同书要包括什么内容?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


·小工伤需要认定吗
    需要。不管是受怎样的伤,只要享受工伤待遇的,就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如下:(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保护童工的措施法规有哪些?
    保护童工的措施法规有哪些?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规定,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第一条 对违反...


·安排员工加班是否有时间限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员工休息休假的时间,安排员工到公司加班,但此时也赋予了员工拒绝加班的权利。而要是员工也同意加班的话,此时安排员工加班是否有时间限制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安排员工加班是否有时间限制 员工加班的时间有限制性规定。班后加班是指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在每日工作8小时之后,安排员工加班。 《...


·建筑个人劳动合同范文怎么写?
    根据我国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法律规定,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必须清楚劳动合同上面的信息和内容是否符合真实情况和合法。那么,建筑个人劳动合同又是如何编写的?下面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


·申请劳动仲裁过程中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
    申请劳动仲裁过程中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 不可以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


·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程序
    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程序相关法律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根据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仲裁庭审的主要程序如下: 一、身份核对与旁听人员登记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当携...


·合同中自愿放弃加班工资合法吗?
    合同中自愿放弃加班工资合法吗?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同中这样的条款,属违法条款,因其排除了法律规定劳动者因加班而获得报酬的权利。公司的劳动合同一般是针对多数的劳动者,为了重复使用而事先拟定好的,合同上的条款大部分是格式条款。由于这个条款单方面排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实际是无效的。因此,你虽然签订了这份合同,但仍然可以向公司主张自己获得加班报酬的权利。二、加班费的具体标准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