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宁夏建筑工程见证取样管理条例是什么?

宁夏建筑工程见证取样管理条例是什么? 一、宁夏建筑工程见证取样管理条例是什么?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从事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据该办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检测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一条 超越资质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
第二条 出借资质
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三条 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条 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五条 未取样检测
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不履行保修义务
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宁夏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方法是什么?
1、砼的见证取样地点应在浇注地点随即取样,在监理见证下进行现场搅拌砼,取样应在第三盘至结束前30min之间取样。商品砼运至现场后进行交货检验,其砼试样应在交货地点同一车送的砼卸料量的1/4-3/4之间取样,试块按组数填写委托单,按要求留足试块组数(标养、同条件)。
2、组批规则:
1)现场搅拌同: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生产工艺相同的砼每一取样单位应符合下列规定:a、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m3,B、按每工作台班。C、每一现浇楼层。
2、商品砼:
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按100m3 一个工作台班拌制的混凝土不足100m3按每工作台班。当连续供应混凝土量大于1000m3 时,按每200m3 计算。
3.根据具体需要留置同条件试块。
宁夏建筑工程见证取样管理条例是在宁夏地区使用的,对整个宁夏地区的建筑工程见证取样工作进行管理和规范的一项规定,当然,具体的见证取样工作也有具体的实施方法,不同的材料在进行取样工作时需要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计算标准也是各不相同的。
相关内容:

·公司规定的劳动纪律有哪些方面
    劳动纪律有哪些方面1.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履约纪律)。2.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按要求请休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等(考勤纪律)。3.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生产、工作纪律)。4.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规程(安全卫生纪律)。5.节约原材料、爱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和物品(日常工作生活纪律)。6.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密纪律)...


·一、劳动合同到期内被辞退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内被辞退吗?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企业倒闭工伤如何赔偿标准?
    企业倒闭工伤如何赔偿标准?企业倒闭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按照当事人实际损失来进行赔偿,通常情况下医疗费用就是以医院出具的单据为准,而误工费用的话,实际的误工时间乘以平时的工资为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若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致使倒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做...


·拖欠工程款如何打官司?
    拖欠工程款如何打官司?打官司其实就是诉讼,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审判来解决问题。如,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在协商解决不了的情况下,选择诉讼是一件非常好的选择。那么拖欠工程款如何打官司?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拖欠工程款如何打官司? 一、诉讼时间的掌握 企业应选择起诉的最佳时机:工程款拖欠,涉案工程已竣工验收并签字盖章后;在施工程出现拖欠或严重拖欠时。应当及时、准确、坚决地采取法律手段,...


·拿到工伤鉴定后有效期是多久?
    在工作中,很多人避免不了发生工伤,发生工伤后就要申请工伤鉴定。一般要求伤者伤情稳定后,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那么,拿到工伤鉴定后有效期是多久?可能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那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说明一下。 一、工伤认定范围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


·福建省工程质量纠纷怎样解决
    福建省工程质量纠纷怎样解决 福建省近年来的建筑工程与日俱增,各种现代化建筑影响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建筑工程在投入市场使用时,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会引起工程质量纠纷,如果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政府在进行处理时,会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进行处理,有关具体的细节,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整理福建省工程质量纠纷怎样解决的相关资料。 福建省工程质量纠纷怎样解决? 一、基本概念理解 工程质量:是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


·工伤鉴定标准八级骨折鉴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鉴定标准八级骨折鉴定标准是什么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510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8265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2...


·员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内容如何?
    员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内容如何?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


·工伤事故该怎样赔偿
    如何赔偿工业事故?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赔偿应当在作出认定并申请工伤鉴定后计算。赔偿金额按下列项目计算:(一)医疗费用。工伤治疗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食品补贴。职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按本单位出差伙食津贴的70%计算。(三)其他地方的交通费、食宿费。(四...


·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都有哪些
    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都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情形: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


·农民工与施工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4条的规定 建筑施工等用人单位将工程或者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从内容看,该条规定只是确认了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么有明确建筑施工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构成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劳动者必须亲自履行劳...


·一、国企职工醉驾能保工作吗?
    一、国企职工醉驾能保工作吗?这种情况下,基本是不能保住工作。根据劳动法,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可以开除员工。拘役属于刑罚,企业是可以开除员工的。如果是有编制的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开除,被判缓刑的,一般不开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