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母亲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什么

母亲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什么(1)提交孩子年龄方面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如果户籍证明和出生证明不一致的话,以户籍证明为准。之所以需要提交孩子年龄方面的证据,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即不满两周岁的,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因为在此期间由于孩子需要母亲的哺乳,孩子随母亲生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如果能够证明孩子的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则母亲抚养孩子的可能性就大一些。如果孩子满10周岁的话,还应该考虑该子女的意见。这是因为年满IO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对于社会和自身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能力,具有一定的判断与谁共同生活更符合自己利益的能力,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尊重孩子的意见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2)提交抚养人身体状况方面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由于孩子的抚养是极其耗费精神和体能的一件事情,特别是如果单方抚养孩子,的话更需要花费大量的心血,因此对于抚养人的身心状况,法律要求比较高,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的规定,即使孩子不满两周岁,如果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也可以跟男方一同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形的,则另一方法院应该优先考虑。所以如果发生了抚养权纠纷,可以提交抚养人身心状况方面的证据。(3)提交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证据。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则在子女的抚养问题上要优先考虑。(4)提交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证据。(5)提交一方有无其他子女的证据。如果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则无子女的一方应该有权优先抚养子女。(6)提交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证据。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7)提交各自抚养子女有利或不利条件的证据。给孩子购买各种营养品、学习用品以及其他花费的凭证要注意保存,这既可以作为将来孩子长大后认识父母辛苦的一种很好的材料,也是发生抚养纠纷以及赡养纠纷后一种非常有力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在离异的男女双方在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时,如果具有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况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离婚最大的问题就是孩子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一般财产都是会平均分割的,但是孩子的抚养权,人民法院会从孩子的角度进行出发,哪方的条件更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哪方获得抚养权的概率大一点,要想获得孩子抚养权,一定要证明自己哪一方面都比对方强。



相关内容:

·一、以孩子名义起诉抚养费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以孩子名义起诉抚养费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1、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3、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4、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5、预交案件受理费。 二、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法定理由有什么? 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


·争夺子女抚养权取证怎么操作
    要是夫妻离婚涉及到了争夺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话,说明此时双方之间在这方面是产生了争议的,那么此时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同时对抚养权作出判决。现实中,争夺子女抚养权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那么此时争夺子女抚养权取证怎么操作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子女抚养权的取证 如果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协商不一致,则需要由法院判决。由法院判决就需要收集关于子女抚养权的证据。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会根据双方的...


·国家赔偿精神赔偿金包含在内吗?
    一、国家赔偿精神赔偿金包含在内吗? 2010年国家赔偿法修订,将精神损害赔偿列入国家赔偿的额范围,但是之后的几年,该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一直受争议。 2014年最高法院出台并印发了《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条款,应当以公民的人身权益遭受侵犯为前提条件,还应当严格依法认定侵...


·对于社会抚养费我们大家肯定都有所了解
    对于社会抚养费我们您肯定都有所了解,原因就是前几年的计划生育政策收社会抚养费的案例非常的多。对于超生的现象我们国家规定了是必须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但是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期限是多久呢? 征收时限 1、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2、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


·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由于孩子的抚养权是与身份关系密切相关的权利,故而不会受到婚姻关系是否存续的影响的。就实际情况来说,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通过协议的方式是最简单的,也是最节约成本的方式,夫妻双方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后,签署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协议。 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协议范本 立协议人: 甲方:   性别:男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乙方: ...


·离婚孩子多大可以判给父亲
    离婚孩子多大可以判给父亲除了未满两周岁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外,其余时候均有可能判给父亲。以下情况为判给男方的法定情形: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6,女方收...


·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是多少?
    现实中,如果离婚夫妻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就不能再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了,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法院在判决夫妻离婚的同时也会对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那通常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 1、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


·离婚了孩子抚养费能要多少钱
    若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并且孩子尚未成年的话,一旦父母离婚那必须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在协商孩子由其中一方进行抚养的时候,那另一方就需要实际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到底离婚了孩子抚养费能要多少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了孩子抚养费能要多少钱 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


·夫妻离婚以后怎么争抚养权
    夫妻离婚以后怎么争抚养权?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可由双方协商,无法协商处理的可起诉争取孩子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


·没有结婚证如何办理出生证明?
    没有结婚证如何办理出生证明? 一、没有结婚证如何办理出生证明? 办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不需要孩子父母结婚证, 需要孩子父母持身份证,在生育子女出院时,在产科病房申请办理, 事后补领,需要孩子父母持身份证,户口本,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申请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第二...


·离婚调解书抚养费可以要求增加吗?
    我们知道离婚是可以双方私下调解有或者法院诉讼离婚的,离婚就会有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如果是诉讼离婚,那么对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法院会有判断,国家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那么离婚调解书抚养费可以要求增加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离婚调解书抚养费可以要求增加吗?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


·离婚婴儿抚养权该属于谁
    婴儿一般都是指未满两周岁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要是父母离婚的话,则也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的。不过让很多离婚夫妻困惑的是此时不知道婴儿的抚养权应该属于哪一方。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应的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离婚婴儿抚养权该属于谁。离 一、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 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是从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夫妻间的相互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解除了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对孩...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