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犯罪嫌疑在批捕期间取保可以吗?

一、犯罪嫌疑在批捕期间取保可以吗?1、 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决定。应该尽量在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前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手续最长3天。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 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有很大机会被判缓刑。2、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都可以根据职权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决定予以取保候审,在理论上来讲,不管刑事案件进展到了什么阶段,都可以对当事人予以取保候审。3、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如果当事人尚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则可以直接由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取保候审,只要犯罪情节较轻、当事人认罪坦白、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可能性较大;在当事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则再被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可能性较小。4、如果当事人被执行逮捕,在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或法院后,则再由检察院或法院予以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则更小,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检察院或法院一般不会再予以取保候审。二、取保候审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三、取保候审的主体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赋予了辩护人在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以辩护人的名义提起取保候审的申请,并要求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在三日内做出决定,如果不同意变更,应该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综合上面所说的,取保是适用于每一个案件,但是必须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做出此行为,而且执法人员要确保当事人在放出去之后是对社会没有任何危害性的,所以,取保都是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才能作出定夺,不同的案件所处理的方式就会有差别。



相关内容: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规定是什么
    公安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所依据的就是刑事诉讼法。一般而言,就是公安接到报警电话之后,就会派人前往现场去了解情况。在大概了解情况之后,觉得有可能会涉及刑事犯罪需要立案处理的,就会通过传唤的方式找相关人员进行问话从而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到了这里的时候,警察就会考虑和分析这一案件的情况是否属于刑事犯罪还是涉及到治安管理处罚的问题。将该案件进行这样大致两种的分类,我们在这里可以称为“案件的分流处理”。接...


·毁坏公私财物罪判几年?
    犯毁坏公私财物罪判几年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


·收受多少钱算受贿,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要是收受他人的贿赂,而利用自己的职权为他人谋取私利的话,这样的行为至少说是违法的,而一般收受贿赂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才会构成受贿罪。此时也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一般收受多少钱算受贿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收受多少钱算受贿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


·被改判后宣告无罪2023年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被改判后宣告无罪的赔偿标准是什么?赔偿标准: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下发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2461元。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有罚金吗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有罚金吗 一、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有罚金吗 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


·抢夺方向盘不缓刑是否存在
     抢夺方向盘不缓刑是否存在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


·操纵期货市场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
    操纵期货市场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 一、操纵期货市场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 操纵期货市场罪既遂法院一般会判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情况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


·刑事诉讼法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的时候,以及我国人民法院在审判犯罪嫌疑人的时候,都是非常的注重证据的。而且对于我国公民来说,真的遇到了什么不公平的待遇的话,肯定第一时间也是要报案。至于收集证据那是我国公安机关需要去做的事情,而且证据的种类也比较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刑事诉讼法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


·判的刑期短于羁押时间是否合法?
    判的刑期短于羁押时间是否合法? 一、判的刑期短于羁押时间是否合法? 判的刑期短于羁押时间是合法的,因为实际上在这个过程当中的话,它是存在着表现良好的情况下可以减刑的。拘役判决前先期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


·犯罪嫌疑人被判了缓刑羁押的怎么算
    犯罪嫌疑人被判了缓刑羁押的怎么算 一、犯罪嫌疑人被判了缓刑羁押的怎么算? 判决缓刑的考验期应该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前曾否羁押,与缓刑期间起算的问题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缓刑的适用...


·刑事诉讼庭审诉讼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一、刑事诉讼庭审诉讼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诉讼庭审诉讼流程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即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能够赔偿哪些费用? (一)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