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保险诈骗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保险诈骗罪既侵犯了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保险制度。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合同约定的或者被保险时可能发生的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商业保险行为是指保险人死亡、伤残、患病或者达到合同规定的年龄、期限,应当承担支付保险费责任的行为。保险制度是保证经济生活的稳定和特定危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这种犯罪的对象是保险金。保险金又称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行为人诈骗保险公司除保险资金以外的其他财产的,不构成本罪。(二)客观要件保险诈骗罪客观上表现为以下五种情形:1、被保险人故意虚构保险保险标的,骗取保险费这种情况是指被保险人为取得保险金,故意使用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构事实,编造保险标的,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非法取得保险金。所谓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标的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身体。2、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编造发生保险事故的虚假理由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费。根据《保险法》第22条的规定,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向保险人提供其提供和确认的保险事故的性质,当被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给付保险金时,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向保险人提供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及其他相关证据和信息。3、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捏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保险事故是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人根据合同予以赔偿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合同规定的保险事故,你不能索赔。否则,如果你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并获得赔偿,这将是一种违反诚信原则和最大诚信原则的保险欺诈行为。4、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并诈骗保险费显然,这种犯罪仅限于财产保险活动。依照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5、投保人和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者疾病的,应当以欺骗方式取得保险利益。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所谓故意原因及保险利益的欺骗是指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受伤、虐待、遗弃、爆炸、纵火、中毒等手段造成的人身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死亡、受伤或疾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在发生过失杀人、伤害或疾病的行为的情况下,如疏忽造成爆炸、水灾、火灾、交通事故、严重责任事故、对人造成伤害、造成死亡、残疾或疾病的行为,即使骗取保险费,"也不属于本法规定的犯罪。此时构成了这种犯罪,往往也是造成这种情况犯罪的原因之一。(三)主体要件该罪行的主题是一个特殊主题,只能由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组成。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可以是具有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人员受保险合同保险并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四)主观要件这种犯罪只能是主观故意构成,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的目的。行为人因过失造成保险事故,或者认为实际发生的保险事故没有因理解错误而发生,或者因误算而谎报事故损失,从而取得保险金的,不构成犯罪。至于此罪的目的,可以在保险前或保险后提出。也可以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或之后生产。犯罪意图发生的时间不影响犯罪的性质,但在量刑时可以认为是适当的情形。



相关内容:

·新司法解释对邪教犯罪的界定是什么?
    新司法解释对邪教犯罪的界定是什么? 一、新司法解释对邪教犯罪的界定是什么? 邪教是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它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歪理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邪教大多是以传播宗教教义、拯救人类为幌子,散布谣言,且通常有一个自称开悟的具有超自然力量的教主,以秘密结社的组织形式控制群众,一般以不择手段地敛取钱财为主要目的。参加邪教是违法行为,应当...


·刑事案件网络诈骗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网络诈骗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网络发展迅速,本该是件好事,但是有人利用网络手段进行诈骗,损害了很多人利益,也给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刑事案件网络诈骗近年来也受到了社会和公众的密切关注,您对于诈骗行为是深恶痛绝的,为此国家也立法,严厉打击网络诈骗犯罪,保障网络管理的安全,具体怎么处罚网络诈骗,可以随我们去了解。 一、刑事案件网络诈骗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


·如何认定并不构成共同故意伤害罪?
    如何认定并不构成共同故意伤害罪? 一、如何认定并不构成共同故意伤害罪? 可以从涉案人员在违法行为实施过程之中的作用来认定是否不构成共同故意伤害罪,任何不满足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的,就不能认定为是构成了共同故意伤害罪。 共同故意伤害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主体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具体来讲,可以分为下列三种情形: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构成的共同犯罪。这种自然人共同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构成的要素有哪些
    一,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构成的要素有哪些(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二)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


·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什么区别
    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什么区别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犯罪未遂必须具备的条件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所谓实行犯罪,就是实施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具...


·争取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被告人其实可以在法官判刑之前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争取缓刑的,但此时还是应该先看看自身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不然的话即使委托了律师,效果也不大。那到底争取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争取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


·怎样认定虚报注册资本罪
    注册资本就是登记注册事项的主要内容之一。如果虚报登记注册资本,就违反了公司登记对注册资本的特别要求,数额巨大的就会给社会带来巨大损失,因此公司法第209条对此加以明确规定,并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在现实生活中,该怎样认定虚报注册资本罪呢?下面为您介绍。 一、怎样认定虚报注册资本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的登记管理制度。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注册资本。 所谓注册...


·刑事诉讼法时效具体有哪些类别?
    我们都知道,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向法院发起诉讼是有一定时效性的。在刑事诉讼法中,也同样对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有着时效性的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时效具体类别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来为您做详细的解答。 一、什么是刑事诉讼时效,有哪些种类 刑事追诉时效制度的规定具有预防犯罪、保障人权、保证量刑制度的落实、实现法律正义等诸多价值,因而设立该制度很有必要。我国刑法追诉时效制度实施以来总的来说还是...


·如何处罚抗税罪 抗税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交税又称纳税,具体地说,交税就是根据国家各种税法的规定,集体或个人收入按照一定的比率的把一部分所得收入缴纳给国家。但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纳税人拒绝交税,甚至还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殊不知,这种行为有可能构成抗税罪,就要受到处罚。那要如何处罚抗税罪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要如何处罚抗税罪 对于抗税罪的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刑法》第202条规定了两档处罚:1、对情节轻的,处3...


·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虽然每个罪名都是规定的有犯罪构成要件,但由于具体的罪名不同,自然这方面的内容也不会说是一模一样的,否则也就没有必要规定为两个罪名了。抢劫罪属于比较严重的犯罪,那您知道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


·刑法中的知识产权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刑法中的知识产权犯罪的罪名有哪些?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指违反国家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


·从犯的量刑情节都有哪些
    一般在共同犯罪中才会出现从犯,而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一旦认定为从犯的,那么对其的量刑肯定是会比主犯要轻一些的。而具体在对从犯量刑处罚的时候也要实际考虑犯罪情节,那么从犯的量刑情节都有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从犯的量刑情节都有哪些 (一)酌定量刑情节 酌定情节,又称裁判情节,是指刑法没有明文规定,根据立法精神从审判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反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