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个体户的误工费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个体户的误工费怎么赔偿?

由受害者和家属进行商议赔偿。

1、交通事故工商个体户的误工费如何举证

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工作(如个体户、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待业青年或在校学生等),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相关收入清单,否则很难获得法院支持。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交通事故中个体工商户误工费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其中,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 = 实际减少的收入 =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 - 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上述计算公式也可以用相关符号进行表述,如可表述为:p=a - b

其中,p=误工费赔偿金额;

a=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

b=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

三、护工费相关问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来看,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人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个体户的相关误工费赔偿是根据其前3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伤者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或者肇事者赔偿相关的误工费,但是必须是由相关鉴定机构所出示的证明,肇事者和保险公司才能够进行相应的赔偿。


相关内容:

·车辆买卖合同解除的后果有哪些
    车辆买卖合同解除的后果有哪些?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违约金二、车辆买卖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


·一、房屋租赁网签备案后要交税吗?
    一、房屋租赁网签备案后要交税吗?租房网签备案后,就要交租房税了。租房备案一方面是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交易和安全;另一方面,因为租房的双方产生了经济交易,所以租房备案后,房东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租房税。其中,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如果纳税人偷逃私房出租税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二、房屋租赁需要交哪些税?(一)增值税1、自然人出租住...


·抚养费案中当事人要提交什么证据
    抚养费案中当事人要提交什么证据1、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等;2、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3、是否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证据,如收养、送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登记等;4、自己生活状况的证据;5、被告收入的证据,如工资证明、收入证明等;6、父母是否已经死亡或父母是否无力抚养的证据,如死亡证明、残疾证明及收入证明等;7、收入是否显著减少及是否影响正常生活的证据,如工资证...


·交通事故三期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三期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纠纷案件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 2 定义 本标准所指“三期”是指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所需休息、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分别称为休息期、营养期和护...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有能力购买属于自己的私家车。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有能力购买属于自己的私家车。而随着马路上私家车的增多,也不断有不同程度的交通事故发生。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的第一时间确认责任的归属时,就需要进行交通事故痕迹鉴定。那么如何进行鉴定,就让我们在这里为你解答。一、寻找发现事故现场痕迹物证,确定第一次接触点寻找发现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是痕迹检验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按照勘查刑事案件现场的规范要求,对事故现场进行认真细致地勘验...


·一、交通事故被伤后对方拒绝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被伤后对方拒绝赔偿怎么办? 1. 由交警部门调解 交通事故对方拒绝赔偿时,可以先经过公安机关的调解。 2. 起诉 经过调节后,仍然没有达成协议,或者对方拒绝履行已经生效的调解书的,事故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在七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对裁定...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公司制企业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以股东投资的限额为准获得该有的股权和承担应有的责任。同时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规定个人股东可以转让自己的股权获得收益,那么,个人股东股权转让如何交税呢?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


·一、人伤交通事故未结案能年检吗?
    一、人伤交通事故未结案能年检吗? 交通事故未结案,肇事车辆年检不能通过,但是交警的交通事故结案标准是事故认定书下达并生效。后期赔偿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交通事故案件结案范畴。 1、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


·你知道公司交五险一金要先去准备什么吗?
    现在进入公司工作,单位都会为我们购买五险一金,这是为了保证我们以后退休能享有国家给予的相关权利,而只有在公司上班,我们才能买齐五险一金,五险一金里面的养老保险,就是为了保障我们以后退休了的生活,下面我来告诉您公司交五险一金要先去准备什么? 一、公司给新员工交五险一金是什么时候交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


·企业需要交股权平价转让税收吗?
    现在,随着人们生活越来越好,人们对于更好生活的向往也就越来越大,这就导致人们需要越来越多的钱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很多年轻人开始创业,希望可以通过自己开公司掌控自己的命运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现如今的大小企业也就越来越多。那么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如果需要股权转让时就会涉及多种问题,其中企业需要交股权平价转让税收吗?就是一个关键问题,我们来听听我们是如何解释的。 一、股权平价转让要交税吗 平价、低价转让的...


·洗车店无偿代驾责任如何认定?
    洗车店无偿代驾责任如何认定?现在提供代驾服务的平台很多,不少车主都享受过代驾服务,这种新型的服务方式的确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针对有偿代驾而言,日常生活中,也有无偿代驾的情况,比如通过洗车店的朋友将车开回家,那么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洗车店无偿代驾责任如何认定?下面就有我们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洗车店无偿代驾责任如何认定? 按帮工关系处理无偿代驾通常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在这种情况下...


·交通逃逸事故怎么处理呢
    为了出行方便,人们越来越多的选择驾车出行,享受舒适快捷的同时也难免碰上一些交通事故,但很多司机在面对交通事故时就不知所措了,怀着侥幸心理想要赶快离开现场,逃避处罚。但实际情况是,绝大多数的肇事逃逸司机很快就被找到了,面临更严重的处罚,承担一些本来可以不用承担的责任。交通逃逸事故实际上就是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存在一种侥幸心理,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就驾车或是弃车逃离现场的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