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车主责任认定书包含哪些内容?

一、交通事故车主责任认定书包含哪些内容?

根据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包括当事人的详细个人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驾照等),车辆的信息(行驶证、交强险保单),交通环境的信息(天气阴晴、路面状况等)。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当事人、证人等对发生交通事故的描述形成的事实,包括时间、地点等。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证据包括现场勘查(照片、绘制示意图、搜集的物证等),当事人及车辆的检查、检验及(当事人受伤状况、驾驶员饮酒状况等)、证人证言。原因分析包括交警对交通事故发生的内在根源的分析、判断。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当事人具有哪些违章现象(即有哪些违反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对造成本次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作用大小。

二、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几种?

(一)全部责任。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担事故的责任。

(二)平等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相称的,双方负平等责任。

(三)主次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四)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事故的,根据各自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五)推定责任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前提报案而未报案的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各方有前提报案而均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平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可能最关注的就是责任认定书当中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条款,其实工作人员会有理有据的写清楚责任划分的依据。一般来说,交通事故的责任无非也就是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甚至双方负有平等的责任,责任认定的依据和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是有很大的关系的。


相关内容:

·查封车交警有权扣押吗
    查封车交警有权扣押吗?一、查封车交警有权扣押吗?1、交警无权扣留法院查封的车辆。从法理上,法院查封的车辆非正常行驶车辆,不能作为交警行政管理“相对人”,交警无权扣留这些车辆。其次,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应服从、尊重生效法律裁定,维护司法的权威。人民法院对扣留查封车辆的交警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拘留和罚款。2、法院和交警是两个性质不同的国家机构,它们行使国家权力的目的、功能各不相同。法院行使司法权,交...


·交警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一般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交警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一般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之后,才能确定之后的赔偿比例。而其中有的可能是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责任包括了哪些情形呢?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责任包括哪些情形 1、车辆在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2、车辆在路口未按交通信号通行事故。 3、车辆违反右侧通行规定、未各行其道的...


·交通事故双方私了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交通事故双方私了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赔偿协议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等情形,那么该赔偿协议属于可撤销的合同或者其他情况的无效合同便不具有法律效力。如以下情况: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半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


·车祸肺伤什么时候可以做伤残鉴定?
    车祸肺伤什么时候可以做伤残鉴定?车祸肺伤等到病人的病情稳定之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在交通事...


·2023年南京市交通伤残赔偿怎么计算
     2018年南京市交通伤残赔偿怎么计算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2)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被申请人: ,男,汉族, 年 月日出生,住址,申请事项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 所有的??????? 予以查封。保全数额 ??????? 元事实与理由??????? 。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遂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所有的车辆予以查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向贵院提出保全申请。申请人特提供担保物:???????...


·撞伤一人交通肇事负什么责任?
    撞伤一人交通肇事负什么责任? 一、撞伤一人交通肇事负什么责任?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流程是怎样的?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算法是怎样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算法是怎样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如果赔偿权利人提供证据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有关收入标准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的...


·交通事故后离开现场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我们您为了在事故发生时可以得到一个保障,大多数人都会买一份车险。不过有时候会有这么一种特殊情况,因为各种原因交通事故后离开现场,这时候保险公司是否还应该赔偿呢?以下是我们带来的相关解答。 一、交通事故后离开现场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交通事故后离开现场只要不构成逃逸保险公司都应赔偿。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


·车祸责任划分与赔偿比例是如何规定?
    车祸责任划分与赔偿比例是如何规定? 随着私家车逐渐走入千家万户,道路压力越来越大。还有一些人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不仅带来了财产损失,甚至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如果交通事故中发生人员伤亡,需要根据责任进行赔偿。那么车祸责任划分与赔偿比例如何规定? 一、责任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


·飙车撞人属于什么罪
    飙车对于造成公众生命、财产损失的行为,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