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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一、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应贯彻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如大宗货物的铁路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它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零星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国家有统一的运输合同文本的,应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签订。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份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写明下列主要条款:

(1)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

(2)发货站与到货站的详细名称;

(3)货物的名称(运输标的名称);

(4)货物的性质(是否属易碎、易燃、易爆物品);

(5)货物的重量;

(6)货物的数量(如车种、车数、件数);

(7)运输形式(零担、速递、联运);

(8)收货地点;

(9)违约责任;

(10)费用的承担;

(11)包装要求;

(12)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二、货物运输合同的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货物运输合同中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又可以分为铁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以及海上运输合同,但是就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来看,无外乎就是上面介绍的十三种。当然,鉴于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内容不一样,那么对应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的具体内容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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