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出行变得越来越方便,马路上的人越来越多,交通工具也
现代社会,出行变得越来越方便,马路上的人越来越多,交通工具也越来越多,但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常见,当我们遇上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人员发生伤残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及赔偿金额又是如何判定的呢?请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一)一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2、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5、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2)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7、肢体损伤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6)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二)二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2)完全性失语;
(3)双眼盲目5级
(4)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5)偏瘫或截瘫(肌力2级以下)。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3)双眼盲目5级;
(4)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5)全面部瘢痕形成。
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5、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碍;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7、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3)二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8、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8%以上。
(三)三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严重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
(3)双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4)严重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5)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6)偏瘫或截瘫(肌力3级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2级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3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3级以上,另一眼盲目4级以上;
(3)双眼盲目4级以上;
(4)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5)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4枚以上;
(6)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7)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9)面部瘢痕形成80%以上。
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4、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2)严重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5、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广泛粘连或胸廓畸形,严重影响呼吸功能;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Ⅰ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碍;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或双侧肾功能重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1)女性双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2)大便和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8、会阴部损伤致双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9、肢体损伤致:
(1)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丧失功能50%以上。
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
(四)四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严重运动性失语或严重感觉性失语;
(3)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4级以下);
(4)偏瘫或截瘫(肌力4级以下);
(5)阴茎勃起功能完全丧失。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视力2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1级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2级以上,另一眼低盲目3级以上;
(3)双眼盲目3级以上;
(4)双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5)双耳极度听觉障碍;
(6)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7)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8)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
(9)面部瘢痕形成60%以上。
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4、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
(2)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5、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影响呼吸功能;
(2)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7、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完全缺失或严重畸形。
8、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闭锁。
9、肢体损伤致双手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10、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2%以上。
(五)五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明显受限,需要指导;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
(3)严重失用或失认症;
(4)单侧严重面瘫,难以恢复;
(5)偏瘫或截瘫(一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6)单瘫(肌力2级以下);
(7)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视力1级;一侧眼球缺失伴一侧眼严重畸形且视力接近正常;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1级;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1级以上,另一眼低视力2级以上;
(3)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
(4)双眼视野重度缺损(直径小于20°);
(5) 舌肌完全麻痹或舌体缺失(或严重畸形)50%以上;
(6)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0枚以上
(7)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
(8)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9)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10)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11)外鼻部完全缺损(或严重畸形);
(12)面部瘢痕形成40%以上。
3、脊柱胸段损伤致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4、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2)影响呼吸功能。
5、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2)器质性心律失常。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严重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1)双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2)膀胱切除;
(3)尿道闭锁;
(4)大便或小便失禁,难以恢复。
8、会阴部损伤致阴茎体大部分缺失(或畸形)。
9、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严重狭窄,功能严重障碍。
10、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90%以上;
(2)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4)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1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4%以上。
(六)六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中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份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2)严重失读伴失写症;或中度运动性失语或中度感觉性失语;
(3)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3级以下);
(4)单瘫(肌力3级以下);
(5)阴茎勃起功能严重障碍。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侧眼严重畸形;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视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视力1级以上;
(3)双眼低视力1级;
(4)双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5)颞下颌关节强直,牙关紧闭
(6)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
(7)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
(8)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0%以上;
(9)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75%以上。
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严重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4、颈部损伤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5、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6、盆部损伤致:
(1)双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2)子宫全切。
7、会阴部损伤致双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8、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功能障碍。
9、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70%以上;
(2)双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3)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36%以上。
(七)七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六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二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一次以上;
(3)中度失用或中度失认症;
(4)严重构音障碍;
(5)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4级);
(6)单瘫(肌力4级);
(7)半身或偏身型完全性感觉缺失。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侧眼球缺失;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
(3)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重度张口受限;
(4)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6枚以上;
(5)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6)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7)外鼻部大部份缺损(或畸形);
(8)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4平方厘米以上;
(9)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
(10)头皮无毛发75%以上。
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
4、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75%以上。
5、胸部损伤致:
(1)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
6、腹部损伤致双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
(2)女性骨盆严重畸形,产道破坏;
(3)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8、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体部份缺失(或畸形);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功能障碍。
9、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
(2)双手感觉完全缺失;
(3)双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
(4)一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5)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
(6)一肢丧失功能75%以上。
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8%以上。
(八)八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中度失读伴失写症;
(3)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
(4)阴茎勃起功能障碍。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盲目4级以上;
(2)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3)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2枚以上;
(4)一耳极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5)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6)鼻尖及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7)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8平方厘米以上;
(8)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
(9)头皮无毛发50%以上;
(10)颌面部骨或软组织缺损32立方厘米以上。
3、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
(2)胸椎或腰椎二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
4、颈部损伤致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
5、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12肋以上骨折。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脾切除;
3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2)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
(3)尿道严重狭窄。
8、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严重影响功能。
9、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严重影响功能。
10、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30%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75%以上;
(3)一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4)双足十趾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
(5)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6)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1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九)九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
(3)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
(4)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
(6)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盲目3级以上;
(2)双侧眼睑下垂(或畸形);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
(3)一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4)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中,牙齿脱落8枚以上;
(5)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
(6)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
(7)舌尖缺失(或畸形);
(8)一耳重度听觉障碍;或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
(9)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50%以上;
(10)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11)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2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20cm以上;
(12)面部细小瘫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30平方厘米以上;
(13)头皮无毛发25%以上;
(14)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16立方厘米以上。
3、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2)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
4、颈部损伤致:
(1)严重声音嘶哑;
(2)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
5、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2)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
(3)肺叶切除;
(4)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Ⅰ级。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
(2)胆囊切除;
(3)脾部份切除;
(4)一侧肾部分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2)骨盆严重畸形愈合;
(3)尿道狭窄;
(4)膀胱部分切除;
(5)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6)子宫部份切除;
(7)直肠、肛门损伤,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
8、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50%以上;
(2)阴囊损伤,瘢痕形成75%以上。
9、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10%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50%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
(4)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足足弓构破坏;
(6)双上肢长度相差10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
(9)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
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12%以上。
(十)十级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3)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4)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6)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7)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8)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9)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10)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低视力1级;
(2)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3)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4)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
(5)眼内异物存留
(6)外伤性白内障;
(7)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8)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
(9)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10)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
(11)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12)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13)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14)鼻尖缺失(或畸形);
(15)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16)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平方厘米以上;
(17)头皮无毛发40平方厘米以上;
(18)骨缺损4平方厘米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骨缺损6平方厘米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19)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3、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3)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4、颈部损伤致:
(1)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2)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3)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平方厘米以上。
5、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3)肺破裂修补;
(4)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2)胆囊破裂修补;
(3)肠系膜损伤修补;
(4)脾破裂修补;
(5)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6)膈肌破裂修补。
7、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2)骨盆畸形愈合;
(3)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4)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5)子宫破裂修补;
(6)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7)膀胱破裂修补;
(8)尿道轻度狭窄;
(9)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8、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
(3)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4)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5)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9、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10、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4)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5)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6)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9)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11、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
二、全国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计算方式:
(一)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注:伤残赔偿系数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二)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及赔偿金额的相关知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每个城市都有到特定的机构进行,鉴定结果也可以作为索赔的重要依据,如果你还想了解其他伤残评定及赔偿金额的问题可以找伊春律师咨询。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轻微伤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轻微伤赔偿标准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
·法律规定高速倒车1米会罚款吗?
法律规定高速倒车1米会罚款吗?
一、法律规定高速倒车1米会罚款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不仅要被罚款200元,还会一次记满12分。这就意味着,违法驾驶人必须参加交管部门组织的道路安全知识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重新取得驾驶资格。
“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违法行为比较常见。”省高速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称,不少司机因走错路,往往在原地倒车。他们都是因为不看标志标...
·一、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需交税吗?
一、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需交税吗?不需要,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同的财产制下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同,在分割时首先应对财产的性质作出界定。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或为共同所有、分别所有,...
·刚买的车子放在小区里被撞了怎么理赔?
刚买的车子放在小区里被撞了怎么理赔偿?按具体发生事故来进行赔偿;第一,保护现场,固定证据,可以采用拍照,录像的方式保留证据;第二,双方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签署书面的赔偿协议;第三,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尽快报警,由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第四,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及自己的车损数额,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赔偿。二、发生交通事故咋向保险公司索赔?1、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应首先弄清保险索...
·长期停放街上电车是否为遗忘物
长期停放街上电车是否为遗忘物遗忘物从字面意思浅显的理解,就是遗失的物品或者失散的动物等等,按照我们经常的生活经验,如果有东西遗失或者遗忘,就应该找公安局,但是我们会发现,有一些公众场合出现的长期停放物,像电车等,那么,长期停放街上电车是否为遗忘物?下面,就让我们介绍下吧。
什么是遗忘物
法律定义:非基于物权权利人的本意脱离权利人的占有。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
·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驾行为,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此,我国加大了
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驾行为,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此,我国加大了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按照最新的交通道路安全法规定,构成醉驾的,要被吊销驾驶证,处一千元以上罚款,并移送检察院追究刑事责任。那么,醉驾多少天吊销驾驶证?下面我们不妨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醉驾多少天吊销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
·交通肇事罪是否适用缓刑
交通肇事罪是否适用缓刑
一、交通肇事罪是否适用缓刑
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规则和因素,包括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
1、法定因素。
(1)看是否具备法定从轻和减轻情节。
也就是是否符合《刑法》第67条和68条关于自首和立功的规定。具体到交通肇事罪,主要看肇事者在案发后是否有主动报案、自动投案、委托他人报案等自首情节,当然还包括是...
·交通诉讼找律师需要注意什么
交通诉讼找律师需要注意什么 一、交通诉讼找律师需要注意什么
1、要审查资格。
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因此,当事人在请律师时,一定要审查律师的资格,看其是否有律师执业证书。还有就是,基层法律工作者不是律师,只能提供简单的法律服务;他们的机构一般称为“××法律...
·酒驾助力车不去处理应该怎么办呢??
酒驾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大主要原因,所以法律对酒驾做了严格的规定,现在酒驾甚至可以达到刑事责任。所以最好的建议就是酒后禁止驾驶,当酒后发生交通事故的,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办案,积极主动赔偿受害人或者家属,尽量弥补过错从而减轻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
·一、崇仁县交通事故误工费规定是什么?
一、崇仁县交通事故误工费规定是什么?
崇仁县交通事故误工费规定是按照本人的固定收入,乘以他的时间来进行一个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
·发生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
发生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
·2023地下车位的新规定是什么?
地下车位的新规定是什么?一、地下车位的新规定是什么?如果地下车位(库)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北京市城市房屋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可以单独转让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不随同转让的,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载明;没有载明的,视为一并转让。?也就是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