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往往是离婚案件中除了孩子抚养权以

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往往是离婚案件中除了孩子抚养权以外最大的争议,在财产中房子的所有权和分配问题有的时候会成为一个案件的关注点,尤其是父母买房,算共同财产这一问题也是引发很多人的关注,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在婚前父母买房,之后离婚这个房子就不算共有财产,如果婚后父母买房,并且是父母还贷款的话,一般情况下也是不算共有财产的,如果婚后父母买房,夫妻双方共用还贷,就要根据具体情况在判决。1、如果夫妻双方婚前贷款买房,并且婚前就拿到了房本,这类的情况一般就不属于共同财产了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另外一方也一起参与了还款,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对方还清自己偿还的那一部分,如果还面临房子升值的问题也是可以要求补偿一些,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后的这些贷款也是由一方还的证据,那么另外一方就没有权利在要求赔偿了,在这个案例中会有特殊情况,比如婚前买房是一个人,婚后这个人没有工作了,贷款是另外一个人偿还的,对于这种情况要特别说明下,如果两个人都有工作,没有特殊情况下一般会判定为共同还款。2、如果夫妻在结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只是婚后才拿到房产证,处理的方法和第一条大体是相同的,这都不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可以获得的相应的补偿,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买房,并且全额交款,婚后才拿到房产证的话,这种情况首先肯定不属于婚后财产,其次另外一方在离婚的时候也没有权利要求赔偿,这部分不在共同财产分割的范围内。3、婚后双方共同还债,房产归属为:如果双方在结婚前用共有资金买房,但是房产证上只写了其中一方的名字,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对于这种情况首先法律是通过房产证来判定房子是谁的,如果当时付款时没有其他共同出资的法律证明或者相关协议,都会认为这个房子是房产证上的那个人的,处理方式一般和第二种很像,除非能拿出相关的证明才会在进行其他的审核,所以在这一点上还是希望提醒大家一下,如果是双方共同买房,还是要在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近些年有些案例有的人为了骗婚,婚前共同买房领证后没多久就消失或者离婚了,导致另外一方产生较大的经济损失。4、如果是父母买的房子没有特殊情况一般归一方所有,除非明确是双方共有的,不然这类房子是不参与财产分割的。离婚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如果真的因为种种原因双方离婚,还是要保护好自己的相关权益,对于财产分割的情况比较复杂,涉及的面也比较广,从某一方面来讲也算是灵活,所以建议大家如果面临财产分割要咨询相关的专业人士,这样可以帮助你争取到最大的利益,依照法律离婚,还是希望双方都保持冷静。



相关内容:

·婚内离婚协议的特征有哪些?婚内离婚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夫妻双方在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在协议离婚中有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婚内协议离婚。顾名思义婚内协议离婚就是指男女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的协议离婚。那么婚内离婚协议的特征有哪些呢?婚内离婚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一、婚内离婚协议的特征有哪些? 所谓婚内离婚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基本目的,并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在双方未能在...


·受胁迫的婚姻类型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


·一、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


·协议离婚后能不能再要孩子抚养费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势必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若双方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也可以自行协商,抚养费的问题也可夫妻双方自行定夺。但是,在协商好抚养费用离婚后,双方可能会对抚养费问题发生一些争议。出现多种多样的状况,认为对方给的抚养费不够生活。那么,法律上允许离婚后再进行要抚养费吗?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协议离婚后能不能再要孩子抚养费。 抚养费概念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


·检察机关国家赔偿范围有哪些?
    检察机关国家赔偿范围有哪些? 一、检察机关国家赔偿范围有哪些?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


·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还可以改吗?
    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还可以改吗?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并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是否可以多分房产份额?
    1. 《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 关于遗产的范围。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范例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范例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关系到人民百姓的切身利益,现实生活中又有不少官员徇私枉法,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是相关部门审查其职员工作的重要依据,故而国家行政机关规定对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了规定。你是否知道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范例是如何规定的? 1、信函式格式 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推荐用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发文机关全称下4m...


·陕西省国家赔偿标准有什么?
    一、陕西省国家赔偿标准有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反悔怎么处理?
    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一段感情到了尽头便选择离婚,在离婚的同时,财产分配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反悔将怎么办,这个问题对于老百姓们是一个头痛的问题,如何将处理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介绍一下有关财产分割的问题。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反悔怎么处理一、离婚协议的性质是什么?协议离婚是指为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有关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书面协议。从其...


·患有什么疾病不可以结婚
    患有什么疾病不可以结婚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1、...


·离婚诉讼一方有精神病会判离婚吗?
    离婚诉讼一方有精神病会判离婚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