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车辆贬值鉴定这个问题的引出缘于交通事故导

交通事故车辆贬值鉴定这个问题的引出缘于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本身实际经济价值的损失从而引起赔偿与否、赔偿数额等一系列法律纠纷。由于在近些年全国各类交通事故故赔偿案件中,尽管不同省份不同法院对交通事故车辆减值损失赔偿的处理结果不尽相同,但是随着现代社会人们法制观念的增强,鉴定贬值损失的鉴定机构越来越多,鉴定的方逐渐的完善,大多数法官对车辆所有人提出的赔偿车辆减值损失的请求倾向于支持态度。毕竟车辆减值损失是直接的、客观存在的和有相关法律依据的。因此,具体的车辆减值损失如何鉴定问题就会越来越受到当事者的关注。很多人在购买二手车时对于事故车都会有一定的忌惮而不愿意购买,这就是因为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即使它的使用性能得到恢复,与事故发生之前相比,它的价值相比其本身经济价值都会因发生的交通事故而降低,也就是车辆实质上发生了贬损,在车辆市场交易时这种贬损就会反映出来,所以估价比原来没事故时要低,这个差额就是损失,当然应该得到赔偿。既然损失发生了,也应该赔偿,那么车辆减值损失如何来确定呢?赔偿数额的确定是摆在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首先,车辆减值损失是否由被告方的侵权行为引起,也就是说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不是被告造成的或者不单单由被告造成的,那么即使有减损也不能由被来赔偿或全部由被告来赔偿,要分清交通事故的原因,区分各种原因力的大小,合理并准确地确定各自承担的责任,确定具体的损失数额。其它要着重考核车辆的受损程度。在交通事故中车辆被撞后,即使经过精心的修理,车辆的安全性能、舒适度、可操控性也不可能完全恢复到被撞之前的状态,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越严重车损越大,但也不绝对,还要根据实际的车损情况、更换零件情况、车辆各类功能损失情况等诸多因素综合判断,经过具体的分析来最终确定车辆的实际损失情况。另外受损车辆的新旧程度也是重要的参考依据。贬值损失的大小与车辆自身价值,赎买时间长短以及使用具体情况有直接关系,一般来说,购买年限短、价格较昂贵又使用频率不高的车辆产生的贬值会大些,相反则较小,有的甚至可以忽略。当然比较老旧的车辆在修复完成后由于更换了新的零件可能会产生新的利益就不能算是车辆贬损了,因为可以和损失相抵,所以也就不存在赔偿减值损失的问题了。当然,在鉴定事故车辆减损时保持客观公正是基本的要求,管理部门要客观地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车辆受损等级鉴定标准,设置最高赔偿限额,执行部门选择规范有资质的评估鉴定机构,采用科学可靠的方法来评估,尽量做到合理合法,客观真实。



相关内容:

·开车玩手机撞死人怎么判罚?
    开车玩手机撞死人怎么判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仲裁的赔偿程序
    每年随着机动车的逐年增长,道路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或多或少的都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有的很快解决,有的轻则拖个一年半载,重则无限延期。那么问题来了长时间得不到解决,我们应该怎么办呢?现在让来解答说明一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仲裁的赔偿的程序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交通事故仲裁赔偿程序 申请仲裁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就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根据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请求仲裁...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交通肇事罪公诉科量刑的规定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公诉科量刑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罪公诉科量刑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认定标准 (一)要划清交通肇事罪与非罪的界...


·江苏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是比较重要的,水上交通也不例外。很多重大交通事故都是因为当事人不了解如何处理相关情况而将轻微的事故变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为了尽最大可能的挽救当事人的财产、人身安全,我们需要仔细了解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后应该如何处理的有关知识,江苏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如下。 一、江苏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管辖 第五条 县(市)港航监督机关负责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设区的市港航监督机关...


·交强险未构成伤残误工费赔不赔?
    交强险未构成伤残误工费赔不赔? 交通事故虽然不构成伤残,但是对于伤者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仍应赔偿。 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1、医疗费: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凭医院发票要求; 2、住院伙食补助费:武汉法院都是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


·一、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赔付误工费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赔付误工费吗? 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赔付误工费的。赔付的标准是:有责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责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二、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


·交通事故抚养费计算公式是怎样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如果交通事故只是一些小的碰擦,一般来说是不会出现一些严重的受害者的,但是如果稍微严重一点的交通事故中,出现伤亡者是非常的常见的,如果出现了伤亡者,那么就一定会存在相关抚养费的问题,下面给您介绍一下交通事故抚养费计算公式是怎样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我国法律对交通事故抚养费如何规定的 《最高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1、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


·没钱交抚养费怎么办?
    没钱交抚养费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给付抚养费的一方没有经济收入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后支付子女抚育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作了规定,不给抚养费怎么强制执行要即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指有义务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当事人...


·私家车超载小孩算不算
    私家车超载小孩算不算 一、私家车超载小孩算不算 私家车5座多带一个儿童算超载。5座多一个小孩,超载20%,扣6分。 按照新交规的规定,驾驶营运车辆(不包括公交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超员不足20%的将扣罚3分;超过20%的则扣罚6分。 小汽车超载,各地政策有些许出入,大致相同。 二、超载怎么处罚 超载扣分和处罚规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客车超载 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


·关于交通肇事罪残疾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交通肇事罪残疾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我国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对人身伤残的赔偿按照受害人的居所作了不同规定。具体地说,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适用不同的赔偿标准。关于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有两个标准,即城镇居民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算标准,农村居民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算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根据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除以平均负担系数计算出来的个人年均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


·办交强险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的材料:新车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汽车出厂的检验记录资料,如果是旧车,请带该车有效行驶证。此外,还需要车主的身份证,单位投保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