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著作权经济权利的保护期

作品是作者倾尽了心血之后的成果,所以理应当受到一定的保护,那么如果完成了一些作品的话,就可以给作品来争取一个著作权,如果有著作权的话,就相当于有了一把保护伞,如果其他人使用了自己的作品,或者是没有经自己同意而改编自己作品的话,就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这相当于对于公民的经济利益的一种保护,但是对于著作权来讲,它的经济权利的保护期还是有一定限制的,不会无条件的一直保护下去。具体来讲,保护期限为多久?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这个问题。一、著作权的性质: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著作权不是一个单一的权利,它是一个权利的集合,其中包含着各种各样的比较小的权利,例如署名权或者是修改权,或者是其他的财产权等等。由于这些权利分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的两种,所以不同的性质是对应着不同的保护期限。我们一一来看下。二、具体的内容:第一,对于著作权当中人身权的保护是不受限制的。1.作品虽然是一个物,但是对于著作权的保护还是有人身权的,其中包括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等。这几个权利是伴随着作者,并且会一直赋予这个作品一定的意义的,所以对于这些权力是不同于普通的财产权利。2.对于它的保护不受限制,只要这个作品一经问世,它的署名权永远是这个作者,它的修改权也永远是这个作者,如果侵犯了这个权利的话,将会一直受到法律的惩罚,而不会在一定期限过后就丧失掉这个权利。第二,对于财产性的权利是有阶段性限制的。1.这种财产性的权利,例如是发表权和改编权等等,这些权利主要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内容发表某一部小说或者是发出某一部专辑,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让别人进行改编成影视作品或者是音乐作品,这些也是以出卖为目的的,所以对于这种财产性的权利本身来讲,保护的期限就会稍微短一点,不过在我国保护的期限也是比较长的了,是在作者终生以及死亡后的50年。2.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保护的期限不仅仅是从作品发表之后的50年,而是在作者死亡之后的50年。在作者活着的时候,这些权利是一直受到限制的,只能作者一个人拥有,其他人如果侵犯的话,还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3.通常来讲,截止日期是计算到日作者死亡之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截止这个日期,财产权就归于消灭。在这之后,如果还没有发表的,是可以无偿进行发表的。以上这两个限制就是我国著作权当中对于经济性权利的保护期限,人生权利的保护期限比较长,甚至是没有限制,不过对于经济性权利,也就是上文所提到的财产权保护的期限还是有一个明确的限制的,这也是对于整个社会对于该作品的欣赏的一种支持。对于作者的作品,我们应当保持一个尊重的态度,并且要遵守法律,不可以进行侵权行为。



相关内容:

·著作权中不受保护期限制的是什么?
    著作权中不受保护期限制的是什么?著作权中不受保护期限制的是人身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如下:1、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起算。2、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


·专利电子申请 费用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专利电子申请 费用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专利电子申请是通过互联网传输的形式,等同于是给专利申请者在申请专利登记的这件事情上提高了审核的效率,也是国家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一个重大体现之一,现在国家有很多地方的专利总局都有电子申请的这项业务。但是,专利电子申请 费用的参考依据同时也成了很多人都特别关心的问题。 一、专利电子申请 费用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专利申请过程中通常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申请...


·专利权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专利权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专利权是专利申请人独自享用的,他人或单位不能随意侵犯,而且专利具有财产权利,可以给专利申请人带来财产权益,那么专利权是可以变更的,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专利权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专利权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专利权转让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文件: 1、专利权转让协议(原件,双方签字盖章,写明专利号,申请日,发明创造名称) 2、著...


·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专利权质押概念 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专利权担保其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把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专利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担保行为。 二、专利权质押的特征 (1)专利权质押的标的物是权利——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作为标的。动产质押的标的物则是动产。其他权利质押的标的物是各种不同于专利权的权利。 (2)在专利权出质...


·哪些主体可以转让自己的专利权
    哪些主体可以转让自己的专利权1、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完成人的所在单位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单位,单位有权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进行专利转让。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完成人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权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申请权转让合同在内的技术合同。3、合作开发合同的共同发明创造的单位或个人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著作权法》第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侵犯著度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知权利人道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回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答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造成了著作权人的财产上的,或者非财产的损失,著作权人享有请求侵权行为人赔偿损失的民事...


·怎么确定商标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怎么确定商标侵权诉讼管辖法院在发生商标侵权事件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进行解决,而这其中多数人往往会选择直接向法院起诉,而在此之前就需要知道该怎么确定商标侵权诉讼管辖法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民事责任 《著作权法》第47条对上述侵权行为规定了以下几种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是指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无论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都必须停止侵权行为,防止侵害扩大,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被侵权人有权直接阻止侵权活动,也可以要求主管部门或法院责令停止侵害。 2、消除影响。侵权行为如果给权利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个人商标如何续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个人商标如何续展?(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注册证复印件(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广西商标注册费用及流程是什么?
    广西商标注册费用及流程是什么? 1、费用 根据《关于调整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规定,受理商标注册费的标准,纸质申请收费标准为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接受电子发文的网上申请收费标准为27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27元)。 另外,请代理机构办理的,需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 2、流程 (...


·商标不变更有什么危害?
    商标不变更有什么危害? 一、商标不变更有什么危害? 危害如下: 1、影响商标转让、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商标局核准的,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除相关法律规定外,个人、企业对...


·商标续展要提供什么材料
    商标续展要提供什么材料申请续展注册商标递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和缴纳相应的规费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 注册证复印件(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二、在什么时间内申请商标续展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或者委托商标代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